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与清算人对确认债权有异议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0 09:30:51 190 人看过

根据《破产法》第58条规定,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此类似,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解释若干问题(二)》中亦赋予了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提出异议的权利。

在公司清算中,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予以确认。但是,异议债权的诉讼程序不是必经程序。基于效率考虑,如果债权人与清算组通过进一步核定,对异议债权能够确定的,则不必当然通过诉讼解决。

在清算程序过程中,清算组是公司的法定代表和执行机关,《公司法》第185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清理公司债权债务的职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债权人异议系针对与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因而异议债权诉讼程序的被告应当是公司。

此外,由于异议债权诉讼具有确认之诉的性质,一旦人民法院对异议债权做出了裁决,该债权的性质、数额就被确定,为了维护裁决的公信力,不得再对其提起异议债权诉讼。

一、债务要如何清偿

1、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

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的,该风险由债权人一方承担。

提存期间,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

2、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当优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各个债权人均无担保时,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后顺序清偿。

3、债务人如果是企业法人,财产不足清偿所有债务时,权利人可以申请其破产。

4、债务人对同一人负有多笔同类债务,除非另有约定,按以下顺序清偿:

(1)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

(2)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

(3)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

(4)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

(5)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法律依据】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08: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债权人对破产债权的认定有异议时的起诉期限
    这种情况是这样的:法院通知甲债权人参加第一次债权人大会,大会之后,破产管理人确认甲债权人的债权不是破产债权,甲债权人对此确认有异议,准备根据现行破产法的规定起诉破产管理人,那么应当在什么期限内起诉呢??现实中的很多做法是:破产管理人给甲债权人发出通知,表示甲债权人必须在十五日内提起诉讼,否则诉权就丧失。上述做法没有法律根据,正确的做法是债权人可以从得知自己的债权没有被列为破产债权,到法院认可分配方案之前的任何时间,使案件被法院受理,就可以了,理由如下:一、要求债权人在十五日内起诉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要求债权人在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的法律根据是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该条款规定债权人反对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的,可以再十五日内向法院请求行使撤销权,撤销该决议。但是很明显,本文所探讨的情况不能适用该条款,因为该条款规范的是债权人与债权人会议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债权人与破产管理人之间的关系,并且该条规定,
    2022-04-06
    439人看过
  • 破产债权确认诉状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诉讼应怎么进行
    《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中包含几个问题。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有权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包括:1、债权人。债权人是整个破产法律关系中的重要主体。债权人进入破产程序的参与破产案件的进行,其终极目的就是为了获取自身利益,并使之最大化;同时,债权表记载的债权一旦被最终确定,破产财产的分配将会按照债权表进行,债权表的记载事项就直接关系到债权人的最终受偿情况。如此一来,债权人当然有权对债权表记载的有关自身及他人的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等事项提出异议,以求通过司法救济途径保障自身权益的最大化。2、债务人。根据法律的规定,债务人也是提出异议诉讼的主体之一,但债务人是否能够作为提出异议诉讼的主体,在理论界还存在争议。有人认为,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后,其就丧失了对破产财产的管理处分权,其与他人正在进行以及将来可能进行的一切诉讼均应由管理人承担,这其中就包括对债权表记载的债
    2023-02-26
    364人看过
  • 什么样的债权对公司合并中有权提出异议的债权人没有异议
    1、我国现行立法对公司合并中有权提出异议的债权人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有两种理解:一种是被合并公司的债权人只享有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债权(以下简称异议);另一种观点认为,合并各方的债权人有权提出异议。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公司合并会对合并方债权人产生影响,对合并方债权人的不利影响可能更大(如被合并企业为亏损企业)。因此,应当对合并各方的债权人给予平等保护。法国、意大利等国也采取了这种做法。此外,在企业合并中,只有一方可以是公司,另一方可以是非公司企业。笔者认为,只要一方当事人是公司,就应当适用《公司法》关于公司合并的规定,合并各方的债权人都有权提出异议
    2023-05-07
    306人看过
  • 债务人起诉债权人确认债权数额
