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是什么时候施行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4 09:43:42 88 人看过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是什么时候施行的?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于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经第四十三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其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二、有关内容

第六条工程施工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工程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要求。

第七条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二)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但经国家计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的重点建设项目除外;其他工程可以实行邀请招标。

第九条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一)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二)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三)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一)有专门的施工招标组织机构;

(二)有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招标经验、熟悉有关工程施工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概预算及工程管理的专业人员。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是建设工程进行建设时必要的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为显然对建设工程的相关事项处理有明确的意义,对提升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效益有积极的作用,公司在进行开展工程建设时,应当按照该法规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7: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招标相关文章
  •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有哪些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建筑企业开展竞争,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建设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列入本市年度基本建设施工计划,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除因特殊情况,经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批准的以外,均必须按本办法进行招标。第三条本市工程总包企业和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必须持国家或者本市颁发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中央各部门、军队系统、外省市、港澳台地区以及外国的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办理。第四条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作,由市建委领导,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办)具体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第二章招标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可按照群体工程、单体工程和专业工程进行。实行招标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建设项目已经列入本市年度基本建设施工计划;(二)已领得建设用地许可
    2023-03-17
    345人看过
  •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有哪些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建筑企业开展竞争,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建设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列入本市年度基本建设施工计划,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除因特殊情况,经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批准的以外,均必须按本办法进行招标。第三条本市工程总包企业和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必须持国家或者本市颁发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中央各部门、军队系统、外省市、港澳台地区以及外国的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办理。第四条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作,由市建委领导,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办)具体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第二章招标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可按照群体工程、单体工程和专业工程进行。实行招标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建设项目已经列入本市年度基本建设施工计划;(二)已领得建设用地许可
    2023-06-02
    58人看过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1.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规定。2.本规定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的招标投标活动等。一、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有哪些关于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的解释是: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定。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实行分级管理的制度,发生质量事故,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二、建设工程招标人包括哪些招标人是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
    2023-03-31
    200人看过
  • 泗门镇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制度
    泗门镇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各村、社区,机关各办公室(所、中心):为进一步加强对全镇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和质量,现将《泗门镇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根据泗政发〔2004〕27号《泗门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程招标工作实际,制定此细则:第一条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在施工设计图纸完成后,如需招标的项目,在计划招标日期前15天,向招投标办公室提交招标申请表(表内需由镇招标领导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并提供相关设计图纸。第二条经审核确定后,由招投标办公室确定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一般在泗门有线电视台和泗门政府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同时,招标信息还应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告。第三条报名主要内容:(一)工程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时间一般为3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一般为半天或一天。(二)投标意向单位报名时除必须携
    2023-04-24
    468人看过
  • 什么是建设工程招投标
    建筑工程招标:是指建筑单位(业主)就拟建的工程发布通告,用法定方式吸引建筑项目的承包单位参加竞争,进而通过法定程序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筑任务的一种法律行为。一、招标人准备工作1、项目立项(1)提交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有:投资项目提出的必要性,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的初步分析,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项目大体进度安排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评价等。(2)编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主要内容有:国家、地方相应政策,单位的现有建设条件及建设需求;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市场发展前景;技术上的可行性;财务分析的可行性;效益分析(经济、社会、环境)等。2、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招标人持立项等批文向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报建。3、建设单位招标资格(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
    2023-03-03
    272人看过
  • 德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认定什么时候办理
    一、德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认定时间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二、德州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认定需要什么材料申请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德州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认定受理条件(一)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8年以上,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高级职称,或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二)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熟悉工程评标业务,能够胜任评标工作;(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保密意识,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不良记录,热心为评标工作服务;(四)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国内外特殊专业
    2023-05-14
    335人看过
换一批
#招标投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项目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争,并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 工程招标的方式有公开招标以及邀请招标这两种。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 更多>

    #工程招标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度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 东莞建设工程招标招投标管理办法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3-31
      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3-10-31生效日期: 2003-10-31发布部门:广东省发布文号:(1998年11月11日东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1年8月24日东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03年9月25日东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
    •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施工管理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12
      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文件要求,但存在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不得随意否决投标,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做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做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23
      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文件要求,但存在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不得随意否决投标,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做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做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 什么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中的25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2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也不得将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擅自改为邀请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