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港澳商事案件送达的法律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22:31:44 486 人看过

(一)涉港澳商事案件送达的性质和原则

域外送达是指不同法域间的民事送达,包括国际送达(通称涉外送达)和区际送达。涉港澳商事案件送达属于区际送达。它与国际送达具有共同性,即都属于不同法域间的民事送达。同时,它也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即它是一国主权范围内的民事送达。因而它不涉及国家主权问题,具有法律事务性及技术性强的特点;同时具有交通、通讯、语言沟通等便利条件。这些特点决定它在法律适用上某些方面应有别于国际送达,在确保程序正当的前提下删繁就简,提高送达的效率和价值。

因此,涉港澳商事案件送达应遵循以下原则:

(1)按双方统一规范执行。目前的双方统一规范是两个《安排》,即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9号《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和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1)26号《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虽然两个《安排》是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形式出现的,但两个《安排》均开宗明义写明: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代表经协商,因此应视为双方统一规范。双方统一规范体现了双方的共同法律意志,故应首先得到执行。但两个《安排》只解决了委托送达问题,其他送达方式问题并未解决。

(2)参照涉外法律规定执行。这一原则的法理基础在于区际送达与国际送达具有共同性。如最高人民法院法办(1992)86号《关于送达公约适用香港的通知》即体现了这一原则。涉外法律规定包括: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目前为《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我国民诉法关于涉外民事送达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送达的司法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事送达的司法解释等。