    1、债务人死亡后,其继承人继承了遗产的,债权人可以起诉继承人,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来偿还债务。2、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也可以直接起诉债务人的配偶。3、有债务担保人的,也可以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起诉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当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行使追偿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2024-05-14
    161人看过
  • 债权人对债权表有异议可以提起诉讼吗
    一、债权人对债权表有异议可以提起诉讼吗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破产管理人编制债权表后,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破产管理人与清算组的区别是什么1、机构成立时间不同清算组成立于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破产管理人成立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时。2、机构功能不同清算组仅仅关注破产清算功能;破产管理人不仅关注破产清算功能,还关注破产重整与和解等程序功能。3、组成成员不同清算组的组成人员必须是2人以上,且主要是政府机构人员;破产管理人的组成人员可以是1人,且以社会中介机构的人员
    2023-06-17
    161人看过
  • 债务清理办法: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权益划分
    1、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2、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相结合、实施综合清欠3、规范债权转让方式,债权转让必须依法签订协议,办理公证4、明确分工。清欠目标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并配套相应的激励措施5、债权清理回收的资金、物资、股权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债权债务清理的主要内容(一)村组债权1、税费改革前农民下欠的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农民负担资金;2、税改后农民下欠的两工款和一事一议资金;3、在原农村合作基金会存入的资金;4、村组企业的欠款;5、外单位的欠款;6、个人的欠款;7、其他应收款。(二)村组债务1、欠乡镇的农业税及附加农业特产税和农民负担资金;2、银行、信用社贷款本金及利息;3、农村合作基金会借款及利息;4、单位借款及利息;5、个人借款及利息;6、应付未付农村公益性建设资金;7、应付未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8、应付未付兴办集体企业建设资金;9、应付因
    2023-07-16
    139人看过
  • 当事人对债权确认的裁定有异议应当如何救济
    如果债权人、债务人对破产裁定确认的债权表内容有异议,可以通过两个渠道解决问题,其一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争议通过法律规定的债权确认诉讼解决,其二是在管理人等对债权确认发生错误无异议的情况下,通过提请债权人会议等利害关系人核查(可以采用书面审核等简易方式),并由管理人向法院申请变更原债权表的方式纠正。破产债权确认诉讼当事人根据现行《企业破产法》第58条第3款的规定,破产债权确认诉讼基本上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类型是债务人起诉,即债务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有些人表示了不同的见解,认为管理人代表债务人,债务人不应对管理人的工作提出异议和诉讼。笔者认为,管理人系破产财团的代表,在破产程序中具有相对独立和中立的法律地位,它既不代表债务人,也不代表债权人,因此,管理人在审查债权申报资料后编制债权表,是履行企业破产法规定的职责行为,并不代表债务人的意思。在重整
    2023-07-26
    380人看过
  • 破产债权异议确认程序
    法律综合知识
    一、破产债权异议确认程序1、破产债权的申报,包括申报的主体、申报的条件和范围、申报的形式、申报的期限、受理申报的主体、申报的变更和撤回、逾期申报的处理等;2、破产债权的登记,包括登记的主体、登记的内容和形式;3、破产债权的审查,包括审查的主体、内容、时间、程序和形式,审查过程中抗辩的处理;4、破产债权的确认,包括确认的主体、确认的要件、确认的形式和效力;5、破产债权确认异议的处理。二、什么是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破产债权,是债权人对破产企业所享有的,只有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受偿的债权。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担保物的价款低于债权额,其未能受偿的债权等。三、破产债权具哪些特征(1)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成立,这仅是一项一般原则,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
    2021-10-13
    309人看过
  • 债权人拍卖债务人有抵押清偿权怎么办
    一、债权人拍卖债务人有抵押清偿权怎么办1.确定抵押权:首先,需要确定债权人是否拥有抵押权。这通常是通过查看抵押合同、抵押登记或其他相关文件来确认的。2.评估抵押财产:对抵押财产进行评估,以确定其市场价值。这有助于确定拍卖的底价,并确保债权人能够获得足够的清偿。3.发布拍卖公告:债权人需要在适当的时间内发布拍卖公告,通知潜在的竞买人有关拍卖的信息。公告应包括抵押财产的详细信息、拍卖日期和地点等。4.举行拍卖:在指定的日期和地点,债权人可以举行拍卖。竞买人可以参加竞拍,并根据他们的出价竞购抵押财产。5.确认拍卖结果:在拍卖结束后,债权人将确认拍卖结果,并确定最终的买受人。如果拍卖未能达到债权人的预期,债权人可以选择重新拍卖或采取其他措施。6.清偿债务:一旦确定了最终的买受人,债权人将与买受人签订协议,将抵押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将支付购买价格,并成为新的所有者。然后,债权人将获得清偿
    2023-11-25
    150人看过
  • 破产债权人对评估异议
    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或者召开听证会,由债务人、债权人举证、质证和发表意见。经审查,债务人的异议成立的,裁定驳回债权人的破产申请,债权人应先行提起民事诉讼;债务人异议不成立的,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的破产申请。同时,为确保法院受理裁定的正确,以及加强上级法院的审判监督,应允许债务人对受理裁定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诉。上一级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30日内作出裁定。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一、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可以提异议吗?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可以提异议。根据《企业破产法》第58条第3款规定:债
