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项目的多少以及类型仍然以事故造成的伤害为准,孕妇一般伤害的,存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交通费、住院或是补助费等内容。孕妇构成残疾的,存在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孕妇死亡的,存在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内容。
此外,如果腹中胎儿遭到损害的,除了一般性的医疗费外,孕妇还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
交通事故孕妇赔偿标准是什么
孕妇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先由肇事车辆的交强险赔付,超出部分的赔偿,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具体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后续费用,经司法鉴定确定为伤残的还有被抚养人生活费、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索赔。
1、事故责任一般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依据;
2、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参加事故处理人员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至于本案的具体赔偿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并且孕妇是特殊的群体,如果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合理的费用和赔偿。
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
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交通事故导致孕妇流产属于重伤吗
109人看过
-
拆迁事故导致孕妇流产索赔20万元
405人看过
-
孕妇交通事故中受伤胎儿能否获赔
457人看过
-
交通事故致人重伤的索赔金额在多少呢
261人看过
-
狗狗咬人导致他人受伤,依法索赔数额几何?
71人看过
-
怀孕的孕妇和交通事故全责对方怎么索赔
63人看过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
交通事故导致孕妇流产想了解孕妇流产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0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就算是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孕妇没有固定的工作,只要她能够开具她最近三年工作收入的证明,那么误工费用还是得由车祸肇事者来赔偿一般来说,如果是护工来照料孕妇的话,护理费用一般是赔偿的护工的误工费用,也就是说,补偿的是护工照料孕妇而耽误的工作收入
-
交通事故致人重伤的索赔金额在多少?交通肇事致人重伤的索赔多少?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31一、交通事故致人重伤的索赔金额在多少呢 1、要看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双方责任情况。 2、车辆是否投保了交强险。 3、对方赔偿的项目包括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住宿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等各项,残疾赔偿金等需要鉴定伤残等级后才能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更需要提供受害人的户籍性质、工资收入、医药费支出数额、住院天数、医院诊断证明、入院出院证、被抚养人情况证明、护理人员的
-
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事故受伤需要理赔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25交通事故受伤理赔有期限,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伤害行为发生之日起算。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交通事故怀孕了想知道孕妇受伤赔偿有何标准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5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