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盗窃的既遂标准是怎么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2 05:44:49 480 人看过

一、认定盗窃的既遂标准是怎么样的

盗窃罪既遂的认定标准:

1、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情形;

3、行为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4、主观存在故意,且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二、构成盗窃罪如何判刑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盗窃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一般为动产,但不动产的可动部分如房屋的门窗、土地上生长的树木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盗窃罪的对象一般是有形的物品,但某些无形的、缺少有体性而有经济价值的东西,如电力、煤气、天然气、重要技术成果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

2、客体要件

一般表现为以秘密窃取的方法,将公私财物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并非法占有的行为。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用自认为不使他人发觉的方法占有他人财物。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是意图秘密窃取,即使客观上已被他人发觉或者注意,也不影响盗窃性质的认定。秘密窃取,可以是被害人不在场时实施,也可以是物主在场时乘其不备实施。

3、主体要件

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4、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他人或者单位所有或持有的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窃取财物的行为。误认他人的财物为自己的财物而取走,因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盗窃罪。

四、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

1、主体要件不同

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犯罪对象不同

侵占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不被自己所控制的他人财物。

3、犯罪手段不同

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实际掌管的本单位财物;而盗窃罪则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4、法定刑不同

侵占罪最高法定刑是十五年有期徒刑,法定刑较轻,且量刑的幅度较小;而盗窃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无期徒刑,量刑幅度较宽。