(3)按受送达地的法律执行。这一原则的法理基础在于国际冲突法中的属人法和属地法原则。属人法当中的住所地法是以当事人的住所地为连结点的法律。属地法当中的行为地法是以法律行为实施或完成地为连结点的法律。就域外送达而言,当事人的住所地和送达行为地均共同指向受送达地,因此,按受送达地的法律执行送达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受送达人的程序利益,同时也体现了对受送达地法律的至高尊重。如《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应送达按照申请者所请求采用的特定方法,除非这一方法与文书发往国法律相抵触。这一规定即体现了按受送达地的法律执行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只要受送达地法律允许的送达方式都可采用,而不必拘泥于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如澳门特别行政区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可以用图文传真及远距离资讯方法,以及电报、电话通讯或其他快捷及安全之通讯方法,传递任何信息①。我们对居住在澳门的当事人就可用这些方式送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4: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送达相关文章
  • 法院传票送达问题对案件审理的影响
    法院传票无法送达无权驳回起诉。1、法院传票送达是法院的责任,送达不了也无权驳回起诉,可以公告送达或缺席审判;2、法院传票是指由原告准备、由法庭下达的用来通知答辩人其被起诉信息的法定文件。法院传票是人民法院依法签发的,要求被传唤人按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出庭参加诉讼活动或进行其他诉讼行为的书面文件。法庭传票要求答辩人在指定期限内向法庭提交文件作出回应,或在部分民事案件中,该答辩人可以仅在法庭传票中指定的特定日期到庭参加法庭听证审理,同时答辩人也可选择对法庭传票不作任何回应,即任由法庭下达缺席判决,但其需要承担输掉该诉讼的风险。法院传票无法送达被告怎么办1、起诉时住址就写其身份证上的地址,如果法院按照这个地址无法送达,则会公告送达:(1)如果在起诉前不知道被告的具体住址的,可以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查询被告的户籍登记住址,在提供被告的户籍信息后,法院就应该受理的。(2)法院受理后,如果找不到被告
    2023-07-08
    446人看过
  • 涉港澳案件的诉讼保全和其他强制性措施问题
    (一)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的,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拒绝提供的,驳回申请。(二)对于在内地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责令其提供担保又拒不提供的香港、澳门地区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令其不准出境。(三)对于决定令其不准出境的人员,人民法院应扣留其身份证或者护照,并在其回乡证、回港证或回澳证的附页上签明暂不准其出境的原因。在暂不准出境期间,不限制其人身自由。(四)被决定不准出境的人员或其保证人向人民法院提供适当的担保后,人民法院应及时发还身份证或者护照,并在回乡证、回港证或回澳证上注明准其出境,不准出境的决定自行撤销。
    2023-06-08
    407人看过
  • 被告港澳台如何送达
    一、被告港澳台如何送达1、被告在大陆居住的,可以直接送达。如果暂时离开居住地,可以由其成年家属代收。被告不在大陆居住,但送达文书时恰好在大陆的,可以直接送达;2、被告在大陆有诉讼代理人且代理人有代为接收法律文书授权的,可以向其诉讼代理人送达;3、被告向法院指定了代收人的,法院可以向代收人送达;4、按照协议确定的香港澳门司法互助方式,请求香港澳门地区送达;5、被告在香港澳门有明确住址的,可以通过快递邮寄送达。被告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但在邮件回执上签收的,签收日视为送达日;6、被告有明确的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地址的,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被告送达;7、采用上述方式均不能送达或在香港澳门的被告下落不明的,可以公告送达。二、送达的方式1、直接送达是指公安司法机关派员将诉讼文书直接送交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2、留置送达是指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员将诉讼文
    2023-06-05
    172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涉外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2006年1月23日为规范涉外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向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受送达人送达司法文书,适用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司法文书,是指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反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传票、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支付令、决定书、通知书、证明书、送达回证以及其他司法文书。第三条作为受送达人的自然人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我国领域内的,人民法院可以向该自然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送达司法文书。第四条人民法院向受送达人送达司法文书,可以送达给其在我国领域内的诉讼代理人。第五条人民法院向受送达人送达司法文书,可以送达给其在我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受送达人在我国领域内有分支机构或者业务代办人的,经该受送达人授权,人民法院可以向其分支机构或者业务代办人送达司法文书。第
    2023-04-25
    270人看过
  • 港澳商务签注常见问题
    1、哪些人员可以申请商务签注(1)国有、集体、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含港、澳、台资企业,下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业等工作的内地居民和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2)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驻华使、领馆,外国企业、新闻机构等驻华办事处(以下简称驻华机构)工作的内地居民和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3)我省高等院校、科研所、医院、律师事务所等工作的非公务人员。上述人员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符合相关申请条件,可予办理相应类型的商务签注。2、商务签注有哪些类别商务签注(S)该签注分为7天一次、14天一次、3个月多次、1年多次、3年多次五类。持多次签注的,在有效期内每次在目的地停留不超过14天,(首次)进入截止期限为自签注签发之日起3个月。3、商务签注的有效期和次数是根据怎样的标准来确定的(1)年纳税额为5万-20万人民币、创汇30万-120万美元或减免税企业注册资本50万
    2023-05-10
    469人看过
  • 涉港澳台婚姻离婚诉讼审理送达程序
    内地人民法院受理涉港澳台离婚诉讼案件后一般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即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一审审理期限不超过六个月,但是送达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人民法院对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一方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一般采用邮寄送达的方式进行送达;如果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用《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实践中,对此类案件的公告送达一般采用由审理法院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送达公告的方式进行。需要提醒当事人朋友的是,如果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准予离婚的民事判决书生效后,应当及时要求审理法院出具《民事裁判文书生效证明书》,以证明该离婚判决已生效,当事人可以重新缔结新的婚姻关系。一、配偶失踪了想离婚怎么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
    2023-06-28
    272人看过
  • 有关涉黄案件的法律定性问题
    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拉拢、勾引、劝导、怂恿、诱惑、唆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容留,是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提供场所,是指行为人安排专供他人卖淫的处所或者其他指定的地方。比如在行为人的长期居住地、暂时租住的房屋或者采取欺骗手段借得的亲朋好友的住居以及其他地点和处所。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里的场所,不只仅仅限于房屋,其他诸如汽车、船舶等交通工具亦可作
    2023-07-07
    285人看过
  • 前海法庭推行E送达求解涉外案件送达难
    诉讼文书的送达牵涉到法律文书的生效时间问题,特别在涉外案件中,由于当事人位于境外,送达难情况较为突出。前海合作区是深圳着力打造的国际化新城区,而新设的前海法庭从去年11月受理案件以来,收案103宗,其中涉外涉港案件占了近75%,为了解决存在的送达难问题,前海法庭推出了E送达,探索通过电邮、传真等方式解决此问题。前海法庭方面表示,已构建了前海E送达服务平台,办案人员在诉讼中向当事人送达文书前,会就当事人是否同意以E送达方式接收后续文书征求其意见,在获得当事人书面同意后,直接选择E送达方式即时向其送达文书。然后,即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受送达人确认是否收悉,并在开庭时由当事人当庭补签相关诉讼文书的送达回证附卷。通过上述举措,确保电子送达程序严谨稳定。
    2023-06-05
    400人看过
  • 涉港澳台民事诉讼标的属于涉外案件吗?
    一、涉港澳台民事诉讼标的属于涉外案件吗?《民通意见》178条: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外民事关系。以及《民诉意见》304条: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或者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或者诉讼标的物在外国的民事案件,为涉外民事案件。涉及港澳台的案件显然不符合以上两条的规定,所以不能算是涉外案件,也就不属于涉外民事诉讼。而且中国政府也一直坚持港澳台是中国的一部分,如果将涉港澳台的案件列为涉外案件的话那就从自己的法律上将港澳台分裂出去了。二、特性1、公权性与调解、仲裁这些诉讼外的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相比,民事诉讼有如下特征:民事诉讼是以司法方式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是由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争议。
    2023-06-03
    314人看过
  •  商业机密案件中窃取行为涉及的法律问题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会受到刑事处罚,且数额需达到50万元以上。在民事赔偿范围之外,行为人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商业秘密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保护商业秘密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若商业秘密被侵犯,行为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是民事行为还是刑事行为。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将受到刑事处罚,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也就是说从数额上来讲,要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了50万元以上的损失,如果低于这个损失的话,只在普通的民事赔偿范围之内进行赔偿就可以了。侵犯商业秘密的刑事处罚侵犯商业秘密是严重违反商业道德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对企业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形象都会造成严重影响。我国刑法对侵犯商业秘密的刑事处罚十分严厉,一旦被判定有罪,将面临刑罚和罚款等刑事处罚,甚至可能面临终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行政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违反商业秘密法律,故意侵犯商业秘密或
    2023-11-16
    362人看过
  • 夫妻为共同案件中的规范化送达问题
    一些民间借贷纠纷中,丈夫向他人借钱未还,债权人起诉时往往会将夫妻二人列为共同被告。在这类夫妻为共同被告的民事案件中,承办人应如何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呢?实践中,有些承办人采取的是一种“简便送达”方法,即将送给夫妻二人的材料放在一份快递中一同送达,并在收件人姓名栏上同时填写夫妻二人的姓名。笔者认为,虽然这种送达方法节约了送达成本,但从程序规范化的角度出发,尚值得商榷。首先,将夫妻二人的应诉材料放在一份快递中送达,容易给邮政快递人员和收件人主观上造成错觉,以为只要由其中一人签收就可以了;客观上也使得送达回执往往只有一人的签名,易为日后产生纠纷埋下隐患。其次,这种“简便送达”方式有违背相关司法解释精神之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邮政机构在受送达人提供或确认的送达地址未能见到受送达人的,可以将邮件交给与受送达人同住的成年家
    2023-05-04
    227人看过
  • 非涉外案件是否涵盖涉港澳台案件?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或者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或者诉讼标的物在外国的民事案件,为涉外民事案件。涉及港澳台的案件显然不符合以上两条的规定,所以不能算是涉外案件,也就不属于涉外民事诉讼。而且中国政府也一直坚持港澳台是中国的一部分,如果将涉港澳台的案件列为涉外案件的话那就从自己的法律上将港澳台分裂出去了。涉外离婚案件区际(港澳台)送达制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司法解释中:(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关于香港澳门送达的两个安排规定了中院——高院(香港高等法院或澳门终审法院)——高院——中院的委托送达模式。(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法释〔2008〕4号)
    2023-07-05
    476人看过
  • 涉外离婚案件的澳门人管辖权问题
    内地居民与澳门人离婚不属于涉外离婚案件,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不是涉外离婚案件,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确定管辖即可。如果是在内地一方向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如果澳门居民在内地有经常居住地,可以向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双方分别在内地和澳门提出离婚诉讼,内地法院也有享有管辖权。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的冲突由于涉外离婚案件的审判结果,不仅直接关系到当事人本身的切身利益,同时还涉及到有关国家的社会利益,因此各国都采取立法的形式,尽可能扩大本国法院的管辖权。在管辖权确立的原则上,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属地管辖原则这一原则主张以案件事实与有关国家的地域联系作为确定法院管辖权的标准,强调基于领土主权原则,对其所属国领域内的一切人、物、事件和行为具有管辖权,以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惯常居所地、婚姻缔结地等所属国法院作为有管辖权的法院。所有这些地域联系中以住所地和惯常
    2023-07-02
    75人看过
  • 涉及食盐非法经营案件的法律问题
    非法经营食盐20吨以上不满30吨的,为拘役刑或罚金刑。非法经营食盐30吨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6吨,刑期增加一年。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10吨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2吨,刑期增加六个月。非法经营食盐50吨,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吨,刑期增加一年。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25吨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吨,刑期增加一年。单位犯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法定基准刑参照点量刑。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司法解释是什么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司法解释是: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恃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
    2023-07-15
    223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将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送交给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送达是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是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的重要体现。... 更多>

