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代表诉讼有什么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7:32:35 482 人看过

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是:

1、主体资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

2、前置程序:上述股东应当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请求:股东代表诉讼不同于股东为维护自身利益向公司或其他人提起的直接诉讼。

一、董事长,监事长,副监事长是什么关系

首先需要清楚什么是监事和董事。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又称为监事长),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董事由股东(大)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董事及董事会应当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股东(大)会领导下执行公司整体的管理工作。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因此监事长和董事长的关系主要是监督关系,主要表现在:监事有权对董事长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长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长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有权要求董事长予以纠正;董事长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且监事会在收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的书面请求之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公司法规定了哪些前置程序

公司法规定的前置程序:竭尽公司内部救济规则;股东代表诉讼的和解与撤诉之司法审查;其他。最重要的是公司内部救济,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起诉讼;监事拒绝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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