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的实施准则有哪些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8 08:32:38 348 人看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始征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草案》的公众意见。草案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待遇,并明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社会保险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草案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继承。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对于未继续缴费或者延长缴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员,可以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于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申请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社会保险法》对于社保办理的规定

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对于社保的具体办理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提交材料到社保部门来进行办理,存在违法行为的,是需要追究用人单位的有关法律责任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3: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社会保险相关文章
  • 社会保险法的具体实施细则
    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发布日期:2011-06-29执行日期:2011-07-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水平:部门规章目录第一章基本养老保险第二章基本医疗保险第三章工伤保险第四章失业保险第五章关于基金管理和经办服务的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其他具体内存可以自行查看《社会保险法》对于社保的规定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
    2023-08-08
    124人看过
  • 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解释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
    2023-07-21
    76人看过
  • 社会保险的实施原则是什么
    1.强制性原则。社会保险的强制性原则是社会保险基金三方负担筹集的原则的保证。2.保险基金征用法定原则。保险基金征用法定原则可以说是强制性的派生原则。它包含着两层基本含义:一是保险基金的征收法定;二是保险基金的用途法定。3.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给付和具体纠纷的处理上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一、辽宁朝阳社保交多少年1.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2.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3.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二、甘肃省灵活就业人
    2023-06-28
    211人看过
  • 社会保险的实施原则是什么?
    社会保障的实施原则包括保障基本需要、社会保障标准需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三个原则。一、农村合作医疗每年几月份缴纳农村合作医疗每年的11到12月份缴纳。农村合作医疗均在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有效年度,都以户为单位,每年一次性缴费。农村医疗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的一部分,我国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3.91%,农村医疗保险,可以使广大农民享受到农村医疗保险的实惠,同时也是社会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参合农民可以选择不同医院就诊,一般采取就近原则,选择不同医院的报销比例也有所不同,一般对住院患者的报销比例比较大,可以分为慢性病、特殊病种、意外伤害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报销比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因病致贫、因病反贫的情况。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有相当部分社会保障的内容将整个农村人口排挤在保障体系以外。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仍然非常低下
    2023-06-24
    463人看过
  • 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全面解析
    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是关于基本的养老保险,对于第二章则是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其次对于第三章和第四章,分别是关于工伤保险以及关于失业保险。最后对于第五章是关于基金管理和经办服务,第六章是关于法律责任,第七章是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
    2023-06-30
    400人看过
  • 社会保险的实施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法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要覆盖城乡全体居民,被征地农民参保有了明确规定《社会保险法》在基本制度方面有两大亮点,分别是覆盖全民和统筹城乡。目前,我国还有一些人没有任何社会保险。新出台的《社会保险法》规定,要将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都纳入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明确要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具体来说,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居民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未就业的居民可以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
    2023-05-05
    44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社会保险
    相关咨询
    • 社会保险法的实施细则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25
      《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2011年7月1日以后,使用者未按时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理,按照社会保险法和本规定执行的2011年7月1日以前发生的使用者未按时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按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
    • 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6
      以广州市为例,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除中央、省属及军队驻穗单位外的下列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必须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一)所有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二)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境外员工愿意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在劳动合同中订明。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社会保险法的具体实施细则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01
      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发布日期:2011-06-29执行日期:2011-07-01时 效 性: 现行有效效力水平: 部门规章目录第一章 基本养老保险第二章 基本医疗保险第三章 工伤保险第四章 失业保险第五章 关于基金管理和经办服务的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其他具体内存可以自行查看
    • 社会保险实施对象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2-06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范围和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编制外聘用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乡镇企业及其职工。 2、失业保险实施范围和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
    • 安徽省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3
      1.关于基本养老保险 第一条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