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加处罚款在诉讼期间不应计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1:56:59 129 人看过

内容提要: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确立了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的原则,第六十六条又将不具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排除在起诉不停止执行的原则之外。按照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原则,在处理具体案件中应适用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设立行政处罚的目的是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行政诉讼法所追求的目的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包括诉讼权利。因此,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相对人加处罚款,在行政诉讼期间不应计算。

一、问题的提出

法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④胡康生主编:《行政诉讼法释义》,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第1页—第5页。

出处:《人民司法》(京)2008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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