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加处罚款在诉讼期间不应计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1:56:59
129 人看过
内容提要: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确立了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的原则,第六十六条又将不具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排除在起诉不停止执行的原则之外。按照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原则,在处理具体案件中应适用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设立行政处罚的目的是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行政诉讼法所追求的目的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包括诉讼权利。因此,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相对人加处罚款,在行政诉讼期间不应计算。
一、问题的提出
法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④胡康生主编:《行政诉讼法释义》,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第1页—第5页。
出处:《人民司法》(京)2008年11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行政处罚加收罚款计算详解
80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行政处罚不服的时间计算方法
476人看过
-
税务机关对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行政诉讼
222人看过
-
行政处罚能否在诉讼后加重
401人看过
-
2024年行政处罚不服行政诉讼时间怎么算
284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期间加罚怎么处罚
259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治安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罚款
词条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 更多>
#罚款
最新文章
#罚款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加处罚款的计算是怎样的啊?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4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加处罚款的强制执行可分为两种情形,即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是指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在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罚款决定时,自行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行政机关不仅要强制执行罚款本金,也应该强制执行加处罚款的数额。 在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过程中,“加处罚款”的数额比较好计算,就是从当事人履行缴纳罚款义务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行政处罚法》
-
在行政诉讼期间,关于如何执行行政处罚的问题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1-07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过程中,行政处罚决定不会停止执行。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时,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构和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在复议和诉讼过程中不会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换句话说,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不会因为被处罚人向复议机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终止执行。
-
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要如何执行香港在线咨询 2024-09-10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不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当事人在受到行政处罚后,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构和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在复议和诉讼过程中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所谓复议和起诉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就是指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不能因被处罚人向复议机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终止执行。
-
行政处罚在诉讼期间是否可以执行的规定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4在诉讼期间,是可以依法执行行政处罚的。有关机关并不会在此期间停止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但是如果符合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停止执行不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的,则法院可以裁定停止执行。
-
行政处罚期间法定休息日计算在内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1第一,《行政许可法》中的期限全部为“工作日”,依据如下: 该法第八十二条:本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二,《行政强制法》中的期限10日以下的为“工作日”,依据如下: 该法第六十九条:本法中十日以内期限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三,《行政复议法》中的“5”日和“7”日为工作日,依据如下: 该法第四十条第二款:本法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五日”、“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