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办案人有责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18:13:15 111 人看过

一、国家赔偿办案人有责任吗?

1、国家赔偿办案人不一定有责任

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

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1)有《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

(2)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对有前款规定情形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相关国家部门收到赔偿申请后,一定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1、相关国家部门收到赔偿申请后,不一定需要支付赔偿金。

(1)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2)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3)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2、限期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

(1)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2)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本条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三、赔偿请求人只能请求一个赔偿义务机关支付国家赔偿吗?

1、赔偿请求人并不是只能请求一个赔偿义务机关支付国家赔偿。

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2、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3)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

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个人、单位若是想要获得国家赔偿,需要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不予赔偿的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若是对国家赔偿办案人有责任吗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15: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本案是否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要点提示】民事案件诉讼代理人私刻公章、改写委托书、扩大代理权限,领取执行款属其个人的犯罪行为,人民法院根据委托代理书所载的委托权限向其发放执行款并不违反法律程序,不应替代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案情】2005年7月28日,王某与律师周某以确认申诉人的名义向某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天津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民事诉状等材料,某区人民法院经审查于2005年7月29日立案。审理中,王某向法院提供了确认申诉人与王某、陈某2004年12月5日签署的债权债务确认书,约定,其债权债务由陈某、王某个人承担,与上述实业公司无关。该案开庭审理后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于2005年9月28日达成调解协议。天津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王某支付了调解协议确认的工程款780万元后,王某于2005年10月20日以确认申诉人的名义向某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该案以撤诉结案。2006年11月6日,确认申诉人鹤岗市某公司,以陈某、
    2023-05-02
    273人看过
  • 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是法律规定由特定的当事人对特定的事项所承担的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主张的责任,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不能提供证据时,则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不利法律后果的制度。合理地分配举证责任,不仅关系到法律的实体公正能否在诉讼中得到实现,而且关系到能否构建一个有效率的诉讼程序,因此举证责任的分配在诉讼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人民法院在审理确认案件中,应当合理分配举证责任。民事侵权诉讼中有举证责任倒置一说,脱胎于民事赔偿的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审理,当然也可以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原作出司法行为的人民法院有义务对其行为的合法性作出说明。这一规定实质上规定了在确认人民法院司法行为违法案件的审判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作出原司法行为的人民法院承担举证责任。据此,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成为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中举证责任分配的一个基本原则。即由被申请确认的人民法院承担主要举证责任,司法行为是否违法由被申
    2023-06-07
    455人看过
  • 国家赔偿是否由责任机关负责赔偿
    国家赔偿由履行赔偿义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义务机关包括行政赔偿机关、刑事赔偿机关,但没有民事赔偿机关。一、二审判无罪一审法院承担什么责任一审法院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和恢复公民荣誉的责任。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错误羁押怎么追究责任?如果被错误拘留或者逮捕,可以要求国家赔偿,而且这种赔偿是刑事司法赔偿。对于错误羁押国家是会给予赔偿的;作为受害的一方就可以直接到国家赔偿义务机关进行申请;在赔偿时国家就会按日平均工资来进行合理计算,但对于赔偿的金额就会按受害方具体的情形来进行确定。三、怎么重复提出国家赔偿申请重复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的流
    2023-03-25
    376人看过
  • 国家赔偿责任判错制度
    国家赔偿责任
    从10月1日起,最高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开始生效。该规定的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扩充了已有的确认程序的功能,在上诉和审判监督之外,明文规定了即使没有无罪判决或其他纠正误判的正式决定,个人或团体也可以求权向管辖法院或者其上级法院乃至最高法院申请有关职务行为侵权的确认之诉。第二,在提出确认之诉之前,有关当事人必须穷尽申诉、审判监督等上的救济手段,除非已经获得足以证明职务行为侵权的权威性文件(包括无罪判决、纠偏决定等)。第三,以列举的方式,明确了15项判断审判人员职务行为的违法性的标准。其中14种职务行为涉及司法程序上的诉讼指挥权和法警或执行官的命令权的行使,判决及其他审判活动并没有明文包括在内。虽然第(15)项规定的“其他情形”条款也可用来审查判决内容,但最高法院审判监督庭的有关人员指出,“适用这项条款应十分慎重,严格掌握,除确认违法各方
