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的实施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09:11:23 79 人看过

1.目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和法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根据新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2.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注明。

4.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逮捕时,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从而保证逮捕任务的顺利完成。

5.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的补充规定: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经审查不同意下级人民检察院报请逮捕意见的,分管侦查监督工作的副检察长应当征求分管侦查工作的副检察长的意见,意见一致的,作出不予逮捕决定;意见不一致的,提请检察长作出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2: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逮捕相关文章
  • 提请批准逮捕书与逮捕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第六十六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5月14日修正)第一百一十六条有证
    2023-06-11
    209人看过
  • 不批捕逮捕的审理程序
    不批准逮捕是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人犯,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要求逮捕人犯时,必须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应逮捕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立即将被拘留者释放。如公安机关对不批准逮捕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要求复议,意见不被接受时还可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在出现上述相关情形时,检察机关可以不予提请逮捕,其认定的依据是根据诉讼案件的相关犯罪事实来确定的,如果犯罪事实中涉及主观上述情况的可以不进行批捕,但如果存在必须批捕的条件,则可以依法由检察机关进行批捕,并审查起诉和司法判决。一、不予提请逮捕的情形有哪些?1、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侦查机关查获的犯罪嫌疑犯罪的证据达不到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程度,或者根本没有证据,或者虽有证据,但证据
    2023-04-06
    389人看过
  • 逮捕及审查批捕的程序
    1、讯问、通知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对于被逮捕的人,应当在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2、对特殊人的适用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先批准后逮捕。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或者涉及国与国之间政治、外交关系的案件以及在适用法律上确有疑难的案件:基层检察院或者分、州、市检察院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经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作出批准逮捕的批复,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批复。基层检察院或者分、州、市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批复,依法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层报过程中,上级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批复,报送的检察院根据批复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基础检察院或者分、州、市检察院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直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023-04-16
    85人看过
  • 公安机关实施逮捕行动
    逮捕有检察院或者法院决定,而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对于公安机关执行的逮捕的情形,根据刑事诉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的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对于批准或者决定逮捕,也要考虑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程序1、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
    2023-07-02
    136人看过
  • 重婚罪逮捕程序
    重婚罪公安局立案后,不一定会抓人,如果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刑事拘留与逮捕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为37天。具体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
    2023-04-12
    117人看过
  • 可以实施逮捕的情况有哪些
    刑诉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以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据此,逮捕应具备三个条件:(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是逮捕的前提和基本条件。逮捕通常不是在侦查终结以后才采取,而是逮捕之后仍将继续进行侦查,所以,经过初步侦查,只要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且是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便可对其执行逮捕。(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这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犯的罪,按照刑法的规定,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还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所谓“社会危险性”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有逃跑、自杀、串供、毁灭罪证等妨碍诉讼活动进行的情况以及可能行凶报复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给社会带来新的危害。一、逮捕后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逮捕后取保候审
    2023-04-03
    177人看过
  • 执行逮捕的程序逮捕的变更撤销或解除
    一、执行逮捕的程序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程序是: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逮捕证上注明。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
    2023-03-02
    304人看过
  • 对公民逮捕程序
    一、对公民逮捕程序(一)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二)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逮捕证上注明。(三)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注明。(四)到异地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到异地执行逮捕时,应携带批准逮捕决定书及其副本、逮
    2023-06-11
    389人看过
  • 在外国逮捕程序
    一、在外国逮捕程序外国人逮捕的程序与逮捕普通公民的程序一样,首先需要得到逮捕批准,然后才能落实逮捕的工作。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或者涉及国与国之间政治、外交关系的案件以及在适用法律上确有疑难的案件,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分别由基层人民检察院或者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经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作出批准逮捕的批复,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批复。基层人民检察院或者分、州、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批复,依法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层报过程中,上级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批复,报送的人民检察院根据批复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基层人民检察院或者分、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直接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外国人
    2023-06-05
    377人看过
  • 逮捕令下来后程序
    逮捕证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的文件,该证一般由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证下来后由公安机关来执行逮捕,公安机关还有一定期限的侦查,然后会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决定起诉的,会移送到法院,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和证据,作出判决。一、从批捕到一审判决大概需要多长时间从批捕到一审判决,一般情况下,需要两个月左右的时间。从检察院批准逮捕到案子移送法院。这中间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期为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由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一个月。然后案子移交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一般期限为1个月,当然根据案情的需要,也可适当的延长。二、服刑期间发现漏罪怎么办在监狱服刑的罪犯被公安机关发现漏罪的情形,有两种处理方式:由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然后再审查起诉;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移送检察机关直接审查起诉,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应当由监狱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由监狱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件材料、证据一并
    2023-03-27
    432人看过
  • 具备哪些证据才能实施逮捕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既是适用逮捕的首要条件,也是逮捕的证明要求。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关于实体事实的要求,即“有犯罪事实”;二是关于证据的要求,即“有证据证明”。这两个方面紧密相连,共同构成逮捕的证明要求。1、关于“有犯罪事实”。“有犯罪事实”是指:(1)发生了犯罪行为;(2)有明确的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在审查逮捕中,只要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达到了上述要求,就符合逮捕证明要求中“有犯罪事实”的要求,至于其他与定罪量刑有关的涉案内容,在适用逮捕措施时不必证明。2、关于“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行为”和“有明确的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不是凭空设想的,而必须根据已有证据依法认定,这就是逮捕的证明要求中的“有证据证明”。“有证据证明”包括对证据的质的要求和量的要求。具体讲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1)证据必须是确实的。这是对证据的质的要求,即审查逮捕中适用的证据,必须是经过查证属实的。(
    2023-06-14
    377人看过
  • 刑警是否能够实施逮捕行动?
    刑警可以抓人吗,关于这个问题是需要视情况而定的,我国人民警察拥有执法权,但是也不是刻意随便去抓人,拘留别人。如果是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等行为的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刑警大队和立案大队的区别级别不一样:厅局级公安机关下设总队,总队下设若干支队,支队下设大队;处局级公安机关下设支队,支队下设大队;各区公安分局、县公安局、直辖市派出所下设大队,大队下设中队。刑侦大队一般只承担刑法分则第二、四、五章规定的绝大部分犯罪种类以及第六章规定的一部分犯罪种类的侦查职责。警衔也不一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七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第八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
    2023-07-02
    336人看过
  • 刑事犯罪逮捕后的程序
    要进行案件侦查、移送检察院、符合条件的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一般是二个月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有特殊法定情形的可以延长三个月;二审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有特殊情形的可以延长二个月。一、收案到开庭需要多久法院受理案件到开庭一般要一个月左右。开庭时间包含在审结期限内,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安排。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规定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二、刑事案件多久会判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
    2023-06-25
    271人看过
  • 逮捕与拘留的程序区别
    逮捕与拘留的区别:1、逮捕是由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准,而且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且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的才可能被检察院批准逮捕;2、决定机关不同,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3、逮捕必须要经过检察院审查批注,并由公安机关执行。训诫和治安拘留有什么区别1、训诫后不会再拘留。训诫在不同法律适用中有着不同的含义。而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中华人民共
    2023-07-15
    68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逮捕
    词条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格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嫌疑犯、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不仅剥夺了嫌疑犯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拘留时间也很长,一般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 更多>

