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开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0 22:33:41 310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结论,项目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要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三条);

2、项目采用了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四条);

3、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改项目采取了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五条)。

4、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府〔2012〕143号)、《关于发布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2015年本)的通知》(粤环〔2015〕41号)、《肇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肇庆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2015年本)的通知》(肇环字〔2015〕79号)的规定,由市、区环保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办理材料

提供原件并盖章

提供原件并盖章

复印件盖章

复印件盖章

委托书提供原件并盖章,代办人复印件盖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封开分厅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预受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即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实地核查、听证等特殊审查,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2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领取结果或通过邮寄方式领取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即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实地核查、听证等特殊审查,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2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领取结果或通过邮寄方式领取结果。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封开县江口镇县府旁行政服务中心(和富花园二楼)

五、办理时限

21(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封开县环境保护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

第十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建设单位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6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3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15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预审、审核、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但是,铁路、交通等建设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前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其中,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的通知(2012年)

第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的通知(2012年)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工作,提高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境保护部令第5号)、《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的通知(2012年)

第五条省环保部门负责审批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重污染行业项目和可能在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按规定由国家环保部门审批的除外)。具体名录由省环保部门依法制订、调整和发布。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的通知(2012年)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的通知(2012年)

第三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分级审批权限,原则上按照建设项目所处区域环境敏感程度及其对环境的影响性质和程度确定。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应积极配合上级环保部门的审批工作,并配合开展对该项目的环保监管工作。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20日 05: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博罗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2)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本》和《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划要求,禁止采用国家、省、市已列入淘汰名录的生产工艺和设备;3)选址符合城市环境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并做到布局合理;4)在城市住宅区、居民集中区、文化教育区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禁止设立工业项目,严格控制餐饮娱乐服务业的建设;5)项目建成后,其污染物(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等)的排放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计划限制之内;6)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海边浴场等区域,不得建设有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景观的项目;7)化学制浆、电镀、印染、鞣革、危险废物处置、化工、进口废塑料综合利用等七类重点污染行业统一进定点基地;8)沙河、紧水河、稿树下水、马嘶河(龙溪
    2023-05-08
    50人看过
  • 佛山南海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报告表申报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一、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结论,项目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要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三条);二、项目采用了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四条);三、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改项目采取了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五条)。四、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府〔2012〕143号)、《关于发布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名录(2017年本)的通知》(粤环〔2017〕45号)、《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名录(2017年本)的通知》(佛环〔2017〕1
    2023-05-30
    243人看过
  • 佛山禅城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报告表申报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一、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结论,项目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要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三条);二、项目采用了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四条);三、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改项目采取了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五条)。四、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府〔2012〕143号)、《关于发布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名录(2017年本)的通知》(粤环〔2017〕45号)、《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名录(2017年本)的通知》(佛环〔2017〕1
    2023-05-30
    346人看过
  • 封开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2)环保设施及措施等已按批准的环评文件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者落实,环保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3)环保设施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4)具备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5)污染物排放符合环评文件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标准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6)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规定的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可恢复的环境已按规定采取了恢复措施;7)环境监测项目、点位、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有关规定的要求;8)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提出需对环境保护敏感点进行环境影响验证,对清洁生产进行指标考核,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
    2023-05-09
    267人看过
  • 广州海珠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可以提出申请:(1)建设单位提供材料真实、齐全、有效;(2)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环境保护规划;(3)报告书(表)经专家评审认可;(4)军队、海事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没有提出反对意见。二、办理材料需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加盖公章意见书需同意《建设项目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的内容报批文件为建设单位来文申请批准的文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可以在报告表中体现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2.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规定格式申请材料;3.实施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申请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实施机关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网上预受理通过后,将纸质材料面交或邮寄至受理机关;4.经实施机关审批通过后,申请人现场领取或收取登记实施机关寄送
    2023-05-08
    477人看过
  • 东莞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本行政许可适用于具备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申请条件的企业或事业单位。2.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可以提出申请:1)建设单位提供材料真实、齐全、有效;2)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环境保护规划;3)报告书(表)经专家评审认可;4)军队、海事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没有提出反对意见。二、办理材料报批文件为建设单位来文申请批准的文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建设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可以在报告表中体现需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加盖公章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东莞分厅东莞市海洋与渔业局窗口系统,进行预约网上预审,上传要求提交申请电子材料。2、受理资源环境管理科对报告书(送审稿)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
    2023-05-08
    75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表、报告表的处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0
      根据新《环评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 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流程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22
      一、立项审批 1、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 7、项目地形图(一份) 8、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二、规划设计 1、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11
      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环评机构需要继续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九十个工作日前申请资质延续。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第7条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22
      环评机构应当为依法经登记的企业法人或者核工业、航空和航天行业的事业单位法人。下列机构不得申请资质:(一)由负责审批或者核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主管部门设立的事业单位出资的企业法人;(二)由负责审批或者核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主管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或者挂靠单位的社会组织出资的企业法人;(三)受负责审批或者核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主管部门委托,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估的企业法人;(四)
    • 第14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11
      环评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变更登记或者变更发生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申请变更资质证书中的相关内容:(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构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变更的;(二)因改制、分立或者合并等原因,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机构名称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