    2023-03-28
    494人看过
  • 国家在赔偿刑事案件中的责任范围
    如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及其他的,则按照国家相关的赔偿规定计算。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
    2023-07-13
    431人看过
  • 国家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有什么构成要件?
    国家赔偿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的责任,包括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两部分。国家赔偿责任,指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国家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三个:(1)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的法人组织或公民不能作为国家赔偿责任的行为主体。(2)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在执行职务中实施了侵权违法行为。执行职务之外的行为及执行职务中的合法行为均不能引起国家赔偿责任。(3)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中的违法行为必须造成了损害结果。国家赔偿责任主要包括两大类:一、行政赔偿责任,即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国家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二、冤狱赔偿责任,即司法机关因错羁或错判刑事被告人造成损害时,国家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2023-04-17
    410人看过
  • 错误拘留国家赔偿责任有哪些
    一、错误拘留后申请国家赔偿可以吗?错误拘留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赔偿金额按照上年度的职工平均工资来计算,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5月16日下发通知,公布了自2016年5月16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242.30元。二、拘留国家赔偿责任有哪些?《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拘留并不存在错误拘留的问题,拘留期间本来就是侦查期间,只存在超期羁押的问题。因为存在错误逮捕的情况,可以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公民被错误拘留,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二)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
    2023-04-24
    361人看过
  • 国家拟明确规定国家赔偿费用将向责任人员追偿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今日将财政部报送国务院审议的《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送审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条例规定,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责令责任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国家赔偿费用。条例规定,对有故意的责任人员,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责令其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的70%-100%,但最高不得超过其两年的基本工资;对有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责令其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的50%-100%,但最高不得超过其一年的基本工资。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向责任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国家赔偿费用,追偿额为国家赔偿费用的70%-100%,但最高不得超过责任人员两年的基本工资。此外,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责令责任人承担或者向责任人员追偿国家赔偿费用的决定后,应当书面告知同级财政部门。相关责任人应当在收到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收入收缴的规定上缴应承担或者被追偿
    2023-06-04
    466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修正案:看守所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制网北京10月27日讯记者刘姝宏今天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的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扩大了赔偿范围,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并将看守所纳入刑事赔偿的义务机关。在常委会会议上一次审议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时,有些常委委员提出,原草案规定: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其中没有包括受到虐待,以及监管人员放纵他人实施殴打、虐待的情形,建议予以明确。法律委经研究,建议对草案作出相应修改。现行国家赔偿法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为刑事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有的部门提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目前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以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
    2023-07-07
    58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的赔偿责任机关
    该段内容讲述了国家赔偿义务机关的定义及其职责,即负责具体履行国家赔偿义务的组织,代表国家接受国家赔偿请求,参与国家赔偿程序,并负责支付赔偿费用。同时,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而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及时履行赔偿义务。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是负责具体履行国家赔偿义务的组织,代表国家接受国家赔偿请求,参与国家赔偿程序,并负责支付赔偿费用。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国 家 赔 偿 法 的 赔 偿 义 务 机 关 有 哪 些 职 责 ?国家赔偿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重要法律,它规定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根据该法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赔偿义
