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7:08:51 286 人看过

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

2004-7-2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个体工商户的登记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依据《行政许可法》、《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应当依照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地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工作。

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大中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登记机关根据需要可以委托工商所进行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二章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

第四条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请:

(一)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所;

(二)直接到登记机关的登记场所;

(三)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以此方式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应在发出申请后5日内,向登记机关递交申请材料原件。

第五条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六条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

(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七条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八条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第九条有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建立个体工商户登记网站,方便申请人下载申请书格式文本、提交申请材料、查询个体工商户登记办理情况以及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等。

第三章受理、审查和准予登记

第十条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登记机关应当受理。

第十一条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应当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并发给申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十二条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个体工商户登记范畴的,登记机关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填写申请材料核查情况报告书。

第十四条除当场登记的外,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第十五条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不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

第四章撤销登记与注销登记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登记机关或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

(一)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登记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登记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登记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登记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应当予以撤销。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第十七条登记机关作出撤销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原申请人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决定书。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手续:

(一)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二)个体工商户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被吊销的;

(三)因不可抗力导致个体工商户无法经营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依照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登记机关依法作出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原申请人的继承人或者监护人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决定书。

依照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登记机关依法作出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原申请人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决定书。

第五章登记公示、公开

第二十条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场所及其登记网站公示个体工商户登记的以下内容:

(一)登记事项;

(二)登记依据;

(三)登记条件;

(四)登记程序及期限;

(五)提交申请材料目录及申请书示范文本;

(六)登记收费标准及依据。

应申请人的要求,登记机关应当就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

第二十一条登记机关应当提供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材料,供公众查阅:

(一)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

(二)验照的相关材料;

