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顺序应遵循什么法律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2 19:32:53 280 人看过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一、公证的遗嘱能否撤销或变更?

公证的遗嘱可以撤销变更。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所以只要遗嘱人有了新的想法,都是可以对所立遗嘱予以撤销、变更的,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变更遗嘱的,必须在变更遗嘱后,对变更的遗嘱进行公证。

二、民法典之公证遗嘱书怎样撤销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对于公证遗嘱,遗嘱人可以通过实施与公证遗嘱内容相反的行为或者再设立与公证遗嘱内容相反的遗嘱,撤销和变更公证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三、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可以写两次吗

遗嘱继承可以写两次。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遗嘱人是可以立多份遗嘱的,只不过几份遗嘱之间内容相抵触的,要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5: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立遗嘱相关文章
  • 遗产继承应该遵循遗嘱还是法定呢
    遗产继承应该遵循遗嘱,具体的原因如下:1、继承开始后,如果有遗嘱,且遗嘱是合法有效的,按照遗嘱约定的方法分配遗产;2、如果被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的,只能在遗嘱之后继承剩余部分的遗产,所以遗嘱是可以优先于法定继承的;3、被继承人死亡后,生前立有遗嘱的,应当发生法律效力,遗留的遗产应当按照遗嘱处理:(1)生前未立有遗嘱,或者遗嘱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2)未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可以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因此遗嘱继承比法定继承更优先,有遗嘱的,只能按照遗嘱处理,未有遗嘱的,才适用法定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2023-08-08
    408人看过
  • 立遗嘱需要遵循哪些程序
    关于遗嘱订立的流程与分类之间的关系,呼吸方法亦有所区分:1.公证遗嘱。此类遗嘱需符合以下条件方为有效,即遗嘱人通过公证机构完成的程序公正合法,其效力也是所有遗嘱中最为高级别的。公证遗嘱的形式是对遗嘱内容严肃性的最佳保证,同时,它也是解决遗嘱继承纠纷时,最具可靠性的证明材料;2.自书遗嘱。遗嘱人以自己的笔迹亲手书写于纸上,签字确认并注明时间年份、月份以及日期的自书形式遗嘱,只要不包含任何违法违规内容,均会被视为有效遗嘱;3.代书遗嘱。若情况特殊而要求他人代为记录,需由两个及以上无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在场见证,并由其中一人为代表进行书写,最后由见证人、遗嘱人和代书人签署,这样的遗嘱及其内容和见证过程如均属合法有效,便可得到认可;4.口头遗嘱。遗嘱人在紧急状况下,可以口头表达意愿,记录其内容的口头遗嘱应当有两名以上无直接利益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待紧急状态解除之后,如果遗嘱人以书面或其他形式重新确立遗
    2024-07-26
    419人看过
  • 遗嘱的订立应遵循哪些条件
    一、遗嘱的订立应遵循哪些条件订立遗嘱应该符合的条件有:1.立遗嘱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2.遗产的信息明确:遗产范围、名称、数量;3.遗嘱人应当在遗嘱中明确继承份额;4.明确遗嘱的归属;5.有两人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二、订立遗嘱的方式是什么订立遗嘱的方式是: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4.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
    2023-12-13
    209人看过
  • 婚内遗产是否应该遵循遗嘱分配?
    如果遗嘱具体载明遗产只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该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事先订立了遗嘱,载明该遗产只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内遗产离婚怎么分割婚内遗产离婚分割,根据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两种情形: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一般是均等分割的;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遗嘱继承、且在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离婚时,是不能进行分割的。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
    2023-07-05
    231人看过
  • 企业破产清算时应该遵循的顺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时应该遵循的顺序如下:1、首先有公司股东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2、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公告;3、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作清算方案,必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4、公司财产优先清偿,剩余分配股东,不足以清偿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5、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企业破产清算排序是什么?现代社会,每天成立和上市的公司和企业非常多,而每天经营不善导致破产清算的企业也非常的多。因此,我国的法律体系对这两方面的相关知识出台了许多详细而严格的要求。那么,今天,我们就和大家一起探讨一下,当企业难以为继,无法再经营下去的时候,企业破产清算排序是什么?公司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
    2023-08-03
    128人看过
  • 解除同居关系需要遵循的法律程序有哪些?
    如果双方均无配偶,无须去法院办理解除同居关系,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但是如果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如果存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想要解除同居关系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办理解除同居关系,不限于因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范围。拘留的法律程序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核,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再送交公安机关执行;对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同时立即办理拘留手续。由于我国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有县级以上公安
    2023-07-19
    388人看过
  • 制定遗嘱时需要遵循哪些法律规定?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满足4个条件的遗嘱,就是合法有效的。分别是:1、订立遗嘱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订立的遗嘱明确地表达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订立的遗嘱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没有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4、遗嘱处分的是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合法有效的代书遗嘱应具备哪些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而代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a、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b、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c、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3)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需要注意的是,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023-07-08
    398人看过
  • 企业破产应该遵循哪些清偿顺序
    企业破产的清偿顺序:(1)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4)普通破产债权。一、债权公司破产了,债务还用还吗要还的。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二、破产重整欠的钱就不用还了吗破产重整欠的钱并不是就不用还了。破产重整后也要偿还债务。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
    2023-06-23
    145人看过
  • 未成年人监护人的顺序应该遵循什么规定?
    未成年人监护人的顺序:1、父母;2、祖父母、祖父母;3、兄弟姐妹;4、其他愿意承担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必须经未成年人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财产。未成年人监护人责任是指什么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防止其生命健康权被不法侵害;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保证被监护人在生活方面的基本需求;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保证其财产不受不法侵害。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可以处分其财产;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保证被监护人的身心发育和成长;6、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
    2023-07-03
    463人看过
  • 老人在制定遗嘱时应该遵循什么指导原则
    一、老人在制定遗嘱时应该遵循什么指导原则老人在制定遗嘱时应该遵循以下指导原则:1.老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的内容是老年人的真实意思;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处分的财产是遗嘱人的个人财产;5.遗嘱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6.遗嘱符合法定形式。二、制定遗嘱的方式订立遗嘱的形式:遗嘱可以划分成公证遗嘱、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五种形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三、订立遗嘱后可以修改吗遗嘱可以更改。且更改方式为,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
    2024-01-06
    319人看过
  • 委托执行应遵循什么程序
    1、受托人民法院在接到委托函后,无权对委托执行的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实体审查;执行中发现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有错误的,受托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民法院反映。2、受托法院应当严格按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和委托法院的要求执行。对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时间、期限和方式需要变更的,应当征得申请执行人的同意,并将变更情况及时告知委托法院。3、受托法院遇有需要中止或者终结执行的情形,应当及时函告委托法院,由委托法院裁定,在此期间,可以暂缓执行。受托法院不得自行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4、委托执行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受托法院应当函告委托法院,由委托法院通知驳回或者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在此期间,暂缓执行。5、受托法院在收到函件后,必须在l5日内开始执行。执行完毕以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法院;在30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法院。6、受托法院自收到函件之日起l5日内不执行的,委托法院
    2023-04-16
    371人看过
  • 企业注销需遵循什么法律程序
    一、企业注销需遵循什么法律程序企业注销需遵循如下法律程序:1.先拿到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2.拿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3.拿着两张通知书,到开户银行办理银行账户销户;4.法人拿着上面的国税、地税、银行销户的证明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5.选择当地一家主流报纸,刊登注销公告;6.登报45日后,法人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7.法人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二、企业注销的事由公司注销有如下原因:1.股东或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2.公司资不抵债,被依法宣告破产;3.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达成;4.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5.其他原因。三、公司注销与公司吊销的区别1.两者定义不同:(1)注销指符合法
    2023-06-13
    310人看过
  • 破产清算的顺序应该遵循哪些规定?
    当企业破产清算时的顺序: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
    2023-07-06
    108人看过
  • 代履行应当遵循什么法律规定
    代履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代履行前送达决定书,代履行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代履行的理由和依据、方式和时间、标的、费用预算及代履行人;(二)代履行三日前,催告当事人履行,当事人履行的,停止代履行;(三)代履行时,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派员到场监督;(四)代履行完毕,公安机关到场监督人员、代履行人和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应当在执行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代履行是指义务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由他人代为履行可以达到相同目的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己代为履行或者委托第三人代为履行,向义务人征收代履行费用的强制执行制度。代履行主要适用于该行政法义务属于可以由他人代替履行的作为义务,例如排除障碍、恢复原状、强制拆除等。对于不能够由他人替代的义务和不作为义务,特别是与人身有关的义务,不能适用代履行。代履行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者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
    2023-05-06
    383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立遗嘱
    词条

