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20:51:36 461 人看过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当事人对自己该做的事没有及时处理好,则会很容易给事故后的处理带来麻烦。那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呢?

一、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二、发生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轻微受伤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填写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

当事人均已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

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三、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报警的,应当向交通警察提供有当事人签名的交通事故文字记录材料。交通警察予以记录,由当事人签名,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

四、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接到当事人提供的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当事人未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发生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轻微受伤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七)造成人员死亡、重伤、轻伤的;

(八)财产损失较大的。

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办理。

七、对事故中受伤人员的伤残评定和有争议的财产损失的评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提供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八、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检验尸体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解剖尸体需征得其亲属的同意。检验完成后,应当通知死者亲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亲属承担。

对未知名尸体经核查无法确认身份的,应当在地(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认尸启事。登报后十日仍无人认领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14: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第三者相关文章
  • 招标投标买卖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自行组织招标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2)自由选定招标代理机构并核验其资质证明;(3)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时,可以参与整个招标过程,其代表可以进入评标委员会;(4)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情况的资料;(5)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一、买标卖标是不是构成犯罪买标卖标构成犯罪。所谓的工程买标,根据《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属于串通投标行为,违反了《招投标法》,属于法律严厉禁止的行为。工程买标,会涉及到行贿与受贿,情节严重的,以串通投标罪追究刑事责任。串通投标行为,经济学术语,是指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抬高或压低标价的行为。投标者之间串标: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某一投标人给予其他投标人以适当的经济补偿后,这些投标人的投标均由其组织
    2023-02-14
    408人看过
  • 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双方当事人的义务
    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有协助的权利、收取报酬的权利、拥有留置权的权利。承揽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是需要按时完成工作、需要提供材料、履行保密义务等等。一、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如下:1.要求定作人协助的权利。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2.收取报酬的权利。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3.承揽人的留置权。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承揽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承揽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如下:1.按约定完成工作。承揽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质量完成交付的工作。2.提供或接受原材料。完成定作所需的原材料,可以约定由承揽人提供或由定作人提供。3.及时通知和保密的义务。对于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约定的,或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及时通知定作人。4.接受监督检查。承揽人
    2022-10-20
    273人看过
  • 离婚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离婚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一、离婚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以下诉讼权利,承担以下诉讼义务;(一)诉讼权利1、有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权利;2、有申请回避的权利;3、有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4、有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文书的权利;5、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6、有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要求重新鉴定、勘验、补充调查的权利;7、有进行辩论的权利;8、有请求法庭支持调解、自行和解的权利;9、有查阅庭审笔录并申请补正的权利;10、原告有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予以承认或反驳提起反诉的权利;11、有提起上诉的权利;12、有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的权利;13、在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二年内有申请再审的权利。(二)诉讼义务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2、听从法庭指挥,遵守诉讼秩序;3、提供证据;4、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
    2023-02-20
    118人看过
  • 狭义无权代理中当事人的权利
    一、狭义无权代理中当事人的权利狭义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完全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为民事行为。其构成要件为:(一)行为人没有法定的或议定的代理权,也没有令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这也是狭义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区别之一。表见代理,行为人虽然实质上没有代理权,但在表面上有足够的理由使人相信他有代理权,第三人通常是不知或无须知道他没有代理权;(二)行为人以他人的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三)第三人善意且无过失。如果第三人是恶意或与无权代理人恶意申通则不属此例;(四)行为人与第三人所为的行为不是违法行为;(五)行为人与第三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狭义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相比,还有一个明显的区别,也即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前者的后果往往处于“未定”状态,无权代理发生后,并不能确定当然无效,责任的承担还依赖于被代理人事后是否追认,而表见代理的后果则由被代理人承担。狭义无权代理行为,并不一定都不利于被代理
    2023-05-06
    277人看过
  • 汇票的当事人有哪些、汇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一、什么是汇票汇票是最常见的票据类型之一,我国的《票据法》第十九条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信用工具。它是一种委付证券,基本的法律关系最少有三个人物: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二、汇票的当事人有哪些汇票的基本当事人是指基于最初的汇票行为而明确的当事人,包括出票人、收款人和(受托)付款人,其名称或商号均记载于汇票的正面。1.汇票的出票人汇票的出票人,是指开出汇票的银行和企业。我国《票据法》第20条规定: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既然出票是一种票据行为,行为人的资格就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因此具有行为能力是签发票据的必要条件,无行为能力者的出票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代理。根据不同的汇票的出票条件,出票人的身份也构成开出汇票的条件,如银行汇票只能由参加全国联行
    2023-06-06
    82人看过
  •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要履行什么义务
