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7 21:52:18 98 人看过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意义: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源享有更多更切实际的民主权利,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实行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以担保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物和公益事业,是人民当家做主最有效的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第二款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16: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注重发挥基层群众组织作用
    某连是个连续多年的落后连队,几年间,上级派了几任素质高、有魄力、思路新的主官前去改变落后局面。然而,局面不仅始终没能打开,还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都说一个好主官、两个好搭档,落后连队变个样,为啥这个连队用的都是有能力的主官,工作仍是毫无起色?笔者就此调查发现,片面强调能人治连、忽视及弱化群众组织功能是问题的根源。基层群众组织功能和作用被忽视和弱化,究其原因,一是抓基层组织全面建设不够。现在有一种倾向,一说抓基层组织建设,仅仅想到党支部建设,觉得团支部和军人委员会这两个群众组织发挥不发挥作用关系不大,结果使群众组织有名无实,弱化了基层组织的整体功能;二是不少基层带兵人习惯于我讲你听,我说你做,干完了事的行政命令式管理套路,而较少从组织程序上制定和运用正规、系统化的组织方法开展工作;三是各级对此缺乏系统性的思考。抓基层,群众组织功能及其作用忽视不得,更弱化不得。首先,要端正对组织功能的认识。抓基
    2023-04-24
    117人看过
  • 基层自治的基础是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基层自治的基础是多元合作共治。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以坚持党的领导为前提,以多元合作共治为基础,以畅通和拓宽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为手段,着力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所有重大政策的出台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2024-05-19
    492人看过
  • 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人员能否成为贪污罪的主体
    由于居委会、村委会不属于国家机关,因此,其中的工作人员并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此,刑法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均无争议,但对这些基层组织的人员是否属于准国家工作人员,存在很大争议。最具代表性的有三种观点。否定说认为,上述人员不属于准国家工作人员,其理由是:居委会、村委会并非一级政权组织,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它们属于群众自治组织,其工作人员当然不应列入国家工作人员范围;权利义务不平等,上述人员无国家工作人员的待遇,如工资、离退休、劳保、医保等(居委会成员的有关待遇是其以前的待遇);不符合国家工作人员从事国家公务的特征,他们所从事的活动并不属于公务活动;国家财政不负责其活动经费,其财产也不是国家财产。肯定说认为,上述主体可以成为国家工作人员而构成贪污罪。区别对待说认为,上述主体有时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有时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主张应根据他们的工作性质来具体分析和认定是
    2023-08-11
    172人看过
  • 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法律综合知识
    (一)安全日活动班组长应组织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安全日活动内容一般为:(1)学习党和国家、上级与企业下达的安全施工规定、文件、通报、快报和简报,并组织讨论。(2)按企业当年的安全工作规划,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3)总结和回顾上一周的安全施工生产情况,提出下一周的安全施工生产要求。(4)分析班组成员的安全思想动态,结合现场上的施工生产进度分析现场上的安全施工生产形势,对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都要给予肯定和提出。(5)由班组成员进行自评和互评,取长补短,发扬成绩,吸取教训。(二)班前会班组每天开始作业之前,应坚持班前列队安全讲话(站班会)。由班组长对全班组成员进行三交、三查等工作。其主要内容有:(1)三查:①通过查颜观色,检查班组成员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况;②检查班组成员的衣着,是否按作业要求穿工作服、工作鞋;③检查班组成员安全帽佩戴的是否符合标准,准备到高处作业的人
    2023-04-24
    359人看过
  • 基层国土所的回避制度
    法律综合知识
    国土资源所是国土资源管理最基层的窗口单位,处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最前沿,在耕地保护、个人建房用地初审、土地登记发证、国土政策宣传、土地与矿产执法监察以及地质灾害巡查防治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回避制度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这些回避是指为了防止公务员因个人的利益和亲属相互关系等因素对公务活动产生一定不良影响,而在公务员所在职务、所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都做出了一定的限制,使其避开有关亲属关系和公务的制度。
    2024-05-03
    322人看过
  • 基层自治组织形式是什么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中国在城市和农村按居民的居住地区建立起来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城市居民或农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组织。形式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内容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建立在中国社会的最基层、与群众直接联系的组织,是在自愿的基础上由群众按照居住地区自己组织起来管理自己事务的组织。形式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即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到7人组成,其中,妇女应当有适当名额。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五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国家行政管理承担着按照党和国家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人民群众的重大职责。必须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
    2023-08-09
    129人看过
  • 群众自治和政府自治相结合的拆迁方式,合法吗?
