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第二十七条如何处理
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处理办法:如果当事人依法申请仲裁的,应根据该条款的规定在一年的时效期间及时提出申请;如果仲裁时效中断的,则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如果时效中止的,则在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仲裁后企业不执行如何处理
首先,要知道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当制作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在十五日期限内裁决还未生效,不能认定单位是不执行。在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就是说此时单位必须履行,如单位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三、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什么快
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相比劳动监察快。
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机关,比较快。
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先去监察部门投诉,然后去劳动仲裁部门仲裁。
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限于一些相对案情简单或是数额较小的案件,也不需要交纳费用。劳动仲裁的程序相对复杂,需要交纳仲裁费,要取证、开庭质证、审理,然后下裁决书,裁决书与法院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并不影响申请劳动仲裁,可以依据劳动争议实际情况自己斟酌决定。
劳动监察大队是受理举报和投诉的,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将依法行使行政权力进行查处;申请劳动仲裁与用单位发生争议,劳动监察大队不能解决,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而进行的一种行为。
劳动仲裁一般分为四个步骤:当事人申请、审查受理、仲裁准备、仲裁审理。
一、当事人申请:当事人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证据。
二、审查受理:劳动仲裁申请书符合要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三、仲裁准备: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
四、仲裁审理: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仲裁法第四十九条释义
73人看过
-
劳动法解析: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
359人看过
-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不同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案件处理规则》第十四条。我们应该如何区分它
353人看过
-
劳动仲裁法解读十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设立
137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七级工伤怎么处理
55人看过
-
第一次劳动仲裁判了,还能第二次仲裁吗?
467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如何处理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8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
-
民诉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中的仲裁是否包括劳动仲裁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1民诉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内容,主要是关于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及对执行申请不予执行的审查程序。由于民诉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部分内容与《》等劳动仲裁专门法的规定存在冲突,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经就涉及申请执行劳动仲裁裁决时如何适用民诉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作出了及时的补救的明确解释。根据该司法解释规定,对于仲裁裁决“申请不予执行的
-
如何制定劳动仲裁法第十九条?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4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委员会主任对回避申请应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第二十条仲裁庭成员应认真审阅申诉、答辩材料,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争议事实。
-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的内容包括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2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
-
劳动仲裁第二次仲裁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4第一次仲裁中有没有提到的问题,所以想提起第二次仲裁,“干满一年发放1个月的解除合同补偿金?”如果合理的话,有没有相关法规?请告知一下:)--------可以,只要你的理由正确,并且,如果第一次仲裁结果已经送达,你只能就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提起新的仲裁,其它已经仲裁过的事项不能再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