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的质量保证金需要写收据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09:34:51 225 人看过

一、扣除的质量保证金需要写收据吗

扣除的质量保证金直接挂在应收账款中就行,不一定需要写收据,在摘要内注明是质量保证金。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都是往来账,在哪挂账都可以。

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建设单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3%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和预留保证金。

二、质保金是否属于工程款

不属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左右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

不是硬性规定的,一般是5%,也有10%的,没见过10%以上的。

三、工程质量保证金与质量保修金区别

工程质量保证金与质量保修金都是承包人为保证施工合同的履行而进行的一种担保。

但质量保证金,是承包人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履行前,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一般是担保竣工验收前出现的质量问题;而质量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一定的金额用以维修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主要担保竣工验收后保修期限内的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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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8日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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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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