    2023-04-04
    205人看过
  • 对债权人会议决议的异议书
    异议人:中国XX银行X市X路支行(下称X支行)住所:X市X路X号负责人:XX,职务:X支行行长异议人因X市物资总公司(下称债务人)破产一案,不服XX年X月X日《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下称《破产法》)第16条之规定,现对该决议表示异议,提请贵院裁定。异议请求:1、请求撤销XX年X月X日《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决议》;2、请求确认债务人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土地资产为破产财产,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土地资产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并入整体资产评估结果,并通过拍卖或招投标方式转让,责成破产清算组重新制订《破产财产处置及分配方案》。事实与理由:一、债权人会议的召集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条规定:召开债权人会议,召集人应在开会前7日(外地应为20日)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目的等事项通知债权人
    2023-04-24
    70人看过
  • 债权确认诉讼判决对债权人的效力
    债权确认诉讼判决生效后,首先对参与诉讼的债权人发生法律效力,受该判决的约束。如受到异议的债权人获得胜诉,其的债权人地位得以确定,该债权人理所当然地享有法律赋予债权人的应有权利,包括向管理人申请按判决确认的债权更正债权表的错误记载,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受偿或者受领管理人预提存的分配额等。如受到异议的债权人败诉,其债权按异议方主张债权额确定,甚至丧失债权人地位。如受到异议的债权被否认的,管理人为该争议债权预提存的分配额,应在其他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在个别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有关他方债权有异议而提起确认诉讼的场合,如果破产财产因法院裁判而有受益的,可以于该利益限度内要求以破产财产补偿其诉讼费用。债权确认诉讼判决生效后,不但对参与诉讼的债权人发生法律效力,而且对其他全体债权人也一体发生法律效力,受该判决的约束。因为,债权确认诉讼的胜诉方有权申请按人民法院判决结果更正债权表
    2023-03-08
    311人看过
  • 清算公司承认债权怎么办
    无论哪种解散,在解散时均由清算组对债权债务问题进行清算,并对债权进行回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2024-04-24
    70人看过
  • 公司清算中对外债权如何确认的
    对外债权可以通过合同、银行流水、财务账簿等资料确认。具体程序为由清算组会计师对破产企业的应收帐款进行审计,并编制成册;通过与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谈话,了解每笔应收帐款的形成过程和证据情况;起草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确认报告,提交法院;对已知债务人,核定数额,列明清单,并向法院申请《偿还财务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2024-05-13
    362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债权人如何确认清算过程中,债权人对清算前债权发生争议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15
      根据《破产法》第五十八条,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样,最高人民法院在《公司法解释若干问题(二)》中也赋予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提出异议的权利。公司清算中,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但异议债权的诉讼程序并非必要程序。考虑到效率,如果债权人和清算组通过进一步核实,可以确定异议债权,则不必通过诉讼解决。在清算
    • 公司清算,债权人可否对清算组出具的债权无异议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17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清算组重新核定。清算组不予重新核定,或者债权人对重新核定的债权仍有异议的,债权人以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有异议时可以要求清算组重新核定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18
      公司清算是依法定程序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公司清算应对公司债权人利益、公司股东和社会经济秩序予以保护。公司清算案件中对债权人的保护是公司法及相关法律当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清算时,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清算组重新核定。清算组不予重新核定,或者债权人对重新核定的债权仍有异议,债权人以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债权人对破产申请有异议的债务人,债权人会怎么处理?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22
      债务人对债权人破产申请有异议的处理方式是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然后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经法院审查,债务人异议成立的,裁定驳回债权人破产申请;异议不成立的,法院应当受理债权人破产申请。
    • 债权人的变更债权人有异议权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20
      现行立法没有明确规定公司合并时有权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范围。合并方的债权人有权提出异议。公司合并将对合并方的债权人产生影响,并可能对合并方的债权人产生更大的不利影响(如合并为亏损企业)。因此,合并方的债权人应得到同样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