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应承担哪些工程质量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2 10:33:02 52 人看过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行监理制度,建设单位要委托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质量监督,建设单位要与监理单位签订合同,确保监理单位顺利履行职责。

一、监理费用收取标准的是什么

监理费用收取标准:根据业务的范围、工程的性质、规模等情况,按所监理工程概(预)算的百分比计收、按照参与监理工作的年度平均人数计算:3.5万~5万元/人·年或者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按商定的其它方法计收。

二、交工验收与竣工验收有什么不同

交工验收与竣工验收的区别在于:

1、时间不同。交工验收在前,竣工验收在后;

2、验收主体不同。交工验收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而竣工验收应由政府相关建设主管部门、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造价管理机构等单位代表组成的竣工验收委员会组织进行;

3、性质不同。交工验收是项目管理机构行为,而竣工验收是一种政府管理机构行为。

工程验收的资料如下:

1、竣工验收备案表,由建设单位在提交备案文件资料前按实填写;

2、备案目录由备案部门填写;

3、工程概况;

4、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

5、单位证明书;

6、整改通知书;

7、整改完成报告书;

8、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9、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0、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11、由建设单位根据销售实际情况,物业管理情况登记并加该公章;

12、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三、工程监理企业改制条件是什么

工程监理企业改制条件是:

1、明确投资主体;

2、企业资产达到一定的规模;

3、企业要有一定的管理基础和基本的管理制度;

4、财务和资产要相对独立;

