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机关可以讯问被调查人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08:13:21 439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以进行讯问,要求其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二十条在调查过程中,对涉嫌职务违法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以要求其就涉嫌违法行为作出陈述,必要时向被调查人出具书面通知。

对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以进行讯问,要求其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情况。

第四十一条调查人员采取讯问、询问、留置、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等调查措施,均应当依照规定出示证件,出具书面通知,由二人以上进行,形成笔录、报告等书面材料,并由相关人员签名、盖章。

调查人员进行讯问以及搜查、查封、扣押等重要取证工作,应当对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留存备查。

监察机关留置最长期限

三个月,特殊情况六个月。监察法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21: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务犯罪相关文章
  • 自由与监察调查:相关问题
    不允许,简单地说,在谈话期间,一举一动必须事先报告,得到允许后才可以。立案审查的工作要求:1、纪检工作人员安排好班次,不停地跟被审查人员谈话。但是应当给予必要的休息时间;2、被审查人员在被“规”期间的主要任务就是回忆违纪问题,写交代材料。3、看好被审查人员,防止其与外界联系或自残、自杀等行为的发生。监察调查的程序如何进行的1、立项就是确定监察的项目,这是进行监察的必经程序,应书面作出。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是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性工作。通过检查才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所以在确定检查项目时,应注意选择具有代表性、有典型意义的事项。重要的检查事项的立项,还应按《行政监察法》的规定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备案。2、制定方案和实施。这是执行检查职能的核心环节。为了使检查达到预期的效果,检查方案必须切实可行、全面细致。要组织好调查班子,必要时可针对
    2023-07-13
    249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在调查过程中监察机关可以
    在调查过程中,对涉嫌职务违法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以要求其就涉嫌违法行为作出陈述,必要时向被调查人出具书面通知。对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以进行讯问,要求其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情况。在调查过程中,监察机关可以询问证人等人员。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监察机关调查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涉案
    2023-08-12
    327人看过
  • 刑事侦查中,检察机关讯问嫌疑人,要以什么方式?
    1、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为了提高讯问效率,保证讯问质量,防止违法乱纪,确保讯问安全,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2、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对于已经被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拘留或者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3、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立案处理后,下面要继续对案件侦查,可以对嫌疑人拘留。根据刑诉法规定,刑拘的期限不超过一个月。如果情况特殊要延长的,应该向上级办案机关申请。侦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决定是否移交给检察院
    2023-08-06
    238人看过
  • 公安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讯问吗
    公安机关在审查起诉是可以进行讯问,只要案件需要且程序合法都是可以的。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是指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以言词方式向犯罪嫌疑人查问案件事实和其他与案件有关情况的一种侦查行为。一、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和方法是怎么样的?1、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为了提高讯问效率,保证讯问质量,防止违法和乱纪,确保讯问安全,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少于2人。2、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继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对于已经被拘
    2023-02-22
    206人看过
  • 监察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如何处理被调查人死亡
    监察机关侦查过程中被侦查人死亡如何处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监察机关侦查的贪污、贿赂、渎职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中的被侦查人如果逃逸,失踪或者死亡,经省级以上监察机关批准,想继承调查,继续调查,作出调查结论,没收违法所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八条在侦查贪污贿赂、玩忽职守等犯罪过程中,需要继续侦查的,经省级以上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应当继续调查并作出结论。被侦查人逃跑、不到案或者被通缉一年后死亡的,监察机关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申请人民法院没收违法所得。监察法的任务是什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监察委员会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联合办公,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提高党和国家自我监督能力的重要举措。《监察法》为监事会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在反腐败工作领域,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
    2023-05-31
    315人看过
  • 检察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作用
    一.检察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作用检察机关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是指检察侦查人员为了查明犯罪事实,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依照法定的程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的侦查活动。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刑事侦查的必经程序,它可以进一步核实已查获的证据,补充收集新的证据,正确认定犯罪的性质;可以进一步发现犯罪嫌疑人的其他犯罪活动及其同案犯;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侦查工作中的疏忽和错误,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可以了解和掌握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促使其坦白交代。审讯犯罪嫌疑人是检察人员直接听取犯罪嫌疑人对案件事实的供述和辩解,是检察人员同犯罪嫌疑人面对面的接触取证。所以,审讯犯罪嫌疑人要作好充分准备,依法定的程序,有计划地进行。二.检察机关如何讯问犯罪嫌疑人审讯前应做好以下几点工作:1.熟悉案情,分析案情。熟悉案情要全面细致,每个情节每个证据都应认真审查分析。哪些犯罪事实还不清楚,哪些证据有矛盾,还有哪些线索需要
    2023-06-14
    127人看过
  • 退回监察机关、公安机关补充调查、侦查多久完毕
    1、案件退回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补充侦查、补充调查的规定如下:(1)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均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调查、补充侦查完毕。(2)补充调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3)补充调查、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四十六条一、补充侦查有哪些分类补充侦查现分为两类: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
    2023-06-29
    434人看过
  • 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有哪些情形检察院可调取讯问录像
    1、对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可以调取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录音、录像,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的真实性进行审查:(1)认为讯问活动可能存在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的;(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辩护人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系非法取得,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的;(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讯问活动违反法定程序或者翻供,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的;(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辩护人提出讯问笔录内容不真实,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的;(5)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七十五条一、刑事讯问的程序要求1、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侦查阶段的必经程序,必须由不少于两名的侦查人员进行。2、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
    2023-03-22
    142人看过
  • 纪检监察机关的谈话调查工作
    (一)反映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予以采信了结,并向被函询人发函反馈。(二)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三)反映问题比较具体,但被反映人予以否认且否认理由不充分具体的,或者说明存在明显问题的,一般应当再次谈话或者函询;发现被反映人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需要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的,应当提出初步核实的建议。(四)对诬告陷害者,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查处。纪检监察机关三大改革是什么党的纪检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确保纪委监委高效履职、与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衔接顺畅,重塑工作流程、厘清职责关系、建立协调机制首当其冲,建章立制至关重要。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有机融合、一体推进,有力解决反腐败力量分散、纪法衔接不畅、监督对象覆盖不全等制约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的问题,全面加强党对
    2023-07-05
    190人看过
  • 审查逮捕四类案件检察机关必须讯问嫌疑人
    高检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四种特定情形,检察机关必须讯问犯罪嫌疑人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高检院、公安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要求,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必要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并听取犯罪嫌疑人的申辩和委托律师的意见。《规定》共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情形、讯问的要求、讯问的重点以及听取律师意见的方式等。《规定》明确指出,审查逮捕以下四类案件时,检察机关必须讯问嫌疑人:一是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事实、是否有逮捕必要等关键问题有疑点的;二是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三是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的;四是有线索或者证据表明侦查活动可能存在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此外,犯罪嫌疑人要求讯问的,一般也应当讯问。《规定》要求,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检察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且其中至少一人具有
    2023-02-18
    419人看过
  • 检察院在哪些情形下可调取公安机关讯问嫌疑人录像
    一、检察院在哪些情形下可调取公安机关讯问嫌疑人录像1、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的案件,检察人员审查认为讯问活动可能存在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可以调取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录音、录像并审查相关的录音、录像。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必要时可以审查全部录音、录像。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三十三条二、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步骤和方法是什么1、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2、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有犯罪行为,即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否认有犯罪事实,则让其陈述无罪的辩解,然后根据其陈述,向犯罪嫌疑人提出问题。3、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4、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笔录应当如实记载提问、回答和其他在场人的情况。5、讯问犯罪嫌疑人,严禁刑讯逼供,也不准诱供、骗
    2023-04-21
    81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吗
    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吗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2、法律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施:(一)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二)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像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当场处理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二、劳动保障监察投
    2023-06-19
    278人看过
  • 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调查措施有哪些?
    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的措施包括:1、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2、责令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3、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但是不得对其实行拘禁或者变相拘禁;4、建议有关机关暂停有严重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执行职务。一般反倾销措施的司法审查对一般反倾销措施的司法审查,是指当事人和其他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对国务院主管部门作出的反倾销终局裁决、决定或复审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对被诉行为进行的司法审查。人民法院司法审查的对象是我国《反倾销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反倾销措施。反倾销措施分别由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以及海关总署等国务院主管部门实施。由于这些反倾销措施实质上是由国务院主管部门行使国家行政权而实施的反倾销行政行
    2023-07-03
    113人看过
  • 不是监察对象的人监察委可否调查
    可以。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相关法律知识《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023-06-12
    220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务犯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开展违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破坏国家职务管理职能的总称。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 常见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 更多>

