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的共同犯罪是怎样认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20:12:48 494 人看过

诈骗罪的共同犯罪中,是各犯罪分子共同造成了被害人受损的犯罪结果。

其立案标准应以受损总额计算,而不能以分赃所得计算。

共同犯罪是一种犯罪的特殊形态,在定罪的时候需要把它作为一个整体,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均指向犯罪结果的犯罪金额。

经济犯罪均是故意犯罪,经济犯罪共犯指向的,应是其参与整个犯罪的犯罪金额。

一、片面共同犯罪可以定为共同犯罪吗

片面的共同犯罪不是共同犯罪。理由如下:1、片面共犯是指参与同一犯罪的人中,一方认识到自己是在和他人共同犯罪,而另一方没有认识到有他人和自己共同犯罪。2、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故意,是指各行为人通过意思的传递、反馈而形成的,明知自己是和他人配合共同实施犯罪。并且明知共同的犯罪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和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但是,在实践中经常出现的一种情形是:参与犯罪的人中一方有同他人实施犯罪的故意,暗中配合他人实行犯罪,而另一方却不知道有人配合自己实施犯罪,因而缺乏共同犯罪故意的情况,此即片面共同犯罪。

二、共犯退赃能否减刑

共犯退赃能减刑。主动退赃的,最多可以在基准刑的基础上减少30%,但不低于法定量刑范围。对共同犯罪人参与的全部罪行承担相应的赃物返还义务,并根据各犯罪人赃物返还义务的实际履行情况占犯罪金额的比例,在减刑时考虑。同时,共同返还赃物和赔偿义务履行后,超过其责任限额的部分可以追偿其他共同犯罪人。共同犯罪客观上表现为共同犯罪行为,即共同犯罪人的行为是指相互联系、相互配合,形成有机犯罪行为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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