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产品质量的企业责任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7 19:01:49 218 人看过

第八条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要求。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建立严密、协调、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明确规定产品的质量责任。企业必须保证质量检验机构能独立行使监督、检验的职权;严禁对质量检验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九条产品出厂,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达到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质量要求,有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签证的产品检验合格证;

(二)根据不同特点,有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成份、含量、重量、用法、生产批号、出厂日期、生产厂家、厂址、产品技术标准编号等文字说明,限时使用的产品应注明失效时间。优质产品必须有标志;

(三)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要有许可证编号、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

(四)机器、设备、装置、仪表以及耐用消费品,除符合本条

(五)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剧毒、危险、易碎、怕压、需防潮、不装倒置的产品,在内外包装上必须有显著的指示标志和储运注意事项。产品包装上必须注明实际重量(净重和毛重);

(六)使用商标和分级分等的产品,在产品或包装上应有商标和分级分等标记;

(七)符合国家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计量等法规的要求。

第十条达不到国家的有关标准规定等级、仍有使用价值的“处理品”,经企业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降价销售,在产品和包装上必须标出显著的“处理品”字样。违反国家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计量等法规要求的产品,必须及时销毁或作必要的技术处理,不得以“处理品”流入市场。不得用“处理品”生产和组装用以销售的产品。

第十一条在产品保证期限内发现质量不符合第二条要求时,根据不同情况,由产品生产企业对用户和经销企业承担质量责任:

(一)产品的一般的零部件、元器件失效,更换后即能恢复使用要求的,应负责按期修复;

(二)产品的主要零部件、元器件失效,不能按期修复的,应负责更换合格品;

(三)产品因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主要功能不符合第二条要求,用户要求退货的,应负责退还货款;