    据安徽日报近日报道,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西园街道项目办的工作人员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土地平整工作。历时不到1个月,动力三村小区近700户居民实现了全体交房搬迁。为打开群众的心结,西园街道实行“居民自治”的搬迁模式,由街道和社居委引导组织居民,推选居民代表组建拆迁自治组织。通过联名推荐、联户推荐、提名推荐、群众自荐等方法,由小区住户推选出29名居民代表组成自治搬迁小组。自治搬迁小组以组织的名义与区、街道、社居委共同协商、讨论相关事宜。从拆迁动议、资料审核、方案确定到疑难问题的处理,直至回迁方式的选择,自治搬迁小组全过程参与,与政府充分酝酿后确定。报道最后指出,当地采取“群众自治”与“政府法治”相结合的形式,实现了良好的征收效果。作为专业从事征收维权服务的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一员,笔者却不得不对这一创新举措泼上一盆冷水:“群众自治”式搬迁,本身就是伪命题。在房屋征收领域,“群众自治”与“政府法治”
    2023-06-21
    234人看过
  • 基层民主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基层民主制度主要是指我国的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是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形式及其运作方式,它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方式、方法、程序的总和,是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一种形式,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从奥巴马当选看网络环境对民主制度的影响奥巴马被誉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网络总统,其竞选之路充分利用了互联网的技术特性和社会特征。网络环境的发展为公民实现广泛政治参与和民主督开辟了新的路径。奥巴马当选,是人类社会步入21世纪以后网络环境对民主制度产生深远影响的典型范例。网络环境天生具有公共领域的特点。网络环境下的民主是去权威化、多元性的,是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广泛参与的直接民主。在网络环境下,私方与公方的对话途径更加畅通,实现了网民与政府之间的双向信息互动,提升了政策制定的民主化程度。关键词:奥巴马;网络环境;民主制度从2008年美国总统大选中脱颖
    2023-07-06
    417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能不能群众性自治组织
    一、业主委员会能不能群众性自治组织是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小区全体业主共同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的常设和办事机构为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可以归类为群众自治组织,属群众自发性组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不可以设立独立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也不可以独立设置帐户。二、业主委员会的具有什么样的法律地位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没有明确规定。1、业主大会既有制定业主公约等内部规章制订权,又拥有进行“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决定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续筹”等民事活动的资格,还能够代表全体业主对公共场地、设施设备行使财产权;2、业主委员会只是业主大会的一个常设执行机构,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负责处理业主大会的日常事务,对外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合同,本身没有独立的意思能力;3、业主委员会虽然是依法成立的,但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业主委员会
    2024-01-26
    311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基层自治规定是什么?
    一、业主委员会基层自治规定是什么业主委员会基层自治规定是业主委员会实际上并不是属于基层自治组织。(一)小区中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己的组织,不属于基层自治组织,不享有法人资格。(二)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说白了,就是居民们组织起来管理和监督物业的。二、业主委员会法律困境是什么一直以来,中国物业管理实务中就存在着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不明、职责不清、运作不规范等问题,致使在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物业管理公司处于强势地位,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常常发生损害业主合法利益的情况,这种状况已经成为阻碍中国物业管理朝更高水平发展的的重要因素。因此,如何使业主委员会走出这种法律困境,更好的发挥其在业主自治中的应有作用,成为必须共同面对并加以解决的一个课题。(一)困境一: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不明确1、中国
    2024-01-31
    286人看过
  • 基层民诉送达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在送达的过程中,诉讼当事人总是不接受送达的法律文书并以各种方式拒绝,即便送达人员在当地的社区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也拒绝接收,这种现象非常普遍。法律应当对留置送达、公告送达进行具体规定,适当放宽留置条件,严格规范公告送达,探索新型送达方式。2013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正式开始施行。其中,修订后的民诉法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规定了新的送达方式:一是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二是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我们所要注意的是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送达具体情形,法律没有规定。因此笔者认为,法律应当规定,当事人或者其同住的成年人拒绝签收,此时,法院工作人员可以在没有见证人的情形下,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而不必有见证人在场。因为此时已经
    2023-06-06
    280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与基层自治组织的区别?