    #职务犯罪
    相关咨询
    • 因为行贿被调查,行贿人监察机关可以留置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7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留置行贿人同时给受贿人、行贿人以巨大震慑,能有效防止当事人订立攻守同盟、互相串供、隐匿销毁证据、转移赃款赃物等,为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推动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发挥了重要作用。
    • 监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可以调取、查封、扣押用以证明被调查人涉嫌违法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20
      监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可以调取、查封、扣押用以证明被调查人涉嫌违法犯罪的财物、文件,应当收集原物原件,会同持有人或者保管人、见证人,当面逐一拍照、登记、编号,开列清单,由在场人员当场核对、签字,并将清单副本交财物、文件的持有人或者占有人。对调取、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监察机关应当设立专用账户、专门场所,确定专门人员妥善保管,严格履行交接、调取手续,定期对账核实,不得毁损或者用于其他目的。对价值不明
    • 监察员被调查可以回家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04
      有两种情况:1。他是中共党员,此时已被双重规定。未经组织同意,他不能回家或想去的地方。2、没有双重规定,你可以回家。双重规定通常用于调查和处罚共产党员中的腐败分子(但也有关于非党员非法使用双重规定的报告)。双重规定的官员通常从家里或办公室带走,或在参加会议时限制人身自由。虽然这意味着在规定的时间内,但没有明确的时间。通常规定的地点是酒店和其他地方。双重规定的人员在事件发生前不得离开。
    • 监察机关监督调查的程序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6
      经过初步核实,对涉嫌存在违法犯罪行为,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监察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监察机关主要领导人员依法审批立案报告,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调查方案,决定需要采取的调查措施。立案调查决定应当向被调查人宣布,并通报相关组织。严重违法或者涉嫌犯罪的,应当通知被调查人家属,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 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对被调查人的警示义务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8
      被查的公职人员在违法违纪案件立案侦查期间,不得沟通,出境,辞职或办理离职手续。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七条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职领导人员给予处分,由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其中,拟给予撤职、开除处分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免职建议。免去职务前,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第三十八条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已经被立案调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任免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