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7:00:38 269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运输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托运人损失的,由承运人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承运人不是交通事故责任人的,可以向责任人追偿。

一、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

在货运合同中,承运人的责任一般说来主要是保证所运输的货物按时、安全地送达目的地。因此,承运人应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灭失、短少、污染、损坏等负责。一旦发生此种情况,应按实际损失给予赔偿。这种损失必须发生在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内。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一般是从货物由托运人交付承运人时起,至货物由承运人交付收货人为止。

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除外。在这段责任期间内,承运人应承担货物损失的责任。只有在损失是由于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等原因造成的情况下,承运人才可以免责。

承运人的权利:

1)承运人对托运人违反约定的包装方式包装货物的,可以拒绝运输;

2)承运人对托运人或收货人拒绝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承运人对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应当及时通知托运人并请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对货物的处置作出指示。

无法通知托运人,或者托运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未作指示或者指示事实上不能实行的,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货物不宜提存的,承运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该货物,扣除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后,提存剩余价款。

承运人的义务:

(1)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数量、起止点,合理调派车辆,完成运输任务。

(2)负责装卸时,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装载标准,保证装卸质量。

(3)实行责任运输。安排装货的车辆,货箱要完整清洁,货物要捆扎牢固,苫盖严密。运输途中要定时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证运输质量。

在装运活动物,需要浇水运输的鲜活植物,生火加温运输的货物,挂运的机车和轨道起重机,液化气体罐车、整车运输的爆炸品、氰化物、砒霜以及特殊规定应派押运人的货物,如起爆器材炸药、气体放射性货物、四级放射性货物和带有辐射源的仪器、仪表、器械时,需要派押运人。