五、未成年人盗窃该如何处罚

犯盗窃罪的会从轻或减轻处罚,不构成犯罪的由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1、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盗窃罪不负刑事责任,家长或者监护人应该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6日 00: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盗窃罪既遂与未遂的划分标准
    盗窃罪既遂与未遂的界定,对于定罪和量刑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例如,盗窃未遂,谈不上数额较大,实际社会危害性也很小的,可以认为是情节显著轻微而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以珍贵文物等重要的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对象,因其社会危害性大,也应认定盗窃罪(未遂)。在区分标准上,应坚持以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否齐备为标准,但在有些情况下,盗窃罪既遂与未遂较难区分,这就需要一定的标准。主流学说采取“失控说”,即应当以盗窃行为人的盗窃行为是否使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失去了对该财物的实际控制,区分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凡是由盗窃的财物已经脱离了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的实际控制,即为既遂;如果窃取的财物实际仍在财物所有人、保管人的控制之下,即为未遂。因为盗窃罪是对公私财物所有权的侵犯,盗窃行为人通过其所实施的盗窃行为,使公私财物的所有人或保管人失去了对公私财物的合法控制,才能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
    2023-08-11
    475人看过
  • 盗窃未遂如何认定,盗窃未遂量刑标准是什么
    盗窃未遂的认定标准是已经着手实施盗窃,但是没有非法控制他人财物,没有非法控制他人财物是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盗窃未遂量刑标准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盗窃未遂如何认定盗窃未遂的认定标准:必须已经着手实施盗窃犯罪行为,尚未达到犯罪既遂,即没有取得对他人财物的非法控制;犯罪未完成即没有非法控制他人财物是盗窃犯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盗窃未遂量刑标准是什么盗窃未遂量刑标准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减轻或者从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
    2022-07-29
    271人看过
  • 多次盗窃标准是什么入户盗窃怎样认定
    一、多次盗窃标准是什么所谓多次盗窃,应为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这一规定主要指三次以上盗窃累计数额仍达不到较大者。若在追溯期限内,多次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以“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的情形来定罪处罚。对于“多次”的认定,应当综合考虑犯罪故意的产生、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客观分析、认定。对于行为人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点对多人、多户实施犯罪的,如在一次犯罪中对一栋居民楼房中的几户居民连续实施入户盗窃的,一般应认定为一次犯罪。二、入户盗窃怎样认定刑法修正案(八)对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入户盗窃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住宅权,而且极易引发抢劫、杀人、强奸等恶性刑事案件,严重危及公民的人身和生命安全。基于入户盗窃的这一危害性,为了加强对人身、财产权的保护,刑法作此修改。对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入户盗窃”的理解与把握,具体办案过程中,可参照最高人
    2023-04-07
    170人看过
  • 从一起盗窃案件看盗窃罪既遂未遂的认定
    作者:韦艳艳发布时间:2014-01-2315:36:47[案情]2012年11月2日晚,韦某携带作案工具潜入林某的住宅实施盗窃,将林某的皮箱(内有一台相机及重要物品价值约3万元)扔到院墙外,准备一会儿翻墙出去再捡。而此时,偶尔经过此处的班某发现皮箱无人看管,遂将其拿走,据为己有。一刻钟后,当韦某来到外墙时,发现皮箱已无了踪影。遂即逃离,但一名巡逻的警察见其形迹可疑且神色慌张被该警察盘问,韦某承认其盗窃行为。[分歧]本案中,对韦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无异议,但对其犯罪形态存在争议,即本案是盗窃既遂还是未遂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韦某的行为应认定为盗窃未遂。因为韦某虽然已经将所盗的财物搬出了墙外,且被盗财物虽然真正脱离被害人的有效控制,但被盗财物已被人侵占,致使其盗窃目的未能实现。故韦某的行为应定性为盗窃未遂。第二种意见认为,韦某的行为应认定为盗窃既遂。因为韦某以盗窃为目的,将被盗财
    2023-05-31
    96人看过
  • 浅析盗窃犯罪的既遂标准
    盗窃罪在任何国家都是案发率最高的国家,在我国也不例外。我国对盗窃罪的量刑包括了从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所有刑种。依照我国刑法总则的规定,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虽然未遂犯与既遂犯法定刑原则上相同,但现行刑法的法定刑幅度范围还是比较大的,对未遂犯的处罚完全可以轻于既遂犯,在实践中通常也是轻于既遂犯,减轻处罚的实例也不少。因此既遂还是未遂,直接影响量刑的幅度。而对盗窃既遂与未遂的准确区分与界定,在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一直有多种标准。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隐匿说、转移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失-控或控制说等。接触说是指行为人的手接触到盗窃罪的行为对象时就是既遂。隐匿说是指行为人将财物隐藏在不容易被人发现的场所时就是既遂。转移说是指行为人将财物转移到其场所的就是既遂。上述三种学说在理论上和具体适用时均存在一定的弊端。我国刑法学界普遍认同
    2023-05-05
    447人看过
  • 多次盗窃的标准怎么认定?
    所谓多次盗窃,应为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这一规定主要指三次以上盗窃累计数额仍达不到较大者。若在追溯期限内,多次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以“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的情形来定罪处罚。对于“多次”的认定,应当综合考虑犯罪故意的产生、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客观分析、认定。对于行为人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点对多人、多户实施犯罪的,如在一次犯罪中对一栋居民楼房中的几户居民连续实施入户盗窃的,一般应认定为一次犯罪。一、贪污罪的数额怎么累计?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对于“未经处理”如何理解,理论上存在不同的观点,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做法。笔者认为对于“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理解,在正确区分了构成犯罪的贪污行为和不构成犯罪的贪污行为的基础上也要考虑行为人每一次实施贪污行为都不构成犯罪,但是次数比较频繁,累计数额较大这一现象。如果行为人一个
    2023-03-04
    176人看过
  • 盗窃罪既遂的标准具体是哪些
    一、盗窃罪既遂的标准具体是哪些1、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的控制。但二者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即被害人失去了控制,但行为人并没有控制财物,对此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因为本法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到底是社会危害性的区别。2、就盗窃罪而言,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不在于行为人是否控制了财物,而在于被害人是否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因此,即使行为人没有控制财物,但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的,也成立盗窃既遂,没有理由以未遂论处。二、盗窃罪开庭家属要去吗盗窃罪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后,到达法院开庭审理了,则:1、如果犯罪嫌疑人属于未成年人,司法机关在讯问、审判时应当通知法定代
