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人大通过拆迁补偿条例院落空地可单独补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08:37:24 359 人看过

南方网讯备受关注的《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昨(9月28日)通过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的表决。经过三次审议的《条例》,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作了规定,对于被拆迁人合法享有的使用权的空地,应当单独作为一个补偿项目,按照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对被拆迁人给予适当补偿。该条例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房屋补偿基准价格要开听证会

《条例》规定:被拆迁人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其未计入货币补偿基准价格给予补偿的,拆迁人按照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格,由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价格、国土资源、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当地同类地段、同类用途新建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条例》规定,每半年公布一次,分别在6月10日、12月10日之前予以公布。公布前应当举行价格听证会。

对此前争论较多的房屋价格评估机构的确定,《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协商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委托一家房地产估价机构,或者由拆迁人提出两家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由被拆迁人从中选定一家房地产估价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根据评估结果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人不得强行拆迁

《条例》规定,拆迁人不得强行拆除被拆迁人房屋。拆迁人违法强行拆除被拆迁人房屋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被拆迁人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同时,拆迁人不得采取断水、断电、断气以及封堵道路等手段,影响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的正常生产、生活,迫使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与其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否则,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3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6: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地产估价相关文章
  • 陕西省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保障农户生活需要而拨给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的土地。用于建造住房、辅助用房(厨房、仓库、厕所)、庭院、沼气池、禽兽舍、柴草堆放等。农户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和非法转让。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一、如果在城市买房能在村里宅基地买房吗农村有房子,不影响在城里买房子。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二、农村户口迁出迁入宅基地怎样办理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
    2023-03-03
    74人看过
  • 陕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1、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中,把全省区片综合地价共划分457个区片,12个市(区)的平均值为每亩66752元;划分征地统一年产值区片405个,11个市(不含杨凌示范区)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平均值为每亩41705元。2、陕西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区片综合地价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省政府决定对2010年制订的《陕西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及区片综合地价平均标准》(以下简称《征地补偿标准》)予以更新并重新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切实做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实施工作《征地补偿标准》是综合补偿标准,是征收补偿集体土地的重要参考依据,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含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各市(县、区)政府务必于2018年11月30日前公布本行政区域的具体征地补偿标
    2023-02-28
    376人看过
  • 城中村拆迁时,院落空地应该如何补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城中村拆迁时,院落是当事人合法享有的,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2012】行他字第16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确权登记的空地和院落单独予以补偿的请求》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对土地公有制之前,通过购买房屋方式使用私有的土地,土地转为国有后迄今仍继续使用的,未经确权登记,亦应确定现使用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一、被拆迁人享有的权利(1)依法获得安置或者补偿的权利,在拆迁人不能一次将拆迁用房提供给被拆迁人时,有权利要求拆迁人提供周转房;(2)对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的限期拆迁决定不服
    2023-02-12
    265人看过
  • 城中村拆迁时,院落空地应该如何补偿
    一、城中村拆迁时,院落空地应该如何补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城中村拆迁时,院落是当事人合法享有的,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2012】行他字第16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确权登记的空地和院落单独予以补偿的请求》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对土地公有制之前,通过购买房屋方式使用私有的土地,土地转为国有后迄今仍继续使用的,未经确权登记,亦应确定现使用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二、被拆迁人享有的权利(1)依法获得安置或者补偿的权利,在拆迁人不能一次将拆迁用房提供给被拆迁人时,有权利要求拆迁人提供周转房;(2)对于
    2023-04-27
    245人看过
  • 城中村拆迁中的院落空地该如何补偿?
    一、城中村拆迁中的院落空地该如何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征收房屋补偿范围主要包括如下三部分内容:(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但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所以,法律对占用土地使用权是有明确的补偿的,如果在征收有院落的房屋与没有院落的房屋都给予同等的对待,不符合公平的原则。所以对于有院落的房屋进行补偿的时候,应该在评估的时候根据房屋所有人对于院落的使用情况,作出合理的补偿。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20
    2023-06-02
    455人看过
  • 城中村拆迁中的院落空地该如何补偿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征收房屋补偿范围主要包括如下三部分内容:(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但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所以,法律对占用土地使用权是有明确的补偿的,如果在征收有院落的房屋与没有院落的房屋都给予同等的对待,不符合公平的原则。所以对于有院落的房屋进行补偿的时候,应该在评估的时候根据房屋所有人对于院落的使用情况,作出合理的补偿。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2012)行他字第16号中也提到:“对土地
    2023-03-02
    53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估价是指专业房地产估价人员,根据特定的估价目的,遵循公认的估价原则,按照严谨的估价程序,运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在对影响估价对象价值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更多>

    #房地产估价
    相关咨询
    • 空地院落拆迁补偿标准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25
      通过购买房屋方式使用私有的土地,土地转为国有后迄今仍继续使用的,未经确权登记,亦应确定现使用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可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空地院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市场价格评估补偿。而农村集体土地上空地院落属于农村建设用地,因此,在拆迁的时候,按照农村建设用
    • 空地院落拆迁如何补偿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01
      关于空地庭院的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对山东省高级法院的回复可以作为参考:在土地公有制之前,通过购买房屋使用私有土地,土地转为国有后仍在使用的,未经确认登记,还应当确定现用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庭院和空地面积应当纳入评估范围,并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可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空地庭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和补偿。农
    • 拆迁法院要求院落空地补偿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8
      这位朋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于院落空地并没有规定这个补偿问题。但是依据《土地管理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对使用权人给予补偿。《补偿条例》并没有对院落、空地的补偿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规定了对房屋征收的补偿应当以市场价为参考标准,因此,对带院落的房屋进行评估时亦应选择同样带院落的房屋作为市场交易作参考。在房地产评估时,不但要考虑房屋本身及占用的土地,还要考虑被征收人拥有的
    • 私人院落空地拆迁补偿如何计算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01
      关于空地庭院的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对山东省高院的回答作为参考。在土地公有制之前,购买住宅使用私有土地,土地转为国有后仍继续使用,未经确认权登记,也必须确定现在使用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当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起征收补偿。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时,空地院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按市场价格评估补偿。农村集体土地上
    • 迁居空地院落拆迁补偿标准如何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21
      通过购买房屋方式使用私有的土地,土地转为国有后迄今仍继续使用的,未经确权登记,亦应确定现使用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可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空地院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市场价格评估补偿。而农村集体土地上空地院落属于农村建设用地,因此,在拆迁的时候,按照农村建设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