押运人的职责在于:对押运的货物应负责采取保证货物安全的措施,如发现所押运的货物有腐烂、变质、损伤等现象,应立即向承运人提出声明,由承运人协助妥当处理。

二、超载转运费用由谁承担

由于托运人的原因造成集装箱超重,承运人为了托运人的利益对外支付了因集装箱超重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看似其请求应无条件予以支持。但事实上,承运人的善意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才能最终实现其追偿权利。其中涉及承运人行使这一特定权利的前提条件、行使方式和权利的限制,值得引起承运人必要的关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23: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受损害方该怎么做
    1、道路交通法律规定公安部门已经把交警的角色定位为及时取证、作出专业认定,交警不再是赔偿争议的处理机关(除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外),赔偿的问题交由法院解决。所以受害人应当及时通过起诉来保证赔偿权利的实现,通过诉讼,可以采取保全措施。2、受害人及其近亲属还应当注意收集赔偿相关的证据,注意及时申请相关检验,鉴证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可见,由公安交管部门调解赔偿,不是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靠双方自觉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当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交通事故处理1、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
    2023-02-07
    105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者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者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区分标准交通事故责任者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的概念是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是违反道路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法应当接受行政处罚的人,包括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则是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他可能是交通事故责任者,也可能是车辆所有人、其他对车辆有支配权的人以及取得运行利益的人。严格来讲,交通事故责任者是行政法上的概念,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则是民法上的概念,两者不应混同。在有的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者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主体是一致的,谁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谁就应该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如车辆所有人自主驾驶的情形;但在许多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者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不一致的,对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并不一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比如车主雇佣他人驾驶的
    2023-06-08
    147人看过
  • 赔偿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损害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甘肃交通损害赔偿将“同命同价”《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前不久首次提请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草案对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其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作了同命同价的规定。针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难点问题之一——交通损害赔偿标准,草案明确规定,对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其残疾赔偿金、死亡赔
    2023-07-02
    158人看过
  • 2023哪些人赔偿交通事故损害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哪些人赔偿交通事故损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因交通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不完全等同于交通事故当事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的范围要比交通事故当事人宽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在一般情况下是负有赔偿责任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且当事人负有责任时,损害赔偿义务人是驾驶人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但是根据民法的有关规定,只有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才由国家机关承担民事责任。因此驾驶人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是国家机关时,该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才承担法定赔偿义务。什么是非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意义上的交通事故和日常生活中认为的交通事故是有较大区别的,其中最容易混淆的就是,交通事故一定是发生的法定道路上的交通事故。凡乡、村自行
    2023-05-08
    123人看过
  •  运输事故赔偿制度
    确认货物丢失或损坏的事实、时间和价值等,检查是否有托运签收单、货物明细等证据。若有,则需查看运输合同、托运签收单等约定。若约定存在,则依据约定进行赔偿。若约定不存在,则托运人需要另行举证证明托运事实及货物价值。同时了解商业货运公司和邮政货运的区别。商业货运公司虽然在托运合同中约定了最高赔付标准,但主要适用于托运人有足够证据证明托运货物价值远大于最高赔付标准时,可主张实际损失价值。1.确认货物丢失或损坏的事实、时间和价值等;2.检查是否有托运签收单、货物明细等证据,若有,则需查看运输合同、托运签收单等约定。若约定存在,则依据约定进行赔偿。若约定不存在,则托运人需要另行举证证明托运事实及货物价值,并注意托运单中或背面是否有托运合同、最高赔付约定及是否签字认可;3.确认是否由保险公司承保;4.了解商业货运公司和邮政货运的区别。邮政法规定了邮政最高赔付标准,但商业货运公司虽然在托运合同中约定了最高
    2023-12-26
    179人看过
  • 运输合同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包括哪些?
    一、运输合同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包括哪些?1、运输合同的当事人造成他人受到人身损害的,可能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为,向受害者支付医疗费费等的费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2、运输合同中承运人受伤,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二、运输合同是否属于承揽合同?1、运输合同不属于承揽合同。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
    2023-04-20
    320人看过
  • 怎么确定运输合同损害赔偿诉讼地法院
    运输合同是承适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在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发生的纠纷,不同于一般的合同纠纷,即包括一方不履行合同发生的纠纷,如无故拖延运输期限,又包括在运输过程或者到达目的地时,托运的物品被损坏、丢失,或者对运输工具、设备造成损害,以及旅客人身遭受损害所发生的赔偿纠纷。因此,与《民事诉讼法》第24条和25条规定的合同纠纷。这类合同纠纷,可能发生在运输合同始发地、中转地、也可能发生在运输到达地。当事人因为上述运输合同发生纠纷,经过双方协商,可以自行解决,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提起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运输始发地、是指货物运输的发运地或者旅客乘运地。目的地,是指货物或者
    2023-03-30
    282人看过
  • 人身损害交通事故赔偿方式
    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1、医疗费,需要由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以及病历和诊断证明等证据;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5、如果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家属还可以主张丧葬费。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失怎么赔偿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停运损失的,应当提供合法营运及收入的证明。对该间接损失,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应当予以支持。保险人出具的定损单与被损车辆实际维修发票数额不一致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进一步举证证明各自主张并作出合理解释。双方均无充分证据且数额相差未超过30%的,人民法院可以径行酌定维修费用;数额相差较大的,人民法院应当就实际维修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司法鉴定;实际维修费用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定损单确定维修费用。机动车维修费用一般应依据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
    2023-07-08
    260人看过
  • 损害由谁进行赔偿,交通事故损害如何进行赔偿
    一、交通事故损害由谁进行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损害如何进行赔偿1、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
    2023-02-14
    343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损害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还包括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一、撞死人一般该怎么赔偿交通事故撞死人的情况下,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
    2023-06-23
    227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与赔偿比例相同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比例一致:(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一)保险公司在保险最高限额内优先赔偿。目前,交强险有责赔偿的限额是12万元。无责限额是2万元。(二)保险责任限额以外的部分,根据交通事故是发生在机动车之间还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作区别对待。对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1、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6、属于交通以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
    2023-07-16
    272人看过
  • 损害赔偿的范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一)受伤未致残的赔偿范围因交通事故受伤尚未达到致残的程度,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的的范围包括以下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二)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因交通事故致残的,赔偿范围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根据情况提出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三)因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另外,以上三种情况,受害人或死者的近亲属还可以要求赔偿义务人支付精神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
    2023-03-03
    476人看过
  • 运输合同纠纷与交通事故竞合怎么
    具体看手头有的证据,以及可以索赔的事项进行综合考虑。比如前者需要证明侵权事实以及存在责任划分,而合同的话,只需要你证明受到损害和有合同存在即可。一、交通事故起诉状怎么写按照一般民事诉状的书写格式和要求来写,交通事故起诉状需要写明以下内容:(一)原告原告为赔偿权利人,受伤事故中为受伤者本人,根据受伤者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单位财产受损的则财产所有者为原告。死亡事故中,赔偿权利人为死者的合法继承人,即为父母、配偶、子女为共同原告,分别根据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二)被告被告为赔偿义务人。第一种情况,首先肇事驾驶员所驾车辆行驶证上写明的车主与肇事驾驶员为同一人时,则肇事驾驶员为被告,同样根据其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其次如果肇事车辆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
    2023-03-02
    203人看过
  • 我国最大国际航空运输事故损害赔偿案宣判
    实为腐蚀性危险品却谎报货名欲蒙混过关,谁知运输时泄漏导致飞机报废,马来西亚航空公司(简称马航)和5家境外保险公司联合向大连化建及货物代理人等6家单位索赔8000多万美元巨额赔偿。记者今天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这起我国最大的国际航空运输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历经五年审理,终于作出了一审判决,驳回马航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大连化建赔偿原告中的四家保险公司6506万美元。2000年3月,中国化工建设大连公司委托马航承运两个集装箱货物到印度,大连大通国际运输有限公司为出口货运代理人。当天夜里11点30分,飞机抵达马来西亚吉隆坡机场中转,机场工作人员意外发现货舱已经被强刺激性的白色烟雾所笼罩,戴上呼吸装置都难以靠近货舱,装卸机械也被腐蚀,飞机随即被隔离。后经努力直到第二天早晨8点半机场消防救援队才将盛有80桶货物的集装箱卸下,机场发现箱中的40个铁桶没有经过固定直接分两层码放,只占了集装箱的三分之一的
    2023-06-08
    410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赔偿运输车怎么赔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1-01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
    • 运输合同中,运输货物损害赔偿责任及货物运输合同的损失应如何认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如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投保陆上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责任范围本保险分为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二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一)陆运险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暴风、雷电、洪水、地震自然灾害或由于运输工具遭受碰撞、倾覆、出轨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或由于遭受隧道坍塌,崖崩或失火、爆炸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6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 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误工费 根据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 5、交通费
    • 发生交通事故后,运输企业应当赔偿受害人死亡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07
      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是运输企业的法定义务,发生了交通事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运输企业必须给予赔偿,赔偿的范围和标准为: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
    • 本单位营运损失能否计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02
      交通事故的运营损失可以得到赔偿。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由于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以下财产损失,当事人要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支持(1)修理损坏车辆支出的费用、车辆装载的物品损失、车辆救济费用(2)由于车辆损失或无法修复,因此在购买交通事故时与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不能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4)非经营性车辆不能继续使用,因此发生的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