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构成要件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09:20:13 273 人看过

1、施工工作应是在公共场所、道旁、通道等可能危及行人的场所进行。

2、施工人未设置明显标志,也未采取安全措施。

3、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4、施工人有过错。

5、有因果关系。是说施工人未设置明显标志也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作为,是产生损害后果的原因。

一、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具体有哪些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有:

1、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2、施工单位应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3、施工单位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备、设施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施工单位应为现场工作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按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5、在施工过程中,常常会涉及特殊设备以及很多工艺、设备、材料。施工单位必须对它们的使用安全负责。

二、道路施工致房屋损坏的具体解决方案?

建议先与对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房屋管理部门或城市建设部门投诉,并向施工方要求赔偿损失。相关法律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修路出交通事故找谁赔

修路导致发生交通事,可以向施工方索赔,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8日 23: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财产损失相关文章
  • 高速公路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责任认定
    【要点提示】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施工人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安全警示标志不明显或存在欠缺,达不到国家强制性规定标准以及公安部门的安全要求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施工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案例索引】一审: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2006)东民重字第1号(2006年3月27日)二审: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东中民一终字第125号(2006年9月2日)【案情】?原告:马*杰,东营市河口区人。原告:霍*兰,河南省扶通县人。原告:马*磊,胜利油田第六十二中学学生。原告:宗敬,东营市河口区人。被告:东营市公路局。被告:**中创公司。被告:**铁通公司。东营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11月18日,被告**铁通公司以本公司承建山东省高速公路东港路段信息管理系统工程需要自2004年11月18日8时至12月31日1
    2023-04-28
    292人看过
  • 地面施工地下设施致人损害纠纷判决结果会怎么样
    这个需要具体的情况来看,不同的情况其最后的判决情况是不一样的,主要是看责任在于哪一方。往往只涉及到违约一方赔偿责任的成立、赔偿范围和赔偿办法等问题,而且差异较大。赔偿是债权诉讼最主要的特征,也是普通法所给予的最主要的救济形式。一般情况下,赔偿能够对原告的损失进行弥补,但对于商标侵权案件,原告最关心的往往是如何首先让被告停止侵权,其次才是赔偿。一、如何处理损害赔偿纠纷损害赔偿是一种民事责任,这种民事责任由侵权行为而产生。侵权行为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侵权行为出于责任者本人,即责任者就是行为人,如甲损坏了别人的自行车,甲既是责任者,又是行为人,这种侵权行为,民法理论上称为“一般的侵权行为”;另一种侵权行为不是出于责任者本人,而是出于与责任者有一定关系的人或物,如甲的未成年儿子损坏了别人的自行车。1、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
    2023-04-06
    135人看过
  • 施工造成遇害怎么赔偿,地面施工侵权责任如何分配
    一、施工造成遇害怎么赔偿施工过程中造成人员死亡的,如果属于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赔偿。如果属于人身伤害,由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施工致害责任和窨井等地下设施致害责任】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
    2023-04-18
    226人看过
  •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要件有哪些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构成要件有:1、侵权人故意或者过失侵权;2、高空作业人对于违法行为不作为,不履行自己的义务,使他人受到侵害;3、有损害事实即造成他人一定程度的受伤;4、侵权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适用什么原则根据《民法典》: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条规定的是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免责事由是受害人故意。根据新的《民法典》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条依然规定的是无过错责任,即“主观无过错也要承担责任”。免责事由是战争、受害人故意、不可抗力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
    2023-07-29
    220人看过
  • 如何认定侵害商标权造成的损失,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
    一、如何认定侵害商标权造成的损失侵害商标权的损失,依据实际造成损失确定,如果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按商标侵权取得的利益确定损失。取得利益难以确定的,按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
    2023-06-17
    138人看过
  • 人身损害侵权的举证要件?
    受害人若证明侵害人具有人身损害侵权的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规定进行举证:1、证明侵害人存在违法行为、受害人造成损害的事实,以及对方存在过错;2、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单据、病历复印件、相关鉴定报告证明赔偿的费用;3、提供其他的证据证明相应的费用。一、被人打了轻微伤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吗被人打了要根据伤情的严重程度而定。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但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轻微伤是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害或轻度短暂功能障碍的损伤。一般轻微伤愈合后对人体正常生理功能及容貌体态无影响或影响轻微。相关规定对何为轻微伤无明文规定,也无全国统一的轻微伤法医学鉴定标准,仅有地区性、行业性的鉴定标准。赔偿范围,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
    2023-06-26
    143人看过
  • 地面施工致害侵权责任纠纷立案后多久开庭
    地面施工致害侵权责任纠纷立案后开庭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法院会在开庭前3天通知开庭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开庭通知和公告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一、地面施工致害侵权责任纠纷的立案条件有哪些?(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地面施工致害侵权责任纠纷的证据种类有哪些?(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三、地面施工致害侵权责任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
    2023-02-26
    103人看过
  • 侵权后财产损失计算的规定是怎么样的,财产损害侵权构成要件
    一、侵权后财产损失计算的规定是怎么样的侵权后财产损失计算的规定: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侵害他人财产造成财产损失的,财产损失原则是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二、财产损害侵权构成要件财产损害侵权构成要件:1.行为的违法性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要件。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并不违法,即使产生了损害事实,也不承担赔偿责任。2.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3.行为
