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数罪并罚有哪些例外情形
1、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罪犯既有漏罪又重新犯罪应如何并罚
《刑法》第七十条和第七十一条,对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罪犯有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情况分别进行了规定。但对于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既有漏罪又犯新罪的情况应如何处理没有规定,对此人们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是先对漏罪作出判决,把所判的刑罚与前罪判决的刑罚实行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再对新罪作出判决,把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上述决定执行的刑罚重新实行并罚,最后决定应执行的刑罚。另一种意见认为,应对漏罪和新罪分别判刑实行并罚,然后再将并罚后决定执行的刑罚与前罪判决没有执行的刑罚重新实行并罚,最后决定应执行的刑罚。笔者认为,第一种意见更符合立法原意。
2、原判刑罚发生改变后应如何数罪并罚
刑法第七十条和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是针对被告人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原判主刑刑种及刑期没有变更的情况下作出的。对于事实上依照刑法规定在刑罚执行中被依法由死缓裁定为无期徒刑和被依法减刑的罪犯,又发现有漏罪或重新犯罪后应如何实行数罪并罚,刑法仅作出部分解释,没有详尽,最高人民法院也没有司法解释。笔者认为,对原判刑罚发生法定改变后应如何数罪并罚的情况,刑法或相关司法解释应分别不同情况加以解释。
(1)刑种变更后又发现漏罪的情况。包括死缓裁定为无期徒刑后又发现漏罪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又发现漏罪两种情况。应把裁定后的刑罚和新发现的罪所作出的判决,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2)刑种变更后又重新犯罪的情况。仅指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又重新犯罪的情况(不含死缓重新犯罪)。应当先减去原裁定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的刑期,然后将剩余刑期与新判刑罚按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3)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管制,依法减刑后又发现漏罪的情况。应先将原判刑罚与后判刑罚按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然后减去已执行刑期和减刑刑期。(4)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依法减刑后又重新犯罪的情况。应先在原判刑期内减去已执行刑期和减刑刑期,然后将剩余刑罚与新判刑罚按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二、数罪并罚包括哪些原则?
综观古今中外的刑事立法例,各国所采用的数罪并罚原则,主要有以下四种:
1、吸收原则。即对数罪采取重刑吸收轻刑的处罚原则,在对各罪分别宣告的刑罚中,选择最重的一种刑罚作为应执行的刑罚,其余较轻的刑罚被最重的刑罚吸收,不予执行。采用这一原则,对某些刑种,如、无期徒刑是适宜的,且适用颇为便利,但若普遍适用于其他刑种(如有期自由刑、财产刑等),则弊端明显,因为其违背了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有重罪轻罚之嫌,致使在犯数罪和犯一重罪承担相同刑事责任的条件下,无疑等于鼓励犯罪人或潜在犯罪人实施一重罪后,去实施更多同等或较轻的罪。所以,当今单纯采用吸收原则的国家较少。
2、并科原则,亦称相加原则、累加原则或合并原则,指对数罪分别宣告刑罚,然后数刑绝对相加,各罪刑罚相加的总和即为应执行的刑罚。这一原则来源于一罪一罚、赎罪数罚、每罪必罚的思想。
3、限制加重原则。又称限制相加原则,指对数罪分别定罪量刑,然后以其中最重的刑罚为基础,再加重一定程度的刑罚,作为应执行的刑罚。或者是在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数刑相加的总和刑期一下酌情决定执行的刑罚,法律同时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最高不得超过的限度。
4、折衷原则。又称综合原则或混合原则,指对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不是单一的采取吸收原则、并科原则或限制加重原则,而是根据不同的情况兼采上述原则,以分别适用于不同刑种和宣告刑组成结构的合并处罚规则。
由于这一原则取长补短,针对性强,灵活性强,适用面广,因而成为当今各国刑事立法采用较为普遍的一种原则。我国现行刑罚采取的正是这种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的折衷原则,我国刑法典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的,附加刑仍须执行。根据这一规定,对判决宣告以前犯数罪的,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以下不同的原则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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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罪并罚是指一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数罪,或者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或者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审判部门依照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的原则和方法对一人所犯数罪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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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罪并罚有哪些情形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08的情形有哪些: (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对被组织人、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第318条)。 (2)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刑法第157条第2款)。需要说明的是除了、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暴力抗拒检查的,属于这些罪的加重情节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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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罪并罚有哪些情形?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01、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 2、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 3、判决宣告以前,一个人犯有数罪的。 4、法律依据:《刑法》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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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适用数罪并罚哪些情形适用数罪并罚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18一、数罪发生在法定期间以内,包括以下具体情况: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 (2)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漏罪); (3)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人又犯罪的(新罪); (4)被宣告缓刑或假释的犯罪人在缓刑或假释考验期内又犯罪或发现漏罪的。 二、各国刑事立法都规定了数罪并罚的原则,归纳起来主要是: (1)吸收原则: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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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罪并罚的情形有哪些?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4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数罪并罚规定必须是一人犯有数罪。 一个人所犯的数罪,必须是指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或者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还有未经处理的漏罪,或者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过程中,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 只有这三种情况下的数罪,才能实行数罪并罚。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数罪并罚不是对犯罪分子数个罪简单地加重处罚,而是先对犯罪分子所犯的各罪分别定罪处罚,然后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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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罪并罚情形都有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20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法院进行数罪并罚的时候,犯罪分子是不是累犯要依据具情况而定,主要看是否符合累犯的条件。 数罪并罚是指同一个犯罪行为,触犯多个罪名的犯罪行为,数罪并罚与累犯是没有必然联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