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房屋买卖符合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5 18:32:09 240 人看过

一、房屋买卖符合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1、房屋买卖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如果一方不履行法院判决书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后,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房产交易常见纠纷有哪些

房产交易过程中常见的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

1、第一种是,房屋买卖定金纠纷。定金纠纷是房屋买卖中常见的种类,签订合同时定金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约定才具有法律效力;

2、第二种是,房屋买卖纠纷之一房二卖纠纷,所谓一房二卖就是卖房人将一个房子卖给了两个人。如何避免?首先要保证呢定金交予的是所有权人;其次,查看卖房人的所有权证书及身份证明;最后,款项可以分次付清,并及时过户。

3、第三种是,房屋买卖纠纷之共有房产被单独处分的纠纷。实践中,多出现的是夫妻财产处分容易遇到此类问题,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在房屋交易之前务必要查看房产证,仔细询问房屋所有情况,必要时,可以到房管局予以核实。

4、第四种是,房屋买卖纠纷之二手房买卖中关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纠纷。购买二手房之前一定要事先做好调查,看是否有承租人的存在,如果有,应该拿到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n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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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8日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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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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