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的继承权利考察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5:05:18 349 人看过

同居关系没有继承权利。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而同居关系不是夫妻关系,所以同居的男女双方不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相互继承对方的财产。但是同居的双方如果立下遗嘱指定让对方继承自己的遗产,那么二人就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互相继承遗产。

遗产继承权利主体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民法典》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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