    2023-09-07
    318人看过
  • 狗咬人主人有赔偿吗有赔偿责任吗?
    有赔偿。狗咬人主人要承担侵权责任,赔偿被咬者医疗、误工、交通、疫苗以及营养等必要的费用。狗咬伤了人,不算犯法,狗不同于人类,是不具备主观能动性的,也就是说狗咬人并没有主观上的错误发生,但由于在客观上造成了伤害,狗的主人应该对这种伤害进行赔偿。狗咬伤人,狗主人要承担的责任是: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1、被狗咬伤后,双方可协商处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也可以通过派出所或当地村委、居委进行调解。2、可获得的赔偿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注射狂犬病疫苗的费用、营养费,及可能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和护理费等。3、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相关
    2023-04-19
    149人看过
  • 国家赔偿责任与职务侵权
    公务员职务侵权行为与国家赔偿责任之间的关系是一个涉及到行政法学和民法学的具有双重性质的边缘问题。正是由于这种边缘性,使得不同研究方向的学者基于不同的认识角度,得出相左的结论。本文借鉴国内有学者提出的法律层次论的观点,撇开民法和行政法的界限,讨论公务员职务侵权行为与国家赔偿责任之间的关系。一、关于职务侵权。本人认为,所谓公务员的职务侵权行为,指的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以非法的或者违背善良公序的手段执行国家职能的活动。这里包括四层涵义:首先,该行为的主体一定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包括各级国家机关依据法律授权的其他行使国家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这其中不应当包括受委托行使国家职能的组织和个人。这是因为,如果一旦包括了上述组织和人,从理论上讲,概念的外延大大超过了公务员的范围,从实践上讲,这不利于法律的规范与适用。其次,该行为是以执行职务为目的的行为。这里有两点意思:第一,并非超
    2023-04-24
    211人看过
  • 国家是否应该对本案的赔偿责任承担?
    2005年7月28日,王某与律师周某以确认申诉人的名义向某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天津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民事诉状等材料,某区人民法院经审查于2005年7月29日立案。审理中,王某向法院提供了确认申诉人与王某、陈某2004年12月5日签署的债权债务确认书,约定,其债权债务由陈某、王某个人承担,与上述实业公司无关。该案开庭审理后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于2005年9月28日达成调解协议。天津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王某支付了调解协议确认的工程款780万元后,王某于2005年10月20日以确认申诉人的名义向某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该案以撤诉结案。2006年11月6日,确认申诉人鹤岗市某公司,以陈某、王某私刻公章造成公司损失为由,向天津市公安局报案。2006年11月10日,天津市公安局作出立案决定书,决定对王某、陈某涉嫌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并决定对王某取保候审。鹤岗市某公司认为,法院未认真审查委托
    2023-07-07
    256人看过
  • 船舶碰撞及国家赔偿责任
    船舶碰撞是指船舶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接触造成损害的事故。船舶碰撞是船舶与船舶之间的碰撞,由此船舶与码头、桥墩、灯船、灯塔、浮筒、竹木排以及其它水上或水下固定物体相撞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船舶碰撞。船舶碰撞可分为直接碰撞和间接碰撞。直接碰撞是指船舶因某种原因而引起的船舶的实际相撞。间接碰撞是指船舶之间虽未实际相撞但已造成损害的情况,例如浪损。单方过失责任船舶碰撞如由一船的过失所造成的,由有过失的船舶单独负赔偿责任。单方过失造成的碰撞往往发生于船舶在港内航行时,碰到停靠在码头旁的船舶或者碰到系泊浮筒的船舶。除非过失船能证明系泊船存在着某种过失,如停泊船在停泊时没有遵守避碰规则悬挂船灯等。双方互有过失责任双方互有过失造成船舶碰撞,一般的原则是按各自的过失比例分担损失。如果双方过失比例相当或过失比例难以确定,则各承担50%碰撞责任。对造成的第三人的人身伤亡,碰撞双方应负连带赔偿责任,一船连
    2023-05-01
    12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国家赔偿责任包括哪些方面,国家赔偿责任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6
      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是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所要具备的条件,换言之,国家在具备什么条件时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四项: (1)侵权行为主体要件;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侵权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其被授予的职权只限于行政职权,不包括司法职权)。 (2)侵权行为要件;侵权行为的存在是构成国家赔偿责任的要件之一,即国家侵权行
    • 国家赔偿责任追究方式有哪些国家赔偿的责任主体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30
      国家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是支付赔偿金。另外,可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除此之外,其余的都不属于国家赔偿的方式。消除影响不是赔偿方式,而是责任的承担方式。
    • 小区起火, 国家有责任赔偿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8-12
      小区起火损失由过错人负责,国家不会赔偿。若是物业和开发商有过错的,可以请求物业和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国家赔偿发生在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过错的情形下,民事领域是不会产生国家赔偿的。
    • 国家赔偿责任方式2023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25
      国家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是支付赔偿金,另外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除了这些之外,其余的都不属于国家赔偿的方式。消除影响,不属于赔偿方式,属于责任的一种承担方式。
    • 有追偿权的国家赔偿责任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07
      有追偿权的国家赔偿责任有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