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保管合同定义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0:41:17 105 人看过

一、民法典的保管合同定义有哪些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定义】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八十九条【保管费】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

二、保管合同保管人的义务有哪些

1、妥善保管标的物的义务

2、亲自保管义务

3、不使用保管物的义务

4、返还标的物及孳息的义务

5、第三人主张权利时保管人的义务:

(1)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

(2)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

5、责任承担:

(1)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如果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或不是故意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00: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民法典关于保证的规定合同有哪些内容?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第六百八十六条
    2023-04-13
    100人看过
  • 民法典对保管人的通知义务的规定
    一、民法典对保管人的通知义务的规定保管人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当催告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因情况紧急,保管人可以作出必要的处置;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二、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一)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违约责任:1、保管人验收仓储物后,在仓储期间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2、仓储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保管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3、仓储期间,因约定的保管条件发生变化而未及时通知存货人,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由保管人承担违约损害责任。(二)仓储合同中,存货人的违约责任:1、存货人没有按合同的约定对仓储物进行必要的包装或该包装不符合约定要求,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自行承担责任,并由此承担给仓储保管人造成的损失。2、存货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仓
    2023-04-30
    340人看过
  • 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不同点有哪些,保管合同的义务
    一、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不同点有哪些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不同点有如下几点:1.是否有偿不同保管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也存在是无偿合同的情况;仓储合同都是有偿合同。2.是否需要交付不同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3.归责原则不同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均要承担过错责任,但无偿保管合同的保管人仅在故意、重大过失致保管物损害时承担责任。二、保管合同的义务保管合同的不同当事人有不同的义务:1.寄存人的义务主要支付保管费的义务以及告知义务。2.保管人的义务包括妥善保管标的物的义务、亲自保管义务、不使用保管物的义务、返还标的物及孳息的义务。当第三人主张权利时保管人还有如下义务:(1)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2)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三、保管合同的注意事项保管合同应当注意如下事项:1.保管合同为实践
    2023-06-23
    194人看过
  • 民法典技术转让合同受让人保密义务有哪些
    1、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人,要按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许可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2、权利人将自己的技术秘密转让给其他人的,要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后,受让人要支付相应的费用,并且承担一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七十一条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和技术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许可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2024-04-28
    375人看过
  • 2024民法典的质权人的保管义务和赔偿责任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质权人的保管义务和赔偿责任有哪些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的保管义务和赔偿责任】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二、质权人的权利(1)占有质物,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2)收取孳息(3)转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
    2023-12-14
    382人看过
  • 买卖合同民法典有哪些规定
    一、买卖合同民法典有哪些规定1、进行买卖交易一般要签订买卖合同,而签订合同可以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民法典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六条,【买卖合同准用于有偿合同】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二、买卖合同的特征有哪些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并转移其所有权于买受人,是以获取买受人支付的相应价款为目的;买受人支付价款,是以获取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并转移其所有权为目的,两者互为对价、具有明显的有偿性。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也是买卖合同区别于赠与合同的显著标志。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互相对应互为条件,一方当事人的权利,恰是另一方当事人的义务,一方当事人的义务恰是另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出卖人
    2023-06-19
    76人看过
  • 民法典定附随义务的内容有哪些
    一、民法典定附随义务的内容有哪些(一)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二)关于说明义务,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负有向对方说明义务。(三)关于协助义务,在合同关系上,债务人所负的履行义务多数是积极的给付义务,以满足债权人利益为目的。而债权人要现实地享有合同利益,就必须以自己的行为接受债务人的履行,配合债务人完成履行行为。如果没有债权人的配合、创造必要的条件,合同将无法得到履行或不能达到履行的效果。为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债权人负协助义务。(四)关于照顾义务,债务人履行合同时,应以谨慎、诚实的态度照顾合同相对方及合中的标的物,辅助债权人实现给付利益。(五)关于保密义务,(六)关于保护义务,当事人履行合同时,应尽交易上的必要注意,保护相对方人身和财产利益。二、附随义务先契约义务具体包括哪些(一)无正当理由不得撤销要约的义务;(二)使用方法的告知义务;(三)合
    2023-05-06
    462人看过
  • 保管合同的定义
    合同成立
    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随着法律的完善,合同保管相关的规定必不可少,民法典列有相关规定,这些规定指导双方如何进行合同保管,怎么确定合同保管关系,保管合同双方可仔细阅读相关规定,了解民法典中与保管合同相关规定,进行有效的保管合同流程,必要时候,可根据民法典中的法规维护自身利益。保管合同寄存人的义务保管合同寄存人的义务主要包括:1、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2、向保管人说明保管物的瑕疵;3、必要的声明和告知义务;4、按合同约定支付保管费。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按规定向保管人支付一定的费用,是保管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
