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行政诉讼执行机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1:45:54 119 人看过

我国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已被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笔者认为,行政诉讼执行机制的问题在修改时不可忽视。

行政诉讼的执行,是指法院的执行组织对业已生效的行政案件的法律文书,在义务人逾期拒不履行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从而使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实现的法律活动。当前,行政诉讼执行问题(特指被告败诉时的执行)是法院面对的一个难题。虽然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在行政机关不履行判决义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法定的强制执行措施,但实际上,因有的行政机关无视法院权威及法律本身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的无力等原因,使得法院的执行措施难以奏效。行政诉讼执行难严重影响了行政诉讼案件裁判的公信力,因此,笔者建议在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中,对执行机制作如下重构:

一、改变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强制执行体制以司法执行为依托的模式,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判决义务,由人民法院转送该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以作出相应决定的方式执行。因为行政机关的上下级隶属关系相较法院与行政机关的关系,更为直接和有效。同时,行政判决的执行,无需原告的申请。

二、针对行政机关不履行判决义务,应健全立法,使行政机关不敢、不能、不愿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拖延履行判决。目前行政诉讼法中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的规定是远远不够的,应当在行政机关中建立部门对行政机关履行行政判决(包括行政复议)的执行监督的专门委员会,对此进行考核,强化行政机关行政首长的行政责任与法律责任,从而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具有实效的执行监督体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06: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之反思与重构
    【内容提要】为了防止被诉行政行为的执行对行政相对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为民众权利提供全面而有效的司法保护,立法上必须有暂时性权利保护制度的设计。行政法上的(不)停止执行原则是行政救济制度中的一项特有原则,属于一种暂时权利保护措施,许多国家和地区在立法中都对此作了规定。我国行政诉讼法确定的是诉讼期间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但从学理研究和司法实践看来,由于该项原则在立法规定上过于简陋,不仅出现立法上的冲突,也在司法实践中遭遇困境,这不得不让我们对这一原则产生质疑。本文从对不停止执行原则的检讨和反思入手,对其理论基石进行评析,在结合域外相关制度考察的基础上,明确不停止执行和停止执行何为原则取决于立法者的政策考虑和价值选择。本文在对我国行政审判实践进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采用了比较分析法,借鉴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相关研究成果,提出确立起诉停止执行原则以完善我国行政诉讼暂时性权利保护制度的观点,并就
    2023-06-06
    82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机制
    1、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诉讼判决结果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其上位概念都是行政争议,它们的共同目标都是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解决行政争议。2、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方面,我国采取的是一种原告选择为原则,复议前置为例外的模式。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蔡小雪法官就申请人、被申请人、复议机关、复议第三人及利害关系人在诉讼中的地位,不服复议决定的诉讼受理,复议机关审查与法院审理的关系等问题展开了讨论,并着重探讨了最终裁决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关系问题。国务院法制办法制协调司方军处长和南开大学法律系赵正群教授则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指出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核心在于提供司法救济的选择权,我们的现有法律法规并不违反入世承诺,所进行的制度变革,包括对《专利法》和《商标法》的修改,更多的是自身的需要,而非世贸规则的要求。商务部条约法律司杜
    2023-07-04
    110人看过
  • 卫生行政强制执行的机构是什么
    卫生行政强制执行的机构是法院或者是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卫生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卫生行政机关在实施卫生行政管理过程中,对逾期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政相对人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活动。卫生行政强制执行种类:(1)代履行;(2)执行罚;(3)强制划拨、强制扣缴、强制抵缴;(4)强制拘留、强制传唤、遣送出境;(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措施。一、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只有行政相对方负有法定义务又拒不履行,行政机关为了保证行政管理活动正常进行,才能采取一定的强制手段强迫相对方履行义务。行政法上的义务既有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义务,也有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中所规定的义务,还有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裁定中确定的由行政相对方履行的义务。2、行政
    2023-06-22
    97人看过
  • 如何申请行政诉讼强制执行
    一、如何申请行政诉讼强制执行如下申请行政诉讼强制执行:1.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作出;2.告诫;3.陈述和申辩;4.制作执行决定书并送达;5.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6.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二、行政强制执行具有哪些特点行政强制执行具有以下特点:1.行政强制执行以相对一方的个人、组织不履行行政义务为前提,在一般情况下,这种不履行还必须有不履行的故意。不履行行政义务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从事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另一种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必须履行的义务。2.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迫相对一方履行行政义务,直接影响着相对一方的权益,因此,强制执行的内容与范围应以行政义务为限,以最小损害相对一方权益为原则。三、行政行为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