    2023-04-20
    389人看过
  • 盗窃罪犯罪既遂是什么标准
    一、盗窃罪犯罪既遂是什么标准1、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的控制。但二者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即被害人失去了控制,但行为人并没有控制财物,对此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因为本法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到底是社会危害性的区别。2、就盗窃罪而言,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不在于行为人是否控制了财物,而在于被害人是否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因此,即使行为人没有控制财物,但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的,也成立盗窃既遂,没有理由以未遂论处。二、盗窃罪开庭家属要去吗盗窃罪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后,到达法院开庭审理了,则:1、如果犯罪嫌疑人属于未成年人,司法机关在讯问、审判时应当通知法定代理
    2024-02-05
    452人看过
  • 保险诈骗罪既遂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保险诈骗罪既遂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只要实施了保险诈骗行为,无论是否实际骗到保险金,均可以视为犯罪既遂。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数额较大是保险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之一,也即只有保险诈骗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否则就不构成犯罪。《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骗钱会构成诈骗罪的标准是怎样的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
    2024-01-19
    129人看过
  • 盗窃罪怎样算自首,怎样的认定标准
    一、盗窃罪怎样算自首,怎样的认定标准盗窃罪自动投案自首的认定标准:1、投案行为必须是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2、必须是向司法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二、盗窃罪自动投案自首怎么量刑根据《刑法》规定,有自首情节的,应当从轻处罚。但是盗窃罪的量刑不仅要看是否有自首情节,同时也要看涉案金额及盗窃物品的性质。《刑法》第二百六
    2024-01-19
    161人看过
  • 抢劫罪未遂与既遂认定标准是什么样的
    对于抢劫罪的犯罪行为构成未遂与既遂的认定标准为财物是否已经在犯罪行为人的控制之下。若构成既遂的,则最少应当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抢劫没有抢到钱会判刑吗?抢劫未遂会判刑。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至四项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二、抢劫最轻几年在我国若是行为人构成抢劫罪的,最轻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加
    2023-03-23
    381人看过
  • 盗窃罪认定最新标准是怎么定的
    对于盗窃罪的判定,其标准主要包含如下几个方面:首先必须是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其次是通过盗窃公私财物的方式达到犯罪目的,第三点则是必须涉及到较大数额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及扒窃公私财物。其中,关于“数额较大”的标准,会因其所在地域的经济状况和发展程度而有所区别。普遍意义上来讲,所谓的多次盗窃实际上指的是在两年以内,进行了至少三次以上的类似行为。而关于入户盗窃,则指的是在没有授权的前提下,非法侵入已经成为他人住宅并与外界形成相对封闭状态的住所内进行偷盗。至于所谓的携带凶器盗窃,则是指在行窃过程中,携带诸如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明令禁止私人携带的器具,或者是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携带其他可能对他人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器具进行盗窃。最后,扒窃则特指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
    2024-08-20
    406人看过
  • 盗窃罪如何认定既遂
    在认定本罪和非罪的问题上,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是怎么样的?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根据《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1、已满16周岁
    2023-03-11
    185人看过
  • 入户盗窃的认定是怎样的,入户盗窃未遂如何界定
    一、入户盗窃的认定是怎样的对于“入户盗窃”的定义,笔者认为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入户抢劫”的解释。“入户盗窃”应当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实施盗窃的行为。认定“入户盗窃”,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入户盗窃”的“户”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对“入户盗窃”的“户”解释为:家庭及其成员与外界相对隔离的生活场所,包括封闭的院落、以家庭生活租用的房屋、牧民的帐篷以及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等。集生活、经营于一体的处所,在经营时间内一般不视为“户”。这里的“户”在特征上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的工棚等在特定情况下,如果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2、行为人“入户”的目的。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
    2023-03-01
    42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认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类盗窃犯罪的既遂、未遂的标准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1-14
      一、法律规定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 盗窃罪既遂标准,什么是既遂?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09
      1、盗窃罪以行为人非法占有被盗财物为标准。该标准应准确理解为行为人对被盗财产的实际控制,包括财产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对财产的失控和行为人对财产的控制。把握盗窃即遂标准,不仅有助于对行为人进行定罪量刑,而且还会影响对介入犯罪行为的正确认识:即遂后介入,不能构成共犯。2、盗窃特定状态下财产行为的定性。一般而言,盗窃行为取得他人财物即告完成,但如果盗窃财物处于特定状态,如保险柜、信用卡等,行为人的盗窃行为
    • 盗窃罪应怎样认定既遂?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30
      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根据《刑法》第265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盗窃既遂算盗窃罪是怎样定罪的呢?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
    • 入户盗窃型盗窃罪既遂的认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8
      入户盗窃属于盗窃罪的一种特殊类型,入户盗窃型盗窃罪犯罪既遂的认定标准应当与普通型盗窃罪犯罪既遂的认定标准一致,都应以行为人是否实际取得财物为犯罪既遂的标准。就入户盗窃来说,入户并不是盗窃罪实行行为的组成部分,而是限制处罚范围的要素,入户的实现只能认定行为构成了犯罪,并不等于盗窃既遂,只有在行为人入户后实际取得财物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为犯罪既遂;如果行为人并未实际取得财物,则应认定为犯罪未遂。 2.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