    2023-08-18
    490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质权人的义务有哪些?
    1、出质人在质权人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灭失时,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民事责任。2、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返还质物。3、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一、质权人享有哪些权利?(一)质权人可以占有质物。质物应当为动产,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也可用作质押。(二)质权人可以收取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质权的保全。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四)质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
    2023-05-07
    437人看过
  • 《民法典》中见义勇为的规定有哪些
    一、《民法典》中见义勇为的规定有哪些1、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2、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伤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二、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1、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2、损害事实的存在。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3、因果关系。不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
    2023-06-12
    201人看过
  • 2024民法典的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定义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定义有哪些规定技术许可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特征的专利、技术秘密等许可他人使用而签订的合同。而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技术转让给他人而签订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二条【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定义】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中关于提供实施技术的专用设备、原材料或者提供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约定,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二、技术合同是技术秘密归属的问题吗1、委托开发合同中,约定共有的,共有人应当约定利益分配方法,共有人没有约定的,任何一方均有实施该技术秘密的权利,由此取得利益,归实施使用方。但是一方转让技术必须
    2024-03-20
    341人看过
  • 依照民法典规定,履行保管义务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保管人需要遵守的义务包括:一是保管人有妥善保管保管物的义务;二是保管人有亲自保管保管物的义务;三是保管人有不得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保管物的义务;四是保管人有返还保管物及通知寄存人的义务。具体是指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造成保管物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措施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3-07-07
    390人看过
  • 2024民法典的保管费支付期限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保管费支付期限有哪些规定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没有约定的可以补充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九百零二条【保管费支付期限】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的同时支付。二、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义务1、保管义务。保管人的首要义务即是保管标的物的义务。其内容包括:(1)妥善保管标的物。因保管不善导致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但无偿保管人负重大过失责任,有偿保管人负一般过失责任。(2)按约定或有利于寄存人利益的保管方
    2023-12-08
    267人看过
  • 属于民法典合同编规定的典型合同有哪些特征
    一、属于民法典合同编规定的典型合同有哪些特征民法典合同编所规定的典型合同具有一系列显著特征。1.这些合同类型在法典中得到了明确的定义和规定,从而赋予了它们特定的法律地位和效力。2.典型合同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租赁合同等。(1)以买卖合同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指出,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这一描述准确界定了买卖合同的核心内容和要素。(2)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等其他典型合同也都在民法典中得到了明确的定义和规定。二、合同的订立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的订立方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这一规定为当事人提供了灵活的订立合同的方式选择。1.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这些书面形式具有易于保存、证据确凿等优点,因此在很多情况下是当事人首选的订立方式。2.以
    2024-07-21
    497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民法典定义合同当事人有哪些义务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21
      (一)受托人的义务与责任。包括:1.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受托人对委托事务原则上应亲自办理,只有在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或因情况紧急的情况下,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可以转托他人;2.遵守委托指示的义务;3.报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委托事务情况向委托人报告;4.转移利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办理委托事务取得的各种利益及时转移给委托人;5.转移权利的义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事务取得的权利,应将权利转移给
    • 民法典中的合同的保密义务怎么定义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5-19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履行保密义务的期限,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补充约定或者按交易习惯等方式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民法典规定什么是保管合同,保管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辽宁在线咨询 2024-08-30
      一、什么是保管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其特征有: (一)保管合同的客体是保管人为保管物提供的保管劳务; (二)依保管合同交付保管人保管的物品只临时转移保管物品的占有权; (三)保管合同的保管物只能是特定物或特定化了的种类物; (四)保管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五)保管合同一般是有偿合同,也有无偿的合同。 二、保管合同包括
    • 民法典中行纪合同有哪些法律意义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5
      1、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4、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不能与委托人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5、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
    • 民法典对担保合同的规定及含义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04
      民法典(2021).1、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