    2023-05-23
    184人看过
  • 政府强制执行不服可行政诉讼吗
    对政府强制执行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服行政强制执行而提起的行政诉讼,在法院的受案范围之内。在一并符合其他起诉条件的情况下,法院应予立案受理。一、行政诉讼法院立案有哪些规定1、起诉(1)起诉的条件。①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②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即起诉需明确指出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即起诉必须有明确具体的请求以及提出这些请求的事实根据,包括案件事实和证据;④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⑤法律、法规规定应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案件,必须先经过复议程序;⑥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我国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主要有以下几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
    2023-03-22
    60人看过
  • 非诉讼行政执行
    法律综合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4修正)第九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六条行政机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二)具体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具有可执行内容;(三)申请人是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四)被申请人是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人;(五)被申请人在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期限内或者行政机关另行指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六)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七)被申请执行的行政案件属于受理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立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第八十八条行政机关申请
    2023-12-08
    142人看过
  • 论行政诉讼审前程序及其运行机制之构建
    一、行政诉讼审前程序制度层面及司法运作检视行政诉讼审前程序,概指行政案件在受理之后、开庭审理之前,法院和当事人围绕开庭审理所进行的一系列准备活动的诉讼程序。在许多国家,经过长期的发展、完善,审前准备已成为诉讼程序中的重要环节,享有独立的程序地位。我国的行政诉讼法无审前准备的规定,司法实践中都是参照民事诉讼的做法,审前准备完全依附于庭审程序,无任何程序法意义上的效力。审判方式改革大潮肇始于民事审判方式而风起云涌,一些地方法院对行政诉讼审前程序进行了尝试性的改革,但自行其是、操作失范,至2002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称《证据规定》),操作的规范化才初现端倪,但暴露出来一大“硬伤”,即立法滞后和改革超前的矛盾,不但无益于司法改革,也有损法律的尊严。(一)行政诉讼的构造模式决定了其审前程序制度层面的三个基本问题关于行政诉讼的构造模式,有学者指出,“建立
    2023-06-06
    418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诉讼强制措施有何区别
    (1)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必须以相对人负有某种义务为前提;行政诉讼强制措施则不一定要求相对人负有某种义务。(2)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是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义务履行相同的状态;而行政诉讼强制措施则是为了强制排除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活动以恢复受到破坏的诉讼程序。(3)采取强制手段的机关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机关可以是行政机关,也可以是人民法院;采取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机关只能是人民法院。(4)起因不同。引起行政强制执行的原因只能是义务人作为或不会作为的行为;而引起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原因则是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妨碍诉讼活动的行为。(5)采用的执行措施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较行政诉讼强制措施要宽、要广。综合上面所说的,行政诉讼的判决只要所判的结果是属于合法的,作为当事人就必须要时行履行,而对于不履行的一方那么受害方是可以要求强制执行的,因此,在写申请书的时候就要把条款写清楚,确保里写的情
    2023-08-16
    336人看过
  • 行政诉讼强制执行多久结束,行政诉讼受理的条件
    一、行政诉讼强制执行多久结束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作出宣判后,如果被执行逾期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一般是6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三条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中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一百五十八条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行政裁决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六个月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享有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
    2024-01-12
    395人看过
  • 行政诉讼强制执行的生效效力
    对于人民法院就行政诉讼所作出的裁判文书,可由行政机关依法对当事人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或第三人依法申请第一审人民法院强制当事人执行。如果是行政机关拒不履行的,则由人民法院强制其执行。一、违建行政复议后能强拆吗?当事人对于违建行为所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在失败了之后,行政机关是可以进行强制拆除的。如果复议的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怎么处理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拘留属于行政处罚还是强制执行治安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
    2023-03-28
    421人看过
  • 被强制执行了还能行政诉讼吗?