    交通事故肇事者应履行报案、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等等的义务。一、交强险保险理赔的流程是什么交强险保险理赔的流程是:报案、现场勘验、后台审核、决定理赔结果。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二、汽车发生追尾事故怎么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立即停车保护好现场,如果损失金额不大、未导致人身伤亡且两方对责任划分无争议的,首先应该尽量对现场拍照后,然后可以转移到不影响他人通行的地方,自行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协商处理或者有较大财产损失或者有人员伤亡的,按下列程序处理:1、报警。有伤员的应当立即抢救伤员并拨打电话,如果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3、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2023-06-27
    408人看过
  • 拆迁行动中当事人应承担的权利义务
    1、房屋拆迁人的权利:(1)被拆迁人、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拆迁人可以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申请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2)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承租人未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搬迁完毕,可以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提供相应安置房屋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3)在裁决、仲裁或判决规定的期限期内仍未搬迁的,可以申请实施强迁。2、房屋拆迁人的义务:(1)与被拆迁人、承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给予拆迁补偿安置;(2)协议签订后,在房屋被拆迁人、承租人搬出被拆除房屋后,才可以实施拆房活动;(3)通知私房所有人办理拆迁补偿安置手续(含空关房屋所有人);(4)对无法通知到的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的,应依法定程序办理。委托人的主要权利义务是什么?1、委托人的主要义务:(1)及时受领委托物的义务。如果因委托人迟延接受而造成的损
    2023-07-04
    415人看过
  • 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
    劳动合同关系当事人的权利有: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义务有: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体平等《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体现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体平等。如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中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试用期内需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第十
    2023-07-08
    93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人有什么权利义务?
    1、评定人权利1)有权了解与评定有关的案情和其他材料;2)有权向当事人询问与评定有关的问题;3)有权依照医学原则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和要求进行必要的特殊仪器检查等;4)有权因专门知识的限制或鉴定材料的不足而拒绝评定。2、评定人义务1)全面、细致、科学、客观地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检验和记录;2)正确及时地作出评定结论;3)回答事故办案机关所提出的与评定有关的问题;4)保守案件秘密;5)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回避原则的规定;6)妥善保管提交评定的物品和材料。
    2024-02-03
    324人看过
  • 《公证法》规定的公证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公证当事人是与公证事项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并以自己的名义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在公证活动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公证法》的有关规定,公证当事人在公证活动中依法享有以下权利:(1)公证请求权。当事人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公证机构依法出具公证证明的权利。(2)委托权。委托权是一项民事权利,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法律允许代理的公证事项。(3)回避请求权。在公证活动中,当事人发现公证人员办理本人、配偶或他们的近亲属,以及与公证人员有利害关系的公证事项,可以申请该公证人员回避。(4)保密请求权。当事人对办理的有关公证事项的保密范围、等级等有特殊要求的,有权依据自己的需要提出保密范围的请求。为当事人保守秘密是公证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公证机构的一项必须履行的义务。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不用提出,公证机构也会做到。如有特殊要求有关的保密范围,可提出请求。(5)领取公证书的权利。
    2023-06-06
    442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权利义务
    一、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哪些权利义务1、有权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委托他人诉讼,必须向本院提交由委托人和诉讼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印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印章(或签名)。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具体、明确的委托事项和权限,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这些权利的行使必须有委托人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更换或其权限发生变更,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法院。诉讼代理人是非执业律师的,应在授权委托书上写明该诉讼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电话,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3、有权提出回避申请、收集和提交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4、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以各种方式妨碍刑事诉讼的,本院将依法
    2023-02-06
    444人看过
  • 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合伙企业的特点之一就是合伙经营,各合伙人无论其出资多少,都有权平等享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合伙人在代表合伙企业执行事务时,不是以个人的名义进行一定的民事行为,而是以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的身份组织实施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与代理人不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行事,代理权源于被代理人的授权;而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虽以企业名义活动,但其权利来自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与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也不同,法定代表人是法律规定的并经过一定登记手续而产生的法人单位的代表,他不一定是该法人单位的出资者;而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则是因其出资行为取得合伙人身份,并可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考虑到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参与
    2023-04-24
    311人看过
  • 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权利与义务(一)合伙事务执行人享有的权利有:1、报酬请求权。执行合伙事务,如约定报酬的,合伙事务执行人有请求合伙组织支付报酬的权利。2、提出异议权。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不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出异议,合伙事务可以不停止执行,这是为了提高合伙经营的效力,因为不执行事务和合伙人一般不了解合伙经营的具体情况,他们可以通过要求召开合伙人会议等方式对合伙的经营进行监督。(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义务有:1、忠实处理合伙事务的义务。合伙人对于合伙事务应亲自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人借执行合伙事务谋取私利,结合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和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报告义务。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精英和财产状况。3、遵守竞业禁止义务于交易
    2022-05-18
    54人看过
  • 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权利录制监控吗?
    可以。交通事故当事人以及当事人直系亲属可以申请查看,同时事故双方涉及人也都可以查看交警监控录像。查看交通事故监控录像是事故当事人取证的方法之一,当事人有权利要求调看监控录像。一、为什么去交警大队不给看监控去交警大队可以查看监控。监控录像本来就是发生事故后作为现场证据使用的,查看监控录像是当事人取证的方法之一,当事人有权利调看监控录像。首先要写查看交警监控录像的申请,交给公安机关相关的人员,要求立案和调看监控录像,公安机关人员会配合查看的。二、肇事逃逸能否找到车辆肇事逃逸能找到车辆。肇事逃逸警察会尽力去找,具体需要多长时间是无法预估的,通常会通过各个道路的监控录像来找到肇事车辆的相关信息或行车路线,然后找到肇事车辆。根据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三、治
    2023-06-29
    376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三者
    词条

