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进行改制的时候,也可以通过法院来进行办理。
因为这也属于法院受理的范围。因企业改制引发的纠纷,只要实质上符合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条件,形式上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都应当依法受理。
但是对于那些改制过程中,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等起决定性因素,并非企业和职工之间基于平等民事主体关系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还是不宜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公司改制后的劳动关系还存在吗
1、公司进行改制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公司改制后,公司和劳动者仍然存在劳动关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第二十九条【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3)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第二条规定,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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