(四)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五)由维修服务或经销企业负责产品售后技术服务时,生产企业必须按售后技术服务合同,提供足够的备品、备件和必要的技术支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10: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关于《产品质量法》中责任的阐述
    我国《产品质量法》的修改对学术上的这些分歧并没有给予法律上的明确解答。该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笔者认为,这一规定似乎采用了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使生产者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产品质量法》对产品质量法律责任作出了概括性的规定。其中既有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也有民事责任。引起争议最大的就是民事责任部分。《产品质量法》中规定的民事责任是合同责任,还是侵权责任,抑或发生合同与侵权的竞合?该法第42规定,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规定应当采用了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应当特别指出的是,除了上述责任外,我国《产品质量法》还专门规定了生产者产品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其中使用不当,容易造成
    2023-06-07
    184人看过
  • 浅谈产品质量侵权责任和产品质量违约责任
    一、两种不同产品质量责任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产品品种越来越多,伴随而来的产品质量问题也越来越多,如何正确认识这些产品质量纠纷准确适用法律和保护当事人各方合法权益的关键所在。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该条款对产品质量规定了三项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为不合格产品,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引起的责任称为产品质量责任。产品质量责任是指因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产品适用、安全和其它特性的要求,给用户造成损失后,由产品的生产者和经销者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这里的损失既包括
    2023-04-15
    175人看过
  • 产品质量法规定谁什么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一、产品质量法规定谁什么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条的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依照本法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二、产品质量责任的举证原则是怎样的因产品质量责任纠纷,责任倒置。即原告只须证明其损害是由于产品有缺陷所致就可以提出赔偿,而被告是否有过错,由被告自己举证。但这并不意味着原告在产品质量责任纠纷中不负任何举证责任,原告要想获得赔偿,必须举证其有财产损害的事实,还要举证其损害是因产品有缺陷
    2023-11-26
    331人看过
  • 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的内容有什么
    一、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的内容有什么甲方:某某乙方:某某为确保乙方供应产品的质量,经双方协商,现达成如下质量协议:第一章原则及管理第一条原则1.1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其质量职责和承担的责任,确保产品质量。1.2甲方有责任监督乙方提供的产品的质量,并协助乙方提高产品质量。1.3乙方应本着“质量第一”,“诚信务实”的原则向甲方提供合格优质的产品。第二条管理2.1乙方应妥善管理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和技术资料,且不得随意更改或外传第三方。2.2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满足相关技术文件和封样样品的要求,不得随意更改,若建议更改,应提出书面申请,交甲方审核认可后方可实施,必要时要重新送样。2.3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乙方应限期加以整改,违反有关条款的乙方应接受质量监督和处罚。第二章质量职责和权限第三条甲方2.1按要求对乙方的配套产品进行检验。3.2负责监督和督促乙方产品质量的改进与提高。3.3负责将产品质量信息及时准
    2024-02-08
    258人看过
  • 产品质量责任赔偿法律关系
    一、产品质量责任赔偿法律关系产品质量民事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经营承以及对产品质量负有直接责任的人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生产者或销售者生产或销售了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造成了消费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者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对于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赔偿。因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因销售者提供该产品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销售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害赔偿应当包括下列费用:人身损害赔偿:1、医疗费;2、治疗期间的护理费;3、因误工减少的收入;4、交通费;5、残疾
    2023-04-28
    445人看过
  • 产品企业质量规范
    产品企业标准是对产品的结构、规格、质量和检验方法所作的技术规定。产品企业标准的内容主要包括:1.产品的适用范围。2、产品的品种、规格和结构形式。3、产品的主要性能。如物理性能、化学性能、使用特性、质量等级、稳定性等。4、产品的试验、检验方法和验收规则。5、产品的包装、贮存和运输方面的要求。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企业员工有罪吗企业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的员工有没有罪要依据具体的情节而定,但一般情况下是无罪的,由企业的负责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员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
    2023-07-07
    58人看过
  •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是怎样的,产品质量责任的特征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包括生产者需要对生产的产品质量、标识等问题负责,并且生产者不能为了经济利益而生产违禁物品,生产信息需要如实填写。产品质量责任的特征是具有强制性,生产者和销售者同时承担产品造成的损失责任。一、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是怎样的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负责,并使其生产的产品质量符合下列要求: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2.遵守产品质量表示制度。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的厂名和厂址;3.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储运中不能倒置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
    2022-06-30
    295人看过
  • 产品质量有很大纠纷了,因产品质量纠纷的举证责任是怎么?
    1、确定产品质量责任当事人。产品责任当事人是指在产品责任纠纷中,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2、确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因产品质量责任属侵权责任,依照《民事诉讼法》中“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侵权行为地法院和被告住所地法院都有管辖权,消费者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法院起诉,需要说明的是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3、举证责任。因产品质量责任纠纷,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原告只须证明其损害是由于产品有缺陷所致就可以提出赔偿,而被告是否有过错,由被告自己举证。但这并不意味着原告在产品质量责任纠纷中不负任何举证责任,原告要想获得赔偿,必须举证其有财产、人身损害的事实,还要举证其损害是因产品有缺陷所造成的。4、诉讼时效。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
    2023-03-17
    293人看过
  • 食品企业产品质量标准
    产品质量标准