(三)接受行政处罚的相关材料。

第二十二条个体工商户登记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登记机关不得对外公开。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1: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个体工商户相关文章
  • 【集体户口结婚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新规定
    民政部对外公布十条婚姻登记管理新规定,放宽了办理婚姻登记对身份证件的要求,并首次明确了非中国内地居民可以在我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必须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根据新规定,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可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因尚未办理落户手续等原因无法出具户口簿的,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实际婚姻状况与居民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时,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应主要依据当事人登记时所作的书面声明,其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仅作参考。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结婚证遗失,可提供证明材料直接办理离婚手续而不再补领结婚证。根据新规定,今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之间要求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在出具《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的情况下,可以到工作或生活所在地的有关登记
    2023-05-05
    488人看过
  •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8号(文号)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个体工商户名称的登记管理,规范个体工商户名称的使用,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个体工商户名称所有人的合法权利,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个体工商户可以不使用名称。个体工商户决定使用名称的,该名称的登记注册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个体工商户名称的登记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地区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大中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分局是个体工商户名称的登记机关。登记机关可以委托工商行政管理所以登记机关名义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第四条登记机关有权纠正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个
    2023-04-27
    190人看过
  • 厦门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
    厦门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以前听别人说,到办事大厅提交纸质申请后,起码要等一个星期才能拿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没想到这么快就能办完。福建省厦门市的谢女士打算开一家小吃店,此前她已经在家从网上下载并打印了申请表格。4月5日上午,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人员现场为她在系统中录入了申请内容。不到15分钟,谢女士就领到了营业执照。谢女士表示,营业执照办理过程快得让她出乎意料。这是厦门市继工商、税务、质监注册登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实行以后,从今年4月起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又一有力举措。以前,个体工商户在厦门市办理登记手续,需要提前登录工商红盾网站下载、打印,或者到工商注册大厅窗口领取纸质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等4份申请表格,填写好后,还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免冠照1张以及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文件1份,一同递交窗口。有些申请人因为不熟悉表
    2023-06-05
    439人看过
  • 陕西个体工商户就近注册登记
    4月14日,陕西省工商局部署在全省开展个体工商户就近注册登记试点工作,进一步拓展服务空间,提升服务水平。据悉,陕西省工商局要求各设区市工商局根据实际情况,自定一个县级和一个区工商(市场监管)局试点,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工商局及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工商分局同步试行。个体工商户就近注册登记,即个体工商户在注册登记时,可在县(区)工商(市场监管)局或辖区工商(市场监管)所就近办理注册登记。办理基本程序为:受理申请、核准发照、建立台账、档案移交、管辖地接收、回访。根据要求,各试点单位注册窗口在受理辖区外个体工商户登记材料时,应按照工商总局登记材料规范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书式审查,建立受理台账,登记发照后,每月月底前指定专人将登记档案(含电子档案)移交管辖地工商(市场监管)所。管辖地工商(市场监管)所对移交的个体工商户按照新登记户纳入正常监管范围,对管辖业务核准登记事项的真实运行情况进行实地回访查验,若发现
    2023-06-05
    394人看过
  • 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需提交资料以及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流程
    一、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需提交资料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需提交资料: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3.经营场地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二、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流程办个体户营业执照流程如下:1.办理涉及许可证(如经营食品、餐饮等)的《个体户营业执照》,先凭身份证到辖区的工商所预核名称,凭预核名称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经营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与上述材料一起到辖区的工商所办理执照。2.确定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的工商所,到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成立行政中心的,一般去中心办理。
    2023-03-02
    448人看过
  • 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样式
    字号名称____________经营者姓名___________行业_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填表时间:年月日┌────┬─────────────────────────────┐│经│││营│││者│││简│││历││├────┼────┬────┬────┬──────────────┤│从业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关系│├────┼────┼────┼────┼──────────────┤│││││││参家├────┼────┼────┼──────────────┤│加庭││││││经成├────┼────┼────┼──────────────┤│营员││││││├────┼────┼────┼──────────────┤││││││├────┼────┼────┼────┼──────────────┤│││││││学├────┼────┼─
    2023-04-24
    384人看过
  • 个体工商户登记流程是怎样的?具体材料是什么?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第六条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二)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第七条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第八条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第九条有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建立个体工商户登记网站,方便申请人下载申请书格式文本、提交申请材料、查询个体工商户登记办理情况以及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等。第三章第十条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
    2023-02-19
    330人看过
  • 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下放工商所
    中新网4月28日电据国家工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印发了《个体工商户委托登记管理实施意见》,对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制度作出调整,今后个体经营者在当地基层工商所就可就近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个体工商户委托登记管理实施意见》规定,县(市)工商局以及大中城市工商分局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工商所进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受委托工商所登记个体工商户实行一审一核登记管理模式。《意见》规定,县(市)工商局以及大中城市工商分局依法委托工商所进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应当向上一级工商局备案;受委托工商所应当在其登记场所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登记依据、登记范围、登记条件、登记程序、提交申请材料目录和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事宜向社会公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予以登记。对当场登记并核发营业执照的,可以免发受理通知书和登记通知书。《意见》规定,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
    2023-06-09
    141人看过
  • 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注销登记