    在我国遗嘱继承的方式存在多种,具体包括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 因此要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必须根据不同遗嘱的类型,适用不同的规则要求。 除了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外,其他四种类型的遗嘱都必须有合格... 更多>

    #立遗嘱
    相关咨询
    • 要遵循什么顺序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6
      由于我国的遗产继承方式分为了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是没有顺序限制的,只有在法定继承的时候才会有继承人顺序。房产是很多家庭遗产继承中很关键的财产,那么在法定继承当中房产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没有立遗嘱那就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遗产,法定继承的遗产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
    • 法定监护人应当遵循什么顺序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7-11
      法定监护人按以下顺序担任: 1、未成年人的法定第一顺序的监护人是父母,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第一顺序监护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 3、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的。
    • 未立遗嘱房产分割的时候应该遵循什么法律?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25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
    • 子女抚养关系变更应遵循什么法律原则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0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什么是相邻关系处理相邻关系应遵循哪些原则?应遵循哪些原则???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07
      相邻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财产所有人或占有人,在行使占有、使用、处分权利的时候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财产所有人或占有人,在相邻间合法行使权利的时候,要尊重他方所有人或占有人的权利。相邻关系包括相邻土地使用关系、相邻流水、排水关系、相邻管线安设关系、相邻铁路关系、相邻光照、音响震动、卫生关系等。 处理相邻关系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有利于生产;(二)互相协作、共同协商;(三)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