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依照刑法规定已经构成犯罪,依法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2、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手段、对象、危害后果、动机、目的等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年龄、一贯表现等综合考虑,认为犯罪情节轻微。
3、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一、单位行贿的量刑标准
《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5)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处罚
(7)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9)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
-
什么是相对不起诉,刑事案件相对不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57人看过
-
附条件不起诉与相对不起诉如何区分适用
191人看过
-
单位行贿罪之刑罚适用
410人看过
-
相对不起诉与存疑不起诉的适用情形是什么?
245人看过
-
单位行贿罪对单位有什么影响
294人看过
-
单位行贿罪与行贿罪的区别及法律适用
278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什么是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8单位行贿罪,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单位行贿罪的认定的需要满足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和职能活动及声誉。 该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该财物一般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财物,而非某个人的财物。同时,也包括一些具有财产性质的利益,如国内外旅
-
什么是相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的适用情形有哪些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28一、什么是相对不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第二款规定,相对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相对不起诉的条件下,人民检察院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作出起诉决定,此时需要向上级检察院报送不起诉意见书。 二、相对不起诉的适用情形有哪些刑事
-
什么是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行贿罪的特征是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5单位行贿罪,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单位行贿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和职能活动及声誉。 该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该财物一般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财物,而非某个人的财物。同时,也包括一些具有财产性质的利益,如国内外旅游等。 (一)单位行贿罪的客观
-
具有行贿相对不诉条件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27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相对不起诉应当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犯罪情节轻微和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而我国刑法第37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据此,相对不起诉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刑法第68条规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刑法总则规定免除处罚情节。
-
行贿罪三百八十九条是否适用于单位行贿?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28首先肯定回答,单位没有行贿的故意,而是因被勒索被迫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不能认定为单位行贿。 刑法第389条第三款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其犯罪主体是自然人。 第393条是单位行贿罪,其犯罪主体是单位,并且其主观方面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