5、人事和分配三项制度要现代化和科学化。

建设工程监理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其特性主要表现为监理的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正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08: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履行职责相关文章
  • 总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哪些连带责任
    法律咨询: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吗?律师回答:是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六条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第十七条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
    2023-06-15
    155人看过
  •  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问题中应承担何种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承担赔偿责任:1. 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从而导致损失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 工程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从而导致损失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承担赔偿责任:1.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从而导致损失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工程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从而导致损失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监 理 单 位 对 工 程 质 量 问 题 的 赔 偿 责 任 规 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1、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
    2023-10-06
    483人看过
  • 因施工人原因致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的施工人为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做到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图纸是建设设计单位根据工程的功能、质量等方面的要求所做出的设计工作的最终成果,其中的施工图是对建设工程的建筑物、设备、管线等工程对象物的尺寸、布置、选用材料、构造、相互关系、施工及安装质量要求的详细图纸和说明,是指导施工的直接依据。进行建设工程的各项施工活动,包括土建工程的施工、给排水系统的施工、供热供暖系统的施工等,都必须按照相应的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建设工程施工人除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外,还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的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施工技术标准是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每一项施工操作的技术依据,包括对各项施工准备、施工操作工艺流程和应达到的质量要求的规定。从现实情况看,工程施工中的偷工减料行为,是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的通病,是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重要原因。所谓的“偷工”是指不按施工
    2023-08-16
    464人看过
  • 建设单位的质量控制义务与责任有哪些
    在建设项目中,建设方对于工程质量方面应尽的职责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所有建筑工程均须确定一名总承包商,鉴于总承包商对于整体工程的影响重大,因此,总承包商需对所承接的建筑工程负责到底,任何情况下都不可疏忽大意。同时,如总承包商需要将建筑工程分包予其他单位协作完成,此时其同样应对分包出去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其次,建设单位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向参与其中的如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各类单位提供相关的、完整的、真实且准确的工程资料,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具有权威性与可信度。《建筑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第五十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
    2024-05-14
    85人看过
  • 建设工程承包人承担工程质量责任的期间可分为哪两个
    第一阶段是从开工开始到竣工验收合格之前,这一阶段通常称为返修责任,即承包人对在施工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应当负责返修。第二阶段是从竣工验收合格之后到保修期结束,这一阶段通常称为保修责任,即承包人对在保修期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应当负责保修。建设工程承包人有哪些责任工程承包方有哪些责任(1)施工准备责任。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2)物资准备责任。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3)及时告知责任。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提供月份施工作业计划、月份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事故报告以及提出应由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供应计划。(4)工程质量责任。由于承包方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承包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
    2023-07-22
    448人看过
  • 发包人在哪些情形下对建设工程质量缺陷承担责任
    第一,提供的设计有缺陷;第二,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第三,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二、违法分包的七种情形1、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的。2、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的。3、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施工的。4、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5、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6、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7、劳务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的。三、建筑工程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一)发包人的合同解除权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1、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任务;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
    2023-04-12
    186人看过
  •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分别需要承担哪些质量责任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的认可,总承包单位可以对其总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程项目实行分包,与其他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订立分包合同,将这部分工程项目交由分包单位完成。总承包单位,是指承包一个建设单位全部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分包单位,是指具有相应资质接受工程总承包单位发包分包工程的单位。在这种总包与分包相结合的承包形式中,总承包人应当对总承包合同项下的全部工程任务的质量负责,即使总承包单位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或经建设单位认可,将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部分工程任务分包给他人的,总承包单位也得对分包的工程任务的质量负责。对于分包工程的质量,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都要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对分包工程所负的质量责任为连带责任。也就是
    2023-06-15
    343人看过
  • 在建工程倒塌侵权责任的承担者是建设单位吗?
    一、在建工程倒塌侵权责任的承担者是建设单位吗?1、在建工程倒塌侵权责任的承担者不一定是建设单位,也有可能是施工单位、或者是责任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2、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是一种典型的侵权行为类型。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侵权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其要求是,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于损害的发生应当有过错,但是这种过错是推定的,而不是受害人举证证明的。这就是这种侵权行为责任的特殊之处。二、建筑工
    2024-01-23
    476人看过
  • 建设工程发包人是否须对工程质量缺陷承担责任
    建设工程的质量关系到公共安全,为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民法典》、《建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颁规章都作出了许多具体规定,如有关承包人施工资质、工程分包、工程验收、工程保修、工程监理、建材供应等方面的规定,这些规定的核心都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一般来讲,承包人的主要合同义务就是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标准施工,将合格的建设工程交付发包人,如果工程质量有缺陷,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但在特殊情况下,建设工程质量缺陷与发包人的过错有关,如果发包人不承担相应的责任,都让承包人承担责任是不公平的。因此,《解释》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有缺陷,提供或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的,应当承担责任。
    2023-06-15
    412人看过
  • 单位拖欠工程款,应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目前,我国建筑领域的企业和人员太多,市场竞争激烈。为能顺利拿下项目,施工企业在施工单位、业主、发包等方面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工程欠款问题在所难免。但甲方工程款不到位,也会引发施工企业与材料供应商、劳务分包商或农民工之间的欠款纠纷,导致施工企业诉讼纠纷。拖欠工程款的法律责任主要表现在民事责任:一、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有权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或者解除。已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初次验收不合格,修复合格的,也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但承包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但修复后仍不合格的,发包人不得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可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情况主张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及构件积压等实际损失。单位拖欠工程款怎么办单位拖欠工程款的,可以
    2023-08-07
    410人看过
  • 建设工程挂靠纠纷案件被挂靠单位可能承担哪些责任
    建设工程挂靠纠纷案件被挂靠单位可能承担的责任:(一)对上游发包方民事责任的承担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挂靠人未能按约定,履行施工合同义务,逾期交付工程或者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等给发包方造成损失发生纠纷,发包方会起诉被挂靠人和挂靠人。(二)对下游第三方民事责任的承担根据“谁的行为,谁负责”的民法基本理论,与下游第三方发生纠纷引起的民事责任应当由挂靠人承担。但在挂靠关系中,被挂靠人的履行能力一般强于挂靠人,挂靠人对外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时情况较为复杂,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对外如何承担责任,要根据挂靠经营的情况不同区别对待。一、资质挂靠如何举报工程挂靠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工程挂靠行为可能对建筑工程质量构成一定的威胁。可以去建筑工程部门举报或者去法院起诉。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二、挂靠车
    2023-06-25
    243人看过
  • 施工人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
    建设工程的施工是指根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要求,通过施工作业最终形成建设工程实体的建设。在建设勘察、设计的质量没有问题的情况下,整个建设工程的质量状况最终取决于施工质量。这里所说的施工质量包括各类工程中土建工程的质量,也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的安装质量。根据本条规定,建设工程的施工人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在现实中,不少建设工程的质量问题都与建设工程的施工有关。小的施工问题,如屋面漏水、墙面开裂、管道阻塞,给用户带来很大的生活不便;大的质量问题,则会酿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恶性事故。因此,建设工程的施工人必须以对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负责任的态度,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严把质量关,做好工程施工的各项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建设工程的施工人为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做到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图纸是建设设计单位根据工程的功能、质
    2023-06-10
    265人看过
  • 如何应对建设单位要求降低工程质量
    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工程建设由于涉及面广、生产过程复杂、建设周期长,受自然条件影响大等特点,其工程质量往往比一般产品质量要难以控制,且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由于社会影响大,涉及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其质量工作更加重要。建筑质量标准是衡量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的尺度,同时也是控制工程质量的依据。在工程设计和施工作业中必须要符合质量标准,同时也要符合安全标准,以保证工程安全施工作业,保证工程质量。现实生活中,建设单位以种种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建筑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对此要求应当拒绝。因为他们是建筑工程的直接建造者,对建筑工程质量无疑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建筑工程质量一旦出现问题,建筑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总
    2023-06-10
    250人看过
  • 建筑工程总、分包单位的责任承担
    建设工程一般是建设方和工程施工的总包方来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毫无疑问,总包方应当对其总包工程按照建筑施工合同的规定来承担自己作为总包人的法律责任,经建设方同意总包方可以将部分分包工程承包给分包企业进行分包,总包方应当对分包方的分包工程向建设方承担责任,不能因为分包方和总包方有合同的约定而免除总承包方向建设方应当承担的责任。总承包方履行了总包的责任以后,如果是分包单位造成了责任,总包单位可以依靠分包合同约定向分包方进行追偿。现在的法律也做出了进一步的规定,总包方应当对其分包的工程,与分包单位一起对总包承担连带责任。确定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建设方承担连带责任,有助于促进总包和分包商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工程质量、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一、注意审查发包、总包、分包人的关系约定分包人、发包人、承包人之间的关系(1)发包人与分包人是本分包合同主要权利义务的承担者。发包人负有支付分包工程价款义务和取得分包工
    2023-06-20
    37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提前履行合同如果符合当事人约定的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提前履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合理情况下让其进行赔付、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下: 1、要... 更多>

    #履行职责
    相关咨询
    • 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应当承担哪些责任建设单位履行哪些义务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有:(1)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2)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3)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4)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5)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
    • 哪些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1-19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共同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负有重要责任;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是对本单位勘察、设计的工程质量负责。关于哪些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发包人所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承担哪些责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20
      发包人在以下三种情形下应承担过错责任: (一)提供的设计有缺陷; (二)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三)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承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风险提示: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监理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6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第三十六条规定: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之所以是这样规定,个人理解,是因施工单位是实施主体,施工质量是做出来的,无论是好还是不好,都不是检查出来的,因此,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责任;而监理是监控主体,对施工过程具有一定的控制职权,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应有的监理责任;建设单位的质
    • 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资质企业应承担哪些责任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0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