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本罪的构成以情节严重为其构成必要条件,只有严重干扰法庭秩序的行为才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才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因此,对那些扰乱法庭秩序情节不严重的,经劝阻、制止,停止实施扰乱行为的,不应认定为扰乱法庭秩序罪。
2、本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罪过形式方面为直接故意,也即行为人决意实施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希望自己的行为干扰法庭秩序。因此必须把那些由于情绪激动、亢奋,或者性格爽直或坚持自己的看法等原因而一时在法庭开庭审理案件中说话声音过大,行为有所不当,或言语有所过激的情形与扰乱法庭秩序罪区分开来。前者行为人在主观上不具有扰乱法庭秩序的直接故意,所以不宜也不应作为扰乱法庭秩序罪来论处。本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界限从本质上讲,干扰法庭秩序也是扰乱社会秩序的一种表现情况以前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严重干扰法庭秩序的行为,也是按扰乱社会秩序来处理的。但在本法中规定了扰乱法庭秩序罪这一新罪名的情况下,将扰乱法庭秩序从扰乱社会秩序中分离出来,加以专门的规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扰乱法庭秩序情节严重的,按照特别条文优先于一般条文,则应按扰乱法庭秩序罪处
1、从客体方面看,扰乱法庭秩序罪的客体为法庭秩序,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客体则是社会公共秩序。
2、处罚范围不同,对于聚众扰乱法庭秩序因而构成犯罪的,对全部行为人都予以惩罚,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则只处罚首要分子。本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扰乱法庭秩序也必然妨害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如审判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但与妨害公务罪有着显著的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扰乱法庭秩序罪的客体仅为法庭秩序,范围比较窄,而妨害公务罪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除包括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法庭秩序外,还包括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客体较为广泛。
2、客观方面不同。扰乱法庭秩序罪的客观方而表现为行为人在法庭审理案件中,实施的哄闹、冲击法庭或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既包括采用暴力或威胁方式,也包括非暴力的方式,而妨害公务罪的客观方面的表现仅限于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正在执行职务的行为,显然,在客观方面要比扰乱法庭秩序罪窄得多。
3、犯罪发生的时间、空间不同。扰乱法庭秩序罪是发生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过程中,从时间上看,限于人民法庭宣布开庭至宣布闭庭过程中,从空间上看,限于发生在法庭内(广义理解上的法庭)。而妨害公务罪是发生在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期间,从时间上看,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已经着手执行职务,尚未结束之前,从空间上看,限于发生在执行职务的场所,既包括在国家机关内,也包括特定的其他场所。很明显,妨害公务罪的发生的时空范围比扰乱法庭秩序罪的要大得多。
-
扰乱金融秩序罪可以判缓刑吗
307人看过
-
扰乱社会秩序的罪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362人看过
-
什么是扰乱单位秩序以及扰乱单位秩序的处罚是什么
341人看过
-
扰乱法庭秩序怎么处罚,哪些行为构成扰乱法庭秩序
267人看过
-
扰乱市场秩序罪判多久,什么是扰乱市场秩序罪?
428人看过
-
扰乱公共秩序罪是什么,扰乱公共秩序罪的定义
135人看过
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刑法所称的首要分子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首要分子是针对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而言的。 2、首要分子必须是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更多>
-
-
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罪在网上可以看到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25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可能要判刑。可以进入我主页浏览。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法院的话,辩护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的时候确定好为被告做无罪
-
扰乱法庭秩序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界限湖北在线咨询 2020-12-28从本质上讲,干扰法庭秩序也是扰乱社会秩序的一种表现情况 以前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严重干扰法庭秩序的行为,也是按扰乱社会秩序来处理的。但在本法中规定了扰乱法庭秩序罪这一新罪名的情况下,将扰乱法庭秩序从扰乱社会秩序中分离出来,加以专门的规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扰乱法庭秩序情节严重的,按照特别条文优先于一般条文,则应按扰乱法庭秩序罪处 1、从客体方面看,扰乱法庭秩序罪的客体为法庭秩序,扰乱社会秩序罪
-
扰乱公共秩序罪是什么,扰乱公共秩序罪的定义湖南在线咨询 2021-06-23(一)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概念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构成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这里所说的社会秩序不是广义的一般的社会秩序,而是指特定范围内的社会秩序,具体是指国家机关与人民团体的工作秩序,企业单位的生产与营业秩序,事业单位的教学与科研秩序。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
-
扰乱法庭秩序罪有人知道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30告诉你扰乱法庭秩序罪也不算小罪,刑法第三百零九条规定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一)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 (二)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 (三)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 (四)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 [相关法律]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