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保证公司资产是否能保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6 09:41:29 396 人看过

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公司财产在申请范围内或者与案件有关的,申请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一、什么是连带担保

(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

(三)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

(四)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而一般保证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定。

(五)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很有利,而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也就相对较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2日 23: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连带责任保证相关文章
  • 连带保证人的责任是否免除
    连带保证责任是可以免除的,比如出现超过连带责任时效的情况就可以进行免除。因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期限先由保证人和债权人协商确定,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在双方当事人没有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抵押担保时效是在主债务履行期满的6个月内。连带保证人能否直接向其他连带保证人追偿1、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2、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3、虽然《民法典》第693条第2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2023-08-03
    147人看过
  • 民法典连带责任保证人破产能否起诉
    一、民法典连带责任保证人破产能否起诉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破产申请受理后,债权人可以起诉保证人,要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二、什么是连带担保(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二)连带责任保证中
    2023-06-19
    273人看过
  • 什么是责任连带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是一种保证方式,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方式,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为别人担保被起诉需要还钱吗一般来说是需要还钱的,但是如果对方起诉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则可不用还钱。在我国,保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一般保证,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对方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前提是主合同纠纷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的,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是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
    2023-04-05
    81人看过
  • 连带责任担保期限是多久,连带责任保证的特点
    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二条,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二、连带责任保证的特点1、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作为保证方式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方式。2、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3、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一
    2024-01-13
    203人看过
  • 连带责任保证人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及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
    一、连带责任保证人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我国《民法典》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责任不具有保证的补充性,也就是说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时不具有先诉抗辩权,债务人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自主选择由债务人来履行债务还是由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无论选择谁,债务人或保证人都无权拒绝。二、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由保证人和债权人协商确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是主债务履行期满6个月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
    2023-05-06
    95人看过
  • 连带责任保证是什么,连带责任保证人的抗辩权分类
    (一)连带责任保证是什么在担保实务中,保证是最常见的一种担保方式,而连带责任保证又较一般保证普通适用。连带责任保证是通过保证合同设立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由于连带责任保证合同是一种单务合同,即在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中,债权人与连带责任保证人之间不存在对价关系,债权人只享有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而连带责任保证人只承担代偿责任的义务,而且当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前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直接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上述不对等关系的存在,使得许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在债权人行使权利时,往往感到无能为力,只能向债权
    2024-04-19
    353人看过
  • 连带责任也就是保证责任吗?
    保证责任分为:一般责任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一、作担保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担保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保证责任、赔偿责任。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二、担保人是否会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
    2023-03-29
    178人看过
  • 是否可以单独就连带责任起诉,连带责任保证有哪些
    一、是否可以单独就连带责任起诉1、可以单独就连带责任起诉。2、保证人如果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的,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只起诉担保人,担保人偿还债务后可向债务人追偿。3、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二、连带责任保证有哪些内容1、连带责任是保证人与债务人分别就同一债务对债权人承担全部清偿义务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因合同关系产生的债务,债务人到期不履行时,债权人既可要求债务人清偿,也可要求保证人清偿。债务人和保证人对债权人履行债务并无顺序和主次之分的限制。债权人可以不问债务人是否具有实际履行或赔偿损失的能力。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加重了保证人的负担,对债权人却更加有利。就债务人的内部关系而言,各债务人可能依约定或依过错按份承担责任。2、就债务人的外部关系而
    2024-03-28
    235人看过
  • 连带保证人是否存在违约责任
    连带保证人承担的责任,要看保证合同是否有约定,有约定按约定承担,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是保证范围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内容】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一、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这二者的区别主要有:1、承担责任的具体做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
    2023-02-28
    229人看过
  • 连带保证责任是否关系到子女
    一、连带保证责任是否关系到子女连带保证责任是不会关系到子女。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由保证的个人财产承担债务,是不会关系到子女的。如果保证人死亡,子女继承了遗产的,由继承遗产价值为限承担责任。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二、民法典连带保证责任期限多长时间民法典连带保证责任期限为六个月,但保证人与债权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三、连带责任保证的特点有哪些连带责任保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1.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作为保证方式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
    2023-04-30
    406人看过
  • 连带责任保证人多久能免除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人免除责任的时间应当是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协商确定的,但是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如果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一、民法典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债权担保保证中有哪些规定债权担保的保证期间的规定有: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023-06-28
    178人看过
  • 一般保证是连带责任吗?
    一、一般保证是连带责任吗?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二、一般保证期限《民法
    2024-02-09
    102人看过
  • 保证人连带责任之外的违约责任能否支持
    分歧本案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判决借款人给付原告借款本息,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无异议。但对保证人是否应另行承担违约责任,合议庭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保证人的责任是原本属于债务人的责任,是一种代偿责任,债务人是实际的最终责任人。如果保证人另行承担违约责任,则保证人的责任将大于债务人的责任,如果该违约责任不能从债务人处得以追偿,极易导致其权利与责任失衡,不符合公平原则的要求,应判决驳回原告该项诉讼请求。另一种意见认为,担保合同也是一种合同,只要贷款人与担保人的约定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就应予以支持。本案中担保人除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外,还应另行承担违约责任,而且不得向主债务人追偿。评析担保借款合同事实上是由两个合同组成的,一个是主合同即借款合同,另一个是从合同即担保合同。本案主合同的相对人是贷款人的原告与借款人的被告张某,从合同的相对人是贷款人的原告与担保人的李某、王某等四人。从合同的内容上
    2023-06-15
    78人看过
  • 连带责任保证是否应当在保证期内起诉?
    一、连带责任保证是否应当在保证期内起诉?连带责任保证应当在保证期内起诉,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债权人对保证人提起诉讼的时机是至关重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当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时,即构成连带责任保证。这意味着,当债务人未能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时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选择向债务人追索,也可以向保证人请求其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债权人对保证人提起诉讼的时间应当在债务履行期届满,且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之后。二、连带责任保证的种类连带责任保证在实际应用中具有多种形态。以下是几种常见的连带责任保证类型: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当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明确承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时,即构成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2.合伙中的连带责任:在合伙关系中,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在
    2024-03-30
    49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 更多>

    #连带责任保证
    相关咨询
    • 连带责任保证能否全部偿还债务?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23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拒绝,应当偿还全部债务。 连带责任保证人的地位更类似于债务人,因为债权人在主合同债权到期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可以直接向连带责任保证人主张债务的履行或者要求其承担责任,而无须先向债务人主张。
    • 连带责任担保带证连带责任担保时效是多长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24
      连带责任担保的保证期限,当事人有约定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债务是否需要全部赔偿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28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拒绝,应当偿还全部债务。 连带责任保证人的地位更类似于债务人,因为债权人在主合同债权到期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可以直接向连带责任保证人主张债务的履行或者要求其承担责任,而无须先向债务人主张。
    • 抵押担保是连带责任保证是否能同时提供担保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20
      抵押担保不是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是指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为债务进行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抵押权人以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而连带责任保证是以保证人作担保。
    • 连带责任保证和保证期间中断了是否能再用?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20
      1、符合法定情形,可以中断。 2、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