    一、业主委员会与基层自治组织的区别?1、业主委员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基层自治组织,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由居民(村民)选举的成员组成居民(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制度。在新中国成立后的民主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并首先发育于城市。中共十七大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首次写入党代会报告,正式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起,纳入了中国特色政治制度范畴。二、法律依据1.《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
    2023-04-13
    94人看过
  • 完善房屋拆迁制度,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房屋拆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拆迁补偿价格与市场实际价格严重不符。一是拆迁补偿标准过低。一些地方政府通过拆迁人的申请、价格、土地、建设等部门的配合,而不是房屋拆迁市场主体的自由选择,单方面确定补偿标准。因此,补偿价格与市场价格相差甚远,补偿价格远低于同区域商品房价格,甚至低于同区域二手房价格,主观上造成购房者的经济负担。二是房价上涨,补偿价格不变。近年来,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商品房价格、二手房价格不断上涨,而地方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却停滞不前多年,给被拆迁人造成了巨大的利益损失。三是现行法律法规对被拆迁人的土地使用权补偿没有明确规定。拆迁补偿只对被拆迁人的地上建筑物进行补偿,但对土地使用权未进行适当补偿。土地使用权丧失所造成的损失,仅以房屋补偿的名义难以完全覆盖。二是公益性拆迁与商业性拆迁没有具体明确的界定。主要表现在:首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没有区分拆迁项目的公益性和商业性,注重对
    2023-05-31
    305人看过
  • 自认制度的理论基础
    一辩论主义原则辩论主义原则是自认制度的法理基础辩论主义是大陆法系国家民事诉讼的基本指导思想和核心原则它是指只有当事人在诉讼中所提出并经双方辩论的事实才能作为法院判决依据的一项诉讼制度或基本原则辩论主义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辩论主义还包括处分权主义在内但通常所说的辩论主义均是指其狭义而言辩论主义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1)直接决定法律效果发生或消灭的主要事实必须在当事人的辩论中出现法院不能以当事人没有主张过的事实作为判决的事实依据(2)对双方当事人都没有争议的事实不仅没有必要以证据加以确认而且一般也不允许依职权主动调查证据(3)法院对证据的调查原则上只限于当事人提出的申请而不允许依职权主动调查证据上述(2)的内容就是关于当事人对事实所作自认的阐述换言之这种自认之所以具有拘束法院和当事人的效力其理论基础就在于辩论主义虽然英美国家由于法律文化和法律传统的差异而没有采用辩论主义的提法但其立法精
    2023-06-06
    44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人口和基层群众自治的定义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4
      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是指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公共事务纳入村民自治,在村两委的领导下,发挥计生协生力军作用,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基层群众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使基层的人口计生工作逐步走上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路子。
    • 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基本概念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03
      在城市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是指中国在城市和农村按居民的居住地区建立起来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城市居民或农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组织。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建立在中国社会的最基层、与群众直接联系的组织,是在自愿的基础上由群众按照居住地区自己组织起来管理自己事务的组织。
    • 业主大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其性质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8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这一概念,在我国制宪史上首次见于1982年宪法。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1]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3]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4]的规定,以及现行宪法实施以来我国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建设的实际情况,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指的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以城乡居民(村民)一定的居
    • 海南省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配置标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4
      今年我市被中国计生协会确定为第二批全国30个县级开展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项目试点之一。5月13日,我市在市委党校多媒体会议厅举行中国计生协会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项目启动仪式暨项目培训班,标志着项目试点创建工作正式启动。? 省计划生育协会秘书长胡昌达、副市长李娟等出席启动仪式。 据了解,按照《东方市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我市将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市192个村(居)分三批开展计
    • 业主大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内容与形式上有哪些区别?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6
      当前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内容从类别上看包括居民自治、村民自治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表现为居委会、村委会、职工大会(工会)等形式。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成为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直接、最广泛、最生动的民主实践,有利于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务和公民意识、民主素质的提高。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发展基层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