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到哪里起诉,谁来管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2 18:22:08 112 人看过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一、离婚诉讼有什么特殊规定

(一)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情况

1、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3、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三)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情况根据《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之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一方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的情形

2、一方或双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情形

(四)军婚要去哪里起诉——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般情况)

1、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误区澄清——军事法院是无权管辖的。关于涉及军人的离婚案件,很多人以为会由部队的内部法院处理,即认为是由军事法院审理,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涉及军人的离婚案件,无论一方还是双方是军人,都是由地方法院来审理的,军事法院是无权处理的。

起诉不是随便找个法院可以了,在参与诉讼之前就要思考哪个法院有管辖权,哪个法院才能受理案件。如果没有弄清楚,假如法院误为自己具有管辖权立案,而引发移送管辖等问题时。此时的案件真的就是一拖再拖。再说,离婚诉讼的管辖问题非常复杂,如果需要可以找个律师帮助,减少自己盲目摸索耗费的时间和精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09: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离婚案件去哪起诉到哪里起诉离婚
    一、离婚案件去哪起诉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未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二、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一般来说,诉讼离婚都需要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交起诉材料,等待法院做出是否受理的裁定。但是生活中还有一种特殊的婚姻关系,即军婚。国家处于保护现役军人利益、维护军队团结稳定的目的,对军婚予以特别保护。同时现役军人,
    2023-03-17
    193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离婚诉讼管辖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管辖地规定如下:1、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进行起诉)。一、自己去那里办离婚手续一定要回本地办吗1、协议离婚的需要回当地离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
    2023-03-05
    326人看过
  • 离婚诉讼去哪里离婚诉讼去哪里
    离婚诉讼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无法就是否离婚或财产分割、债务分担、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离婚诉讼步骤1、委托律师,起草离婚起诉民事起诉状;2、法院立案,15天以内组织夫妻双方进行诉前调解;3、调解不成功,在1个月左右会正式开庭审理4、出具判决,如果一方不服,可以上诉。5、判决生效,申请法院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023-08-08
    468人看过
  • 离婚起诉的费用谁来付,离婚诉讼费谁承担
    一、离婚起诉的费用谁来付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双方诉讼离婚所产生的诉讼费由谁承担呢?诉讼收费的原则--原告人预交--败诉者承担。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依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依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根据这一规定诉讼费有两类:一是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征收当事人应当交纳的费用;二是其他诉讼费用,就是在诉讼中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费用。二、案件受理费包括两种: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人身权利或其他人身非财产关系发生争议提起诉讼案件交纳费用。离婚案件就属非财产案件。2、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财产而引起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交纳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民事诉讼收费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离婚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1%
    2023-02-20
    218人看过
  • 诉讼离婚怎样把管辖权整过来
    (一)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三)中国公民一方定居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四)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什么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调解不适用于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
    2023-03-01
    391人看过
  • 诉讼离婚的程序和离婚诉讼管辖
    离婚诉讼程序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上述地域管辖是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辖。调解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
    2023-05-02
    119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谁来管辖离婚诉讼案件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1-24
      确定诉讼离婚的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复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一般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需要制特别注意的是,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知居住地人民法院管
    • 涉外在哪里起诉,涉外离婚诉讼由哪个管辖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归纳如下: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4
    • 离婚诉讼在哪里提起诉讼离婚诉讼, 诉讼离婚的法定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2
      被告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个月。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
    • 怎么确定离婚诉讼管辖法院,起诉离婚要去哪里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09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
    • 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谁来管辖?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25
      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便于人民法院调查取证、传唤被告到庭,也便于判决的执行。鉴于合同纠纷大多数发生在履行过程中,由履行地法院管辖有利于法院审判活动的进行。案件的种类不同,合同履行地点也不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履行地点的,以合同约定确定履行地,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地点或者约定的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