    #民事送达
    相关咨询
    • 法院涉港澳台文书送达什么意思?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5
      受送达人在内地设立有代表机构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该代表机构送达。 受送达人在内地设立有分支机构或者业务代办人并授权其接受送达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该分支机构或者业务代办人送达。
    • 涉外送达问题如何解决?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02
      一般的处理方法和原则是: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3.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4.向受送达人在我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表人送达; 5.受送达人所在国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6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
    • 关于涉外离婚的文书送达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2
      在涉外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第一、如果涉外离婚当事人均在国内的,其文书送达方式和国内居民离婚的文书送达方式一样,即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和公告送达。第二、如果涉外离婚当事人有一方在国外的,则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一)知道国外一方准确地址的: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受送达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了司法协助
    • 涉港澳台案件为什么参照涉外案件处理呢?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27
      1、我国法律没有规定香港、澳门、台湾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关于香港、澳门、台湾事件的审理,人民法院一直与涉外事件进行比较处理,但在司法解释中制定原则规定,为法官处理香港、澳门、台湾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提供支持的依据,迄今为止台湾事件单独制定了司法解释。2、香港.澳门是我国特殊行政区,但其使用的相关法律与大陆完全不同。台湾地区认为大陆属于中国,但实际上从行政机关设置到司法部门设置。
    • 涉外离婚案件送达规定都有哪些规定涉外离婚案件送达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2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第84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