    #逮捕
    相关咨询
    • 羁押是逮捕的前奏吗?实施逮捕需要遵循什么程序?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5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在我国,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依据我国法规,对于逮捕的流程是,一是有公安部门进行侦查、查找证据后,确定犯罪嫌疑的,报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核
    • 审查逮捕拘留逮捕程序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8
      是否有罪,由法院最终判决,批捕只是涉嫌犯罪。 刑事案件的完整流程:刑事拘留——审查批捕——侦查阶段——审查起诉——开庭审理。 一、刑事拘留: 1,什么是刑事拘留:是指当事人被公安派出所抓获,经讯问后,认为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在24小时内决定对当事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并同时送往看守所关押,公安机关侦查案情。 2、刑事拘留的期限:法律规定最长可以是37天,37天内要么提请检察院批捕,要么放人或者改成监
    • 公安部门已经到单位执行逮捕程序,可以实施逮捕的情况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3
      刑诉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以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据此,逮捕应具备三个条件: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是逮捕的前提和基本条件。逮捕通常不是在侦查终结以后才采取,而是逮捕之后仍将继续进行侦查,所以,经过初步侦查,只要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且是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
    • 逮捕流程及程序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2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程序是: 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 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
    • 什么是逮捕,逮捕的批准程序是怎样的,逮捕的审批程序是怎样进行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15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的批准程序具体如下:一、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批准程序: 1、由立案侦查的单位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后,连同案卷材料和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 2、检察机关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