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丈夫做生意的债务,妻子不知情是不是也要负连带责任
如果确实不知情,且所得收益没有用于家庭开支,则属于个人债务,不需要妻子共同偿还。
如果虽然不知情,但是收益用于家庭生活,那么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丈夫在外欠下的债务妻子不知情是否能算共同债务
丈夫在外欠下的债务妻子不知情而丈夫欠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视情况而定。
1、如果夫妻一方贷款,但是事后经过另一方的追认的,属于共同债务。
2、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共同债务。
4、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不是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具体包括以下债务: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n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丈夫对妻子的欠债还不起还要负连带责任吗
265人看过
-
丈夫欠债妻子连带责任的情况
485人看过
-
妻子不知情,丈夫借款妻子也要承担责任吗
98人看过
-
妻子是否需要对丈夫在不知情情况下欠的债负责
245人看过
-
丈夫债务妻子不知情妻子是否要共同还债?
66人看过
-
丈夫的债务妻子要负责任吗,丈夫的债务妻子该承担吗
495人看过
-
妻子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丈夫是否也要担责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31、妻子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丈夫也要承担还款责任。 2、如果是妻子的个人债务的,丈夫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
-
对外债务夫妻不负连带责任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2一般对外债务夫妻不负连带责任的问题,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妻子对丈夫负连带责任, 丈夫还有责任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06妻子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责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丈夫也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责任是妻子以个人名义承担的,不是家庭承担的,丈夫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