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干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专门负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组织调解、进行仲裁裁决等,旨在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以寻求公正、公平的解决方案。具体来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包括:
1.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确保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诉求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
2.组织调解,通过协商、沟通等方式,促进双方达成和解,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3.进行仲裁裁决,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公平的仲裁裁决,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仲裁委员会的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这些代表共同构成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1.劳动行政部门代表:作为政府主管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的部门,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在仲裁委员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负责监督仲裁活动的进行,确保仲裁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工会代表:工会作为劳动者的代表组织,在仲裁委员会中扮演着关键角色。他们了解劳动者的需求和利益,能够代表劳动者提出合理的诉求,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企业方面代表:企业方面代表主要是指各种形式的企业联合组织或雇主代表组织。他们代表用人单位的利益,参与仲裁活动,确保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数量应为单数,以确保在仲裁过程中能够形成有效的决策。这些代表共同承担着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责任。
三、调解委员职责说明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中的调解委员是负责处理劳动争议的关键角色,他们的职责涵盖了多个方面。
1.调解委员需要积极调解本企业内发生的劳动争议。他们需要通过深入了解争议双方的情况和诉求,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案,努力促成双方的和解。
2.调解委员需要监督并督促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一旦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委员需要确保协议得到切实执行,以避免争议再次发生。
3.调解委员还承担着对职工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职责。他们可以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职工普及劳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总之,调解委员在劳动争议调解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他们需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与仲裁委员会的区别
111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区别吗
223人看过
-
劳动争议委员会仲裁庭评议笔录
188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第三人通知书
125人看过
-
有关劳动争议为什么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受理
332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是劳动争议调节组织吗
58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资格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职责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09关于劳动仲裁委员的组成人员资格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按照什么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7劳动仲裁的程序 1.当事人申诉: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诉时效似有多重规定,见后面。 2、受理: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8根据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
-
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和劳务仲裁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
-
2017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职责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242017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规定如下: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