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属法定义务不可约定解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0:47:07 334 人看过

赵博士被某外商投资企业高薪聘用为副总经理。公司董事长在与他谈工资待遇时说:公司给你定的工资是12000元。但我们是外资企业,之所以工资定得这么高,是因为除了工资外,再没有其他福利待遇,医疗费、养老保险等问题都得自己解决,公司概不负责。赵博士想自己年轻,生病、养老问题都离自己较远,不如趁年轻多挣点钱。于是赵博士与公司签订了合同,几个月后,由于与公司董事长在经营管理等重大问题上产生分歧,赵博士被公司炒了鱿鱼。赵博士不服,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并提出公司未给他缴纳养老保险,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但公司反驳说:当时已与你说明,你也同意,并且签订了劳动合同。因此,现在无权提出异议。

律师点评:

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外资企业属于中国企业法人,适用于中国的法律法规。养老保险制度是一种国家建立的强制保险制度,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应当缴纳养老保险费。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为逃避缴费义务,往往采取各种手段,如不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不约定保险事项或约定保险费用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用商业养老保险代替基本养老保险、以劳动者为临时工为由拒绝缴纳或以企业经济效益不好为由拒绝缴纳等。上述行为都是违反养老保险法规规定的行为。

本案中,公司与赵博士约定养老保险由赵自己解决的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而是无效条款。赵博士有权请求公司为其补缴养老保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13: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保相关文章
  • 夫妻间的财产约定不能免除法定的扶养义务
    夫妻可以约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的归属,如将其中的某项财产或收入,确定归一方所有或双方分别所有。但是夫妻互相扶养是法定的义务。也就是说无论夫妻就财产的问题作出何种约定,都不能免除法定的扶养义务。现实中,有的夫妻约定各自的工资或收入归各自所有,但这并不意味着夫或妻只负担各自的生活费用而不承担扶养对方的义务。若一方患有重病时,另一方仍有义务尽力照顾,并提供有关治疗费用。如果离婚,原夫妻双方就不再负担互相扶养的义务。但是如果一方在离婚后生活困难,另一方可以给予其适当的经济帮助。一、夫妻扶养义务需要注意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夫妻扶养义务需要注意的事项:1、夫妻间的扶养义务以夫妻合法身份关系为前提。2、夫妻间的扶养是有条件的。即以一方有能力扶养和另一方需要扶养为限,与债务
    2023-03-26
    129人看过
  • 可以约定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吗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是依据特定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具有人身性,属于专属义务,不可转让或免除。所以免除子女赡养义务的赡养协议为无效协议。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父母子女之间因关系恶化,而欲断绝“父子关系”,或者约定免除子女赡养义务的情形,即不再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如果双方达成上述约定,是否有效?1、“父子关系”是由血缘关系确定的法定关系,法律上不存在断绝一说。所以,即使双方约定断绝“父子关系”,也切断不了双方的亲子关系或血缘关系。2、父母与子女之间约定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的,因赡养义务系属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所以这种约定也是无效的,事后父母主张子女继续履行赡养义务的,法院应予支持。3、如果父母未履行抚养义务的,子女能不能主张免除赡养义务?父母如果对子女实施了虐待、遗弃、故意杀害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其在年迈以后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可以酌情减轻子女的赡养义务,构成犯罪的,可以免除
    2023-04-18
    412人看过
  • 赡养义务是否可以因约定而免除?
    一、赡养义务是否可以因约定而免除?赡养义务是不可以因约定而免除,双方即使签订了该协议也是无效的,因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但是如果年老的父母不想要孩子支付赡养费的,只要不主动索要就可以了。如果年老的父母需要赡养费,那有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就应该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二、赡养老人的赡养费包括哪些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
    2023-04-30
    129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以下为你介绍的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所谓法定义务,是指由国家立法机关或者有权机关,根据法定程序所制定和颁布实行的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的劳动合同当事人所必须履行的义务,即必须为或者不为某一行为的义务。法定义务是指对法律主体的一种约束。它要求法律主体必须做出或不得做出一定的行为,否则便构成违法,便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约定义务是基于劳动合同等所约定的应当履行的义务,如交付工作成果、支付劳动报酬等。约定义务一般是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在劳动合同中采取合意进行约定而产生的义务。相关知识:到新单位后,什么时候开始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上述条款强制性地规定: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最迟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这实际上是有限度地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
    2023-04-22
    283人看过
  • 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法规诠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法》第16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一条款说的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义务是权利的对称。经营者的义务就是经营者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作出一定的行为和不得作出一定的行为。经营者的义务是由法律规定的。下面分别介绍一下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一)法定义务:法定义务是由国家立法机关或有权机关,根据法定程序所制定和颁发实行的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经营者所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法定义务试销非者在与经营者进行交易时无须另行约定的义务。无论消费者是否就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与之进行协商也,都不能避免经营者的法定义务。我国的产品质量法中分别对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作了规定:生产者的义务有:保证其生
    2023-06-07
    287人看过
  • 妻子未约定照顾扶养义务老汉只得解除婚约