    一、被强制执行了还能行政诉讼吗?被强制执行了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二、行政复议的法律特征是什么?(一)行政复议所要处理的是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发生的行政争议。这里的行政争议,是指行使行政权力的主体在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过程中,与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即行政相对人之间发生的纠纷。行政复议所要处理的行政争议,核心是行使行政权力的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否适当。这也是行政复议制度与行政调解制度之间的一个重要区别。(二)行政复议所要审查的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同时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
    2023-06-15
    95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提起行政诉讼期限是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起诉期限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执行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诉讼活动。一、强制执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执行只是国家机关实施的行为。执行权是国家的一项公权力,只能由国家机关行使,而不能由其他的单位或者公民个人行使。在我国,行使执行权的国家机关是人民法院。2、人民法院进行执行活动必须以生效的法律文书为根据。这实际上是由民事执行程序的目的决定的。3、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具有强制性。4、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二、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什么?1、审查立案,当地法院在接到原告申请执行数以及相关的法律文件后,会审查该份申请执行数是
    2023-06-21
    80人看过
  • 行政机关告行政机关是行政诉讼吗
    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时候,在理论上以及地方的实践案例中可以做原告。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效方法。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和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规定法院、诉讼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及其在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行政诉讼是一种诉讼程序法,主要是确定诉讼参加人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一、如何进行海关行政诉讼海关行政诉讼除遵循诉讼法的共有原则,如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公开审判、回避、合议、两审终审制的原则,辩论的原则和各民族公民都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活动的原则等外,还应遵循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一)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原则人民法院只对
    2023-03-13
    51人看过
  • 行政诉讼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制度架构
    对于行政诉讼的救济功能和监督功能,在《行政诉讼法》已制定和实施16年后的今天,人们已达成了比较广泛的共识。但是对于行政诉讼是否有利于改进官民关系,消除老百姓与政府机关的矛盾和冲突,保障社会稳定,即行政诉讼是否具有构建和谐社会的功能,有不少人,特别是少数政府机关及其领导人,对之却持怀疑态度。他们认为,社会上很多矛盾和冲突,例如征地、拆迁、罚款、收费导致的矛盾和冲突,本来完全可以利用他们的行政权力摆平、搞定。但是,有了行政诉讼制度之设,老百姓没完没了的告:起诉、一审、二审、再审,以致引起没完没了的矛盾和冲突。他们认为,官民不和谐,社会不稳定,主要是行政诉讼惹的祸。因此,他们尽量压制民告官,采取各种软硬兼施的手段和措施阻止行政相对人告;实在阻止不了,就向法院施加压力,让法院不受理,受理了就让驳回,驳不回就让协调其撤诉,协调不了就判其败诉。他们这样做也许是为了保一方稳定、和谐、发展,不要让老百姓告
    2023-06-06
    120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怎么有效应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行政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27
      一是行政机关要撰写好答辩状。答辩状是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最重要的诉讼文书;二是行政机关要整理好证据材料。行政诉讼是全面审查,因此,不管行政起诉状提出哪些问题,行政机关都要提供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所有证据;三是行政机关要按期提交答辩状以及证据材料。
    • 行政强制执行强制执行行政诉讼会不会停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26
      提起行政诉讼的话,已经开始的强制执行是不会停止的。以下几种情况,可由人民法院裁定停止执行: 1.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法院认为执行会造成巨大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2.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法院认为执行会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 非诉讼行政强制执行裁定书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4
      以下是非诉讼行政强制执行裁定书有关内容。 ××××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准予或不准予强制执行行政决定用) (××××)×行非执字第××号 申请执行人×××,……(写明行政主体名称和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或指
    • 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诉讼强制措施有何区别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4-15
      (1)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必须以相对人负有某种义务为前提;行政诉讼强制措施则不一定要求相对人负有某种义务。(2)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是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义务履行相同的状态;而行政诉讼强制措施则是为了强制排除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活动以恢复受到破坏的诉讼程序。(3)采取强制手段的机关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机关可以是行政机关,也可以是人民法院;采取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机关只能是人民法院。(4
    • 行政诉讼被诉机构如何应诉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30
      被诉行政行为承办机构应当积极参与行政应诉工作,并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5日内,向工作小组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依据,并提交书面意见,结合相关证据和依据说明作出行政行为的全部过程。证据应当提交原件并办理移交手续。证据应当按照时间顺序或者办理流程进行编号排列,并编制目录。案件办理完结后,证据原件应当退回被诉行政行为承办机构。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处理工作小组的其他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