    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会坐牢。... 更多>

    #第三者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的权利是否有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4-09
      要解决赔偿责任主体有必要分清交通事故责任者和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者两个概念。交通事故责任者是行政法概念,是指违反交通法规,对事故负有责任,依法应该受行政处罚的人,它包括驾驶人、行人、乘车人和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活动有关的人员。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者是民法概念,它是指对交通事故依法应该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它不仅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者主体还可能包括车辆所有人、运营利益取得人和其他对车辆有支配权的人。一般而言,
    • 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概念、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权利义务分别指的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借款合同的概念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二、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及义务(一)贷款人的权利义务1、义务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
    • 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有哪些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0
      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一)一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1、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2、原告有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撤回诉讼的权利。3、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4、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二)双方当事人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利1、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2、申请回避的权利。3、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4、进行辩论的权利。5、请求调解的权利。6、自行和解的权利。
    • 交通事故的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有什么区别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22
      在确认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时应以户籍登记主义为原则,以经常居住地为例外。如果户籍在各镇所在地的居委、村及虽未建成但已列人城镇规划区的村,即作为城镇居民。对于赔偿权利人虽为农村居民,但如有证据证实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工作单位或实际居住满一年的地点在镇所在地的居委、村及虽未建成但已列人城镇规划区的村的,也作为城镇居民,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实行“同城待遇”,这样才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对农村
    • 什么是民事诉讼当事人?当事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2
      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判的利害关系人。狭义的当事人仅指原告和被告。当事人的权利有: (1)原告在起诉后有权撤诉或者变更诉讼请求。 (2)被告有权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有权提出反诉。 (3)原告和被告均有权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 (4)对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鉴定人、勘验人,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 (5)当事人有权收集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