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对伤残评定的时间往往把握不准,导致一些伤残鉴定结论在诉讼中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残疾赔偿金是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经现有医疗手段和医疗水平治疗后仍留下的伤情影响工作和生活进行赔偿的一个法定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手续
1、申请伤残鉴定,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
2、办案机关经审查准予的,由办案机关向申请人提供鉴定机构名单供申请人选择;
3、由办案机关出具委托书,委托经选择确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4、由办案机关与鉴定机构签订委托鉴定合同书,明确鉴定的部位、要求、作出鉴定结论的时间等等。
5、申请人应当接受鉴定机构的身体检验,并提供医疗档案和相应的资料。
三、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中有人员受伤的,需要做伤残等级评定,以便制定赔偿金额,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依据下面三种情况来评定:
1、人体伤后治疗效果。
2、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
3、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135人看过
-
什么时候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466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92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303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366人看过
-
交通事故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
329人看过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效如下: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1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诉讼时效,如果是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如果是财产等损害,诉讼时效是三年。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对于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比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最好,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合适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1一般在伤情稳定后做伤残等级鉴定,出院后半年可以做。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什么时候做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5伤残鉴定一般治疗结束,病情稳定之后,就可以去申请伤残鉴定的。目前没有规定具体的期限,建议医疗终结之后,一年内去进行伤残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
-
交通事故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02当前并没有关于交通事故后申请伤残鉴定的时间的具体的法律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在出院三个月以内做伤残鉴定。实际可能由于所在地的规定不同,该期限要求会不同。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到处理该交通事故的部门提交书面的伤残鉴定申请书。然后到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四部分第二条对于鉴定时机的规定,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29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机,一般应在各种因素直接所致损伤或却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评定。具体交通事故鉴定伤残时间根据伤情的不同有三种: 1、伤后及1个月可进行鉴定:以原发性损伤后果为依据评残的肢体、脏器缺失,内脏切除、修补,颅骨和颌骨缺损,肋骨骨折、肋骨缺损及牙齿脱落,稳定性骨盆骨折,椎体压缩性骨折大于13(不包含脊髓损伤),不构伤残的。 2、伤后3个月可进行鉴定:开放性骨折,肋骨骨折致胸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