    婚姻应以感情为基础,如果其中掺杂了太多其他的利益因素,就会使婚姻迷失方向。近日,杨浦区法院对一起七旬老汉为获照顾而结婚,但最后却事与愿违的离婚案作出一审判决,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2002年6月,年过七旬的老李与外地来沪的不满五十的宋女士通过《生活周刊》的征婚启事相识,并于2003年初结婚。但两人结婚的原因并不全是基于感情。早在2002年10月,双方就在律师的见证下签订了婚前协议,约定婚后宋女士保证对老李尽到扶养义务,照顾好老李的日常生活及生病时的护理;老李去世后,宋女士支付老李儿子2万元之后,便可获得本市长海一村的一套住房。如果离婚,则宋女士自行解决住房,老李按每月200元补偿。结婚初期,双方关系尚可。但2004年来,宋女士以改善生活为由外出做钟点工,对老李未尽到照顾义务。老李提出后,宋女士也未回来,而是另请了钟点工回到家中照顾老李,自己依然在外。看到结婚的目的未实现,老李于今年7月向法院
    2023-04-25
    336人看过
  • 不同合同的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是如何规定的
    一、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解除合同。当事人可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二、法定解除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2、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5、合同附解除条件的,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合同解除。6、合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恢复履行能力并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7、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解除合同。8、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9、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
    2023-04-14
    229人看过
  • 如实告知既是约定义务也是法定义务
    2004年年底,身体不适的晋江人阿明(化名)到福州一家大医院做检查。医生的诊断书表明阿明患有慢性肾功能不全症(俗称尿毒症)。其实,阿明的身体此前就有问题。2000年前,阿明曾到泉州某医院看病,医生就诊断他患有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功能衰竭等疾病,想不到4年后他的病情变得这么严重。此外,医生的诊断书显示,阿明还患有高血压、肾性贫血等病。根据阿明的病情,医生建议他换肾。阿明同意后,医生为他做了手术。就在阿明去福州检查身体的前几个月,阿明向晋江某保险公司投了20份个人长期人身保险,保险总金额为20万元,保险期限自2004年7月6日起至终身止或合同列明的终止性保险事故发生时止。同时,阿明还投了一份个人住院费用医疗保险的附加险,保险期限自2004年7月6日起至2005年7月5日止。就这样,阿明进行了肾移植手术,共花去医疗费用10多万元。出院后,阿明向保险公司理赔却遭到拒绝。保险公司认为阿明隐瞒病史投
    2023-06-08
    59人看过
  • 协议不约定约定社保金额,合法吗
    非法,协议无效。缴纳社会保障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义务,不按双方意愿免除,单位必须缴纳社会保障,否则违法。不购买社会保障的协议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无效。这是很多隐性就业人员不懂法律的后果,是严重的故意违法行为。解决这类问题的方法:一是增强法律意识。首先,企业法人单位必须依法。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是法律赋予企业的责任和义务,是强制性的,不缴不行,除非企业不办。经营企业,开单位必须缴纳社保。这就是规则,也就是依法。否则,根据情节轻重,罚款2万元或20万元以上。第二,当事人的用法。当事人应当告知企业纠正已约定不缴纳社保的行为。企业不纠正的,当事人应当主动通过国家社会保障网12333电话举报。侵权纠纷能协议约定管辖吗侵权纠纷不能约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约定管辖
    2023-08-07
    320人看过
  • 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法律的规定是:1、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2、符合法定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一、民法典规定项目居间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吗?项目居间合同不能随时解除,合同解除应当满足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出现法定解除情况。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
    2023-04-02
    341人看过
  • 保管人可以解除保管义务吗
    保管人是否享有任意解除权需要看具体情况,没有约定保管期间保管合同的保管人享有任意解除权,约定了保管期限的保管合同,只有寄存人拥有任意解除权。一、合同任意解除权的效力怎么算合同任意解除权的效力在于解除权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委托合同的当事人、货运合同的托运人等都享有合同任意解除权。因行使任意解除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二、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时间是多久1、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行使。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2.在对方当事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非受不
    2023-04-06
    440人看过
  • 民法典中赡养义务可以约定不履行吗
    一、民法典中赡养义务可以约定不履行吗赡养义务不可以约定不履行,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可以约定免除。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2、《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二、赡养人的义务有哪些一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
    2023-04-18
    409人看过
  • 未约定保证方式保证人能免除保证义务吗
    未约定保证方式,保证人不能避免保证义务。《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了保证人免除保证义务的情形:(1)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保证人死亡的,保证义务消灭,但是保证责任并不必然消灭。保证义务自保证合同成立时确立,但保证责任在债务到期且未得到清偿时产生,并在债务清偿前存续,其内容为确定的债务承担,此时,保证合同权利人对保证人享有的是内容确定的权利之债,即保证人承担的是确定之债。通常情况下,在保证合同有效期内,保证人死亡,保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消失,保证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如果保证人死亡时保证责任未产生,不存在履行问题;而保证人在负有保证责任时死亡的,此时存在着实
    2023-08-10
    226人看过
  •  合同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的规定差异
    本合同解除方式包括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和约定解除条件解除。法定解除包括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迟延履行债务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解除条件成就、合同中止履行后对方未能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担保、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标的物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标的物为数物且一物不符合约定致使解除合同。一、合同解除方式:若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二、法定解除: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2、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5、合同附解除条件的,当事人为自己
    2023-11-16
    42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保
    词条

