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勇实习生伍淑娟)特价菜我付了钱,为什么不能打包?昨日,许女士在烈士公园东门附近一家酒楼吃饭,准备将未吃完的特价菜带回家吃,却被餐厅告知特价菜不能打包。特价菜为啥就不能打包呢?连日来,记者调查发现,长沙不少饭店都有特价菜不打包的规矩。
吃剩的特价菜不准打包
4月25日,许女士与家人一起到这家酒楼吃晚餐,席间点了份特价鸡尾虾。饭后,许女士准备将吃剩的特价鸡尾虾带走,遭到了餐厅服务员的拒绝,特价菜不能带走。
许女士没有理论,支付600多元的餐费后,与家人离开了酒楼。她非常纳闷:自己点的菜,凭啥就不能带走?
无独有偶,记者昨日在车站北路一家餐厅点了一份10元的特价鱼,要求将其带走时,服务员拒绝了。记者走访发现,特价菜不打包似乎已经成为不少快餐店、饭店的行规。如果饭店所推出的食物属于特价品,那么顾客就餐后剩余的食物不管多少都不能打包带走。
酒楼应限量明示特价菜
但是,也有一些餐馆允许顾客带走点的特价菜。人民东路某快餐店老板周志明告诉记者:我们餐馆已经不错了,允许食客点所有的特价菜,而不少饭店规定,食客一次只能点一种特价菜呢!他坦承,饭店的特价菜只是让利食客的措施,有的饭店还推出1元钱的特价菜,如果人人都来打包,那饭店就亏大了。
在商家看来,特价食品本身已无什么利润,因此商家有个不成文的规定:特价食品只能当场吃,不可以打包带走。那么消费者吃剩的特价菜会如何处理呢?
如果怕有人故意来点特价菜,完全可以限量点菜。因为菜都做出来了,除非你要回收,否则吃剩的菜凭什么不能带走?市民王刚认为,特价菜再便宜,顾客也是付了款的,有权消费完这道菜,吃不完当然可以兜着走,饭店单方面限制不能打包是不合理的。
未明示就侵害知情权
特价菜不许打包到底有没有依据呢?长沙市12315工作人员表示,特价菜是商家的一种促销手段,商家有规定消费者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获得相应优惠的权利,但必须在顾客点菜时就明确说明特价菜不能带走;如果不明示,则忽视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消费者可要求打包。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表示,商家以特价食品为由,不让顾客打包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他指出,不管是不是特价食品,点餐属于正常的买卖行为,一旦这种交易行为成立,食品的所有权就由商家转移到了消费者手中,消费者对所购买的食品享有自由处理和支配权。
既然顾客花钱消费,商家有责任也有义务,将该产品、食品的相关信息一并告知消费者。商家为了竞争而采取的一些经营策略完全是商家自己的行为,商家不能将这种商业行为的风险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更不能强制性附条件消费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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