    一、食品安全标准内容1、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3、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5、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6、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7、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8、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9、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二、食品安全的修订程序1、制定标准研制计划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任何公民、法人、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均可提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并公开征求意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审查通过的立项建议纳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或者修
    2023-03-19
    201人看过
  • 企业申请产品质量认证的程序是什么
    企业办理产品质量认证程序如下:1.中国企业按照规定的要求向有关认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外国企业或者其他申请人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向其指定的认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及其认证所需的有关资料。2.认证委员会管理认证申请后,组织对企业的质量体系进行检查。国家注册检查是按照规定的要求签署检查报告并将检查报告送认证委员会,同时对企业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现场抽样和封样,并由审检组或申请者送交指定的检验机构。3.认证委员会通知认证检验机构对样品进行检验,各项检验和检测完成后,按照规定格式填写检验报告,经授权人审核签字后,将检验报告报认证委员会。4.认证委员会对检验报告和检查报告进行审查,合格者,批准认证并颁发认证证书,进行注册管理,并准许使用认证标志;对不批准认证的发给书面通知,并说明原因和申请者应采取的行动。企业申请产品质量认证须具备的四个基本条件开展质量认证是为了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产品信誉,保护
    2023-08-15
    68人看过
  • “产品责任险”≠“产品质量保险”
    产品质量保证保险,承保由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客户需要退货或重新置换新产品,而让生产商蒙受的旧产品的损失,其赔偿金额的计算基础是产品本身的价值。产品责任险的保险标的是一种法律赔偿责任,承保由于产品引起的第三者的损失,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其赔偿金额的计算基础是法律规定的赔偿金额。从两者的区别不难看出,产品责任险对生产商而言更加重要。产品质量所引起的损失相对可控,如一台价值80美元的热水器,由于质量不佳需要退货,企业也只是损失80美元,而产品责任所导致的风险则无法估计,一件1美元的产品,可能导致100万美元的赔偿。
    2023-06-07
    204人看过
  • 谈产品质量责任的确定
    产品质量责任
    【内容提要】在司法实践中,明确产品质量责任对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具有极其重要意义。本文就确定产品质量责任问题作粗浅的探析.【关键词】:产品质量责任的概念判定产品质量责任的依据(一)产品质量责任产品质量责任,产品质量责任是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其他对产品质量负有责任的人违反产品质量法律规范,不履行产品质量义务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产品质量责任是一种综合的法律责任。(二)判定产品质量责任的依据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判定产品质量责任的依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默示担保条件,明示担保条件,产品缺陷.(1)默示担保条件默示担保条件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符合安全、卫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安全、卫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安全、卫生指标要求;产品必须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等等,就是法律对产品质量规定的默示担保条件,并不得以任何形式予以排除和限制
    2023-06-06
    358人看过
  • 产品质量责任保险的赔付前提是什么?
    一、产品质量责任保险的赔付前提是什么根据“新消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根据“食安法”第96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二、产品质量保险期限保险期限因产品的性能、用途不同而异,一般是以产品质量认证机构所确认的质量保证期来确定。例如,电视机的质量保证期通常为3年。三、产品质量问题赔偿规定(一)一般产品质量问题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0条的规定:一般产品质量问题是指: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的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二)一般产品质量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生产
    2023-06-06
    499人看过
  • 什么叫产品质量不合格生产企业?
    不合格品是指企业生产的产品中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它包括废品、返修品和超差利用品三类产品。加强不合格品管理,一方面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对保证产品质量,生产用户满意的产品,实现较好的社会效益也起着重要作用。因此,企业不合格品管理不仅是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也是现场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不合格品包括:不良品和异常品不良品:是指经判断属于不合格品的产品,且经返工、特采后仍然不能使用的产品。异常品:指在从原材料进货到产品的正常加工过程中发现的某些特性异于正常产品的产品。包括:设备异常停止时正在加工的产品、加工过程中的怀疑产品。一、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需要怎么处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
    2023-04-05
    88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企业员工的产品质量问题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20
      关于产品质量问题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由此可见,产品质量纠纷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产品生产者应举证证明其产品不存在缺陷。本案事故车辆在生产公司直接交付原告后短短一个月余就发生了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书认定因车辆方向发生故障后驾驶员操作不当导致事故,汽修公司在维修车辆的收条中
    • 产品质量责任问题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产品质量责任的法律适用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6
      产品质量责任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章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因产品存
    • 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举证责任是怎样的产品质量侵权责任的性质是怎样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8
      一般侵权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举证责任分配比较明确,但在特殊侵权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产品质量侵权责任,是因缺陷产品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时,产品的生产者及销售者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
    • 质量质量和产品质量责任的区别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3-17
      法律责任的形式不同 《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等产品质量责任形式;《合同法》规定了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产品质量责任形式。产品责任的形式主要为赔偿损失。 赔偿范围不同 产品质量责任的赔偿范围限于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产品本身的损失以及消费者因此而产生的运输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为因产品存在缺陷而造成的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失,不包括
    • 什么是产品质量违约责任和责任竞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9
      如热水器电到人了,造成伤害或有财产损失。商家和厂家应该为消费者提供合格的产品,这是买卖合同中必须的,因此可以追究产品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而人身伤害又涉及的侵权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就是违约与侵权的竞合。消费者可以选择其一来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