合同未约定履行地管辖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18:12:44 190 人看过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合同履行地的法律规定是:如果合同约定了履行地,以约定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如果争议标的是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标的是不动产,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的合同履行地则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但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法律服务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是怎样的

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从而确定合同履行的管辖法院。

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合同纠纷中争议标的的种类来分别确定合同履行地。具体分为三种情形:

1、争议的标的是给付货币的,则以接收货币一方的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争议标的为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作为合同的履行地;

3、争议标的为前述给付货币和交付不动产之外的其他标的的,如动产、财产权利的交付等,则以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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