    项目名称: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办事流程:1、开业及变更登记->核准->发照受理、审查-->不予登记->发驳回通知书2、注销登记受理、审查->核准注销所需材料:1、申请书;2、证明材料及其他材料。(1)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A、个体工商户开业申请报告;B、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C、计生证明(限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的外来人员);D、经营场地使用证明;E、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提交的其它有关证明文件。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2)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A、个体工商户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表;B、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3)个体工商户歇业登记:A、个体工商户签署的申请歇业登记申请表;B、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个体
    2023-06-09
    395人看过
  •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辖下放的问题
    【关键词】公司登记管辖,法律规定分局可根据本局的实际情况决定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管辖。分局将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管辖下放至工商所的,应具备以下条件:(1)分局制定了对工商所登记注册工作的考核制度;(2)工商所应至少有具备审查员、核准人资格的人员各一名;(3)工商所具有个体工商户名称查询、上报市局复核名称、打印《营业执照》等符合金网要求的数据采集录入相关设备;(4)工商所具备符合登记注册窗口要求的对外服务接待设施。
    2023-06-05
    481人看过
  •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适用于决定使用名称的个体工商户的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敬告:为维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应正确履行法定义务,故在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之前,敬请详细阅读本《指南。本《指南中所列提交文件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由申请人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登记机关核对;申请人在填写表格和准备文件时应详细阅读申请人须知。登记依据《行政许可法《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登记条件(一)个体工商户可以不使用名称。个体工商户决定使用名称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二)个体工商户申请名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并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报送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三)个体工商户申请名称登记,经营范围不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可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也可以与个体工商户设立登
    2023-05-30
    324人看过
  • 个体工商户申请定额税有哪些程序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税是需要自行申报的。具体可以参照《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根据我国《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程序:(一)自行申报。定期定额户要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填写有关申报文书。申报内容应包括经营行业、营业面积、雇佣人数和每月经营额、所得额以及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申报项目。本项所称经营额、所得额为预估数。(二)核定定额。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情况,参考典型调查结果,采取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核定方法核定定额,并计算应纳税额。(三)定额公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将核定定额的初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公示地点、范围、形式应当按照便于定期定额户及社会各界了解、监督的原则,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四)上级核准。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公示意见结果修改定额,并将核定情
    2023-05-04
    64人看过
  • 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怎么填
    一、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怎么填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基本信息:名称、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未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无需填写本栏。);经营者信息:姓名、证件名称及号码、住所、邮政编码、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经营场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地址。2、开业登记:备选字号(申请使用名称,但未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填写备选字号栏。);经营范围;从业人数;资金数额;组成形式。3、变更登记: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4、备案:备案事项;备案内容;家庭成员姓名;家庭成员证件名称及号码5、注销登记:清税证明文号;组成形式;注销原因;备注。6、申请人声明:本人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相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经营者签字。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登记程序:受理—审核—发照。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
    2023-04-12
    113人看过
  •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注册办理指南
    个体工商户概念个体工商户是指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自己个人的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由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市场经营主体。登记管辖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辖权限由各区县分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由分局直接登记,也可以由所在地工商所登记。区县分局负责登记个体工商户的,所在地工商所可负责登记初审。收费标准1、设立登记注册费20元;2、变更登记注册费10元;3、补发执照正本工本费10元,副本工本费3元;4、执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费3元;5、换照登记注册费20元。6、个体工商户备案登记,不收取登记费,但涉及打印新营业执照的,收取执照副本工本费,每份3元。特别提请注意: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经营资格问题。被锁入北京市信用信息系统的警示信息系统的人员,在锁入期间不能作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包括个人经营、家庭经营)。请登录中国商事登记网www.SinoWFOE.com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获得有关信用信息。下岗人员
    2023-06-09
    333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且从事工商业经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自然人。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更多>

    #个体工商户
    相关咨询
    • 如何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开业登记费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年度检验,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登记费、年检费。开业登记费按注册资金总额的1‰缴纳;注册资金超过1千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5‰缴纳;注册资金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登记费最低额为50元。变更登记费、年检费的缴纳数额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
    • 个体工商户工伤认定程序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14
      个体工商户工伤认定的规定有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个体工商户登记可以撤销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5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登记机关或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 (一)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登记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登记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登记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登记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个体工商户登记
    • 个体工商户注册新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23
      1、个人工商注册程序1、申请个人工商店名预登记2、申请个人工商店开业登记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4、刻印5、办理国税登记证6、办理地税登记证7、设立基本账户。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所需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辖权限怎么确定, 个体工商户注册流程是怎么样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8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辖权限由各区县分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由分局直接登记,也可以由所在地工商所登记。区县分局负责登记个体工商户的,所在地工商所可负责登记初审。 个体工商户注册流程具体如下: 第一步:个体座商或需要名称的个体摊商,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依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理各类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凡手续完备、证件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在以下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