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适当的末位淘汰制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1:05:39 337 人看过

什么是末位淘汰制度

末位淘汰制度是指工作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结合各岗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定的考核指标体系的绩效管理制度,根据该指标体系对员工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剔除得分较低的员工。末位淘汰制的作用:一方面,末位淘汰制发挥了积极作用,客观上提高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精简了机构;另一方面,末位淘汰制度也有消极方面,如破坏人的尊严、过于残忍等

末位淘汰制度是否合法

该制度是否合法取决于淘汰员工的原因。被辞退的劳动者确实不称职,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称职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但是,如果被解雇的工人的工作效率和能力不如其他雇员,但他们没有达到不称职的程度,雇主不能终止与他们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最后消除制度是非法终止合同的制度

如何正确使用最后消除制度

1。公司应对不合格员工进行培训或调整岗位(在考核程序和结果合理合法的前提下)

2。对培训或转岗后的员工重新设置考核程序,并重新进行考核,

3。考核合格者继续留任,不得解除劳动关系:考核仍不合格者为不称职职工,公司此时开始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规定的提前通知期为一个月,公司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或者,如果公司认为很难提前通知员工,也可以选择以一个月工资标准的补偿代替提前通知期,即代通知。因此,企业只需在提前一个月通知和要通知的付款之间进行选择

5。最后,公司应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由于雇员在此类终止中没有过错,因此法律考虑到雇员的利益,并要求公司支付适当的赔偿。虽然员工不称职,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努力,更不用说对企业没有贡献了

如何建立适当的末位淘汰制度

1。企业在制定上次淘汰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履行职工民主程序,即征求工会或职工代表的意见,或者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建立一套科学、客观、公正的绩效考核标准和程序。运用薪酬管理的方式,通过薪酬体系和末位淘汰制的设计,激发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竞争意识。对于表现不佳的员工,如果他们不适合自己的工作,他们可以调整工作或进行培训。调整工作或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符合禁止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不得以最后解除为由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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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30日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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