    社保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保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更多>

    #社保
    相关咨询
    • 如何解除解除劳动合同约定的社保?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20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时,在合同中实现约定了解除合同的事项,当约定事项出现时,劳动者有权合法解除合同。但是有一点必须注意,就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提示:例外情形但是,需要提醒的是,即便用人单位有以上提到的合法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但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即如果劳动者存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
    • 服务合同约定解除解除如何约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29
      合同一旦订立生效,对双方当事人都会产生法律拘束力。但是,如果对方当事人根本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若再任由合同约束,势必影响守约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和履约利益。就像感情确已破裂的婚姻,双方不及时分道扬鏣,对当事人的打击和折磨是可想而知的。所以,在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者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下及时解除合同,无异于逃离苦海回头是岸。但是,法律对于解除合同是有严格规定和限制的,其解除的情形,解
    • 可不可以解除权约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07
      任意解除合同,即不符条件的合同解除,它不以当事人违约为前提,而是完全按照一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而单独解除合同。任意解除权应由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不能在合同中自由约定。
    • 约定义务与法定义务区别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01
      根据义务的划分,民事义务可以分为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A.法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应当按照法律规范承担的义务B.约定义务是指当事人协商确定的义务。约定义务不违法,受法律保护
    • 发放社保补贴不能免除单位缴费的法定义务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方某于2008年1月到蒙阴县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添加的附件约定:公司每月支付工资时另行发放15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由个人自行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2011年1月,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方某找到了更适合自己的工作,遂向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离开公司的方某听说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于是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为其补缴2008年1月至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