    2023-02-16
    149人看过
  • 动物致人损害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一、动物致人损害构成要件包括哪些1、动物致人损害构成要件包括:(1)有动物致害行为;(2)动物致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动物致害行为可以是损害的唯一原因,也可以是原因之一;(3)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主观上存在过错;(4)产生了动物致害事实,损害事实包括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二、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应该怎么赔偿1、单纯的财产损害,如财产被动物撞击导致损坏;2、对人身造成暂时损害,如被动物追赶导致脚扭伤,被动物咬伤肌肉等;3、对人身造成永久性损伤,
    2023-06-14
    51人看过
  • 房屋财产侵权计算方式是什么以及财产侵权损害的构成要件
    一、房屋财产侵权计算方式是什么房屋财产侵权计算方式是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二、财产侵权损害的构成要件财产侵权损害的构成要件如下:1.行为的违法性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要件。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并不违法,即使产生了损害事实,也不承担赔偿责任。2.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3.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过错是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必备前提。三、侵权财产赔偿范围侵权财产赔偿范围如下: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
    2023-06-26
    218人看过
  • 因地面施工导致的他人损害,民事责任具体涉及哪些方面?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指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时,施工人应当承担的不利后果。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承担人:施工人,第三人。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施工人免除民事责任地面施工致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地面施工致害责任受过错责任原则的拘束,因而须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要件:1施工人须有主观过错。在这个问题上适用过错推定,施工人只有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方可免责,否则即推定其主观上存在过错。施工人在诉讼中证明自己在地面施工中没有过错,其方法是施工人在地面地面施工致害责任受过错责任原则的拘束,因而须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要件:1施工人须有主观过错。在这个问题上适用过错推定,施工人只有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方可免责,否则即推定其主观上存在过错。施工人在诉讼中证明自己在地面施工中没有过错,其方法是施工人在
    2023-07-08
    251人看过
  • 构成名誉权侵权有什么要件
    (一)行为人有主观过错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过错,应当以一个“诚信谨慎之人”在相同情况下须尽到的注意义务为主要标准,并结合加害人的身份地位、发布内容、认知能力、事后表现等自身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二)行为人的行为违法诽谤行为是指向第三人传播不利于特定人或特定人群名誉的虚假事实或者以他人传播的虚假事实为依据进行不利于特定人或特定人群名誉的不当评论而足以致使该特定人或特定人群社会评价降低的民事侵权行为。传播的内容可以是“事实陈述”或“意见表达”,传播的方式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认定是否存在诽谤行为,应当查明该事实、评论是否客观、真实,这就需要当事人进行举证予以证明。侮辱行为是指采用暴力或言语等方式欺辱特定人或特定人群,足以贬损该特定人或特定人群人格或尊严的民事侵权行为。认定是否存在侮辱行为,应当查明该言论是否存在暴利性或贬损性言论。应当强调的是在互联网不断发展的今天,一些词语的性质、含义因为互联网而发
    2023-08-11
    192人看过
  • 构成和设施和核材料损害责任的要件是什么
    一、构成和设施和核材料损害责任的要件是什么(一)违法行为损害行为损害行为主要分为违法行为和主观过错两个部分。因为民用核设施事故和民用航空器事故的场合,他们即便在高度危险责任这种特殊侵权责任中也是非常特殊的、严格的,即只要有损害行为(核泄漏、飞机出事)、损害事实、行为与损害之间构成因果关系,就要承担无过错责任,即不论是否有过错。所谓的违法行为是指违反现行法律,给社会造成某种危害的、有过错的行为。客观上来说指侵害他人的权利而造成他人权利损害的行为,从主观上来说除了满足主观的条件之外,还要满足不法或故意或过失的条件。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分为作为与不作为。作为的违法行为是指有所行动的去违背法律所禁止或强制性规定的行为。不作为的违法行为是指在特殊情况下必须有所为而不为的行为。主观过错是指行为主体在实施行为时主观上的心理。它主要分为故意和过失这两种意识形态。故意,指在行为主体明知行为结果,仍继续或放任其
    2023-04-14
    175人看过
  • 第三人侵害债权的定义以及构成要件是什么
    对第三人侵害债权问题,理论界有三种主张:1、第一种是否定说,认为侵权行为以绝对权为侵害对象,债权是相对权,不能成为侵权行为的对象,中国民法典并没有规定侵害债权制度,因此,第三人侵害债权的也应按本规定处理。合同一方对第三方不享有诉权,违约方仍需向对方履行,之后再向第三人行使追偿权。2、第二种是肯定说,认为第三人虽然处于债的关系之外,但亦可构成对债权人的侵害,因为债权具有不可侵犯性,债权作为民事权利,这种不可侵犯性是法律赋予的,而不是人们所臆断的。3、第三种是折衷说,认为第三人的行为虽然从理论上可以构成对债权的侵害,但债权不具有公示性,让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未免过于苛刻,应谨慎为之。构成要件一种是三要件说,即侵害债权应具备:1、侵权行为人仅限于第三人。2、第三人的过错形态为故意。3、有损害债权的结果。一种是四要件说,这种观点是在三要件说的基础上增加一个要件,即侵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纵
    2023-06-13
    350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损失是指能够以货币单位计量的财产价值上的减少,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 更多>

    #财产损失
    相关咨询
    • 侵权损害构成要件有几个方面?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25
      四个方面。行为违法,损害事实,因果关系,有过错。从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上看,应从“过错”与,“无过错”,两方面来分析,在适用过错归纳原则的场合,其构成必须同时具备行为的违法性:(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与过错四个要件。
    •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什么,地面施工致人损害民事责任如何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9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指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时,施工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根据本条的规定,地面施工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一)必须是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施工公共场所,是指公民共同的活动场所,如公共道路、广场、影视剧场、体育馆(场)、商店营业场所、集贸市场等。在公共场所施工,因行人较多,故危险性大,必须
    • 地面施工地下设施致人损害案件的责任承担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7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窖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应赔偿哪些责任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0
      1、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施工人可以证明自己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侵权致人身损害的紧急救济措施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10
      侵权致严重人身损害的紧急救济途径有: 1、由侵权人积极救治被害人,并积极赔偿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费用; 2、如果侵权人拒不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