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有什么性质特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10:03:39 493 人看过

一、工伤认定有什么性质特点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

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

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二、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三、工伤认定不予受理情况有哪些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11: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承包性质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
    一、承包性质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发包方将工程(业务)发包给自然人的行为违法,不符合国家关于发包的规定,自然人不具有承包工程(业务)的主体资质,也就是说,法律上并不认可这样的承包关系。对于个人承包经营者招用劳动者进行劳动的,可以理解为他作为发包方的一个管理人员,对劳动者行驶着从招用到具体用工以及发放劳动报酬方面的管理权,仅代表发包方行使而已,类似于一个单位的主管或部门经理的角色,这样就能理顺发包方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妥善处理个人承包引起的工伤保险赔偿纠纷。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予以赔偿,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综上所述,关于个人承包与工伤认定的规定,首先,如果发包方将工程项目承包给不
    2023-04-28
    456人看过
  • 行政确认工伤认定的性质?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工伤认定劳动关系前提是吗?申请工伤认定是以劳动关系的前提吗?工伤认定、工伤保险责任不以劳动关系为决定前提。工伤认定、工伤保险责任不以劳动关系为决定前提。具体表现是:1、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等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2、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对承包其工程(业务)或经营权的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
    2023-07-07
    140人看过
  • 工伤认定书性质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伤认定书事进行工伤赔偿的一个重要的文书。在我国工伤认定书是给单位吗?工伤认定书下来之后一份给所在单位,一份给工伤人员。工伤认定书下来是一式两份的,一份给所在属单位,一份由受伤害者自己保存。但是领取工伤决定书的时候是必须有受伤者本人到场或者必须有受伤害者本人授权单位才能领取。这是防止单位私自领取后不给受伤害者。一、工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
    2023-04-02
    276人看过
  • 定期租船的性质和特点
    定期租船的含义是船舶所有人将船舶租给人使用一定时期的租船方式。它以约定的某段期间为租期,在此租期内船东收取租金,租船人使用该船的运载能力。(1)满足租船人在某段期间需要船舶承运货物或补充船队运力不足;(2)定期租船合同属于财产租赁合同还是运输合同在国际上还存在解释分歧;(3)船东对船舶仍然有占有权和控制权;(4)租金率的确定是以船舶的装载能力为基础,结合市场行情等因素洽谈;(5)期租船经营中的淡水、部分货损、货差索赔由合同规定;(6)租期较长的合同常订有自动递增条款(7)定期租船中有一种特殊的方式称为航次期租,以一个航次运输为目的,按完成该航次的日数和合同规定的日租金率计算并支付租金。
    2023-06-06
    237人看过
  • 工伤性质认定的责任方
    提起工伤性质认定的主体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的基本权利。但由于种种原因,工伤职工本人可能无力申请工伤认定,为了更充分地保障工伤职工行使权利,《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其直系亲属,如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也有权申请工伤认定。提起工伤性质认定的主体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的基本权利。但由于种种原因,工伤职工本人可能无力申请工伤认定,为了更充分地保障工伤职工行使权利,《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其直系亲属,如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也有权申请工伤认定。相关文章工亡认定及理赔程序是怎样的违章造成交通事故的能认定为工伤吗?鉴定为7~10级的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怎么办?特别推荐国务院修订条例扩大工伤认定范围工伤认定标准和工伤损害赔偿标准如何?工伤性质认定中应注意对工伤鉴定结论的审查[案情简介]肖某系某企业职工,2002年10月在值夜班过程中突发疾病致半身不遂。2003年1月,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肖某为完全丧失劳动
    2023-07-02
    496人看过
  • 主体问题:工伤性质认定
    工伤性质认定的主体1.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是法定认定主体。工伤认定是一种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只有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才具有这一行政职能,对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法定认定主体。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工伤性质认定的主体1.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是法定认定主体。工伤认定是一种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只有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才具有这一行政职能,对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法定认定主体。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进行认定。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可依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认定业务,但必须以委托单位的名义作出认定决定,其法律后果仍然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承担。3.企业可以处理轻微工伤事故。对责任明确无争议,伤情轻微的工伤事故,当事人双方能确认的,企业可以直接按因工负伤性质,给予相应待遇。相关文章
    2023-07-02
    320人看过
  • 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是什么,工伤认定的特点
    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在于申请鉴定主体不同,前提条件不同,时间不同,依据等,同时也是需要缴纳资料的。工伤的特包括其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确认行为,申请的行政行为等。一、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是什么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在于:1.申请鉴定主体不同:工伤鉴定申请主体是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人、近亲属、雇佣单位均可;伤残鉴定申请主体只能是伤者本人。2.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工伤鉴定的前提是,工伤申请鉴定主体已经取得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职工决定书,也即没有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鉴定委员会不会受理工伤鉴定申请者的申请;伤残鉴定的前提是,申请者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3.申请鉴定的依据、内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工伤鉴定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工伤保险条例》和《职工工伤与致残程度》,鉴定的内容包括:工伤医疗终结期、停工留薪期确认、劳动能力障碍程度、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4.
    2023-06-04
    50人看过
  • 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性质特点
    工程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监理的职责就是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促使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得到全面履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工程质量;进行安全管理、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即三控、两管、一协调。工程监理是与国外接轨并结合中国国情,在工程建设领域中进行的一项重大改革。跟国外的对业主提供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是相似的。工程监理根据业主需要可以为业主提供工程项目全过程或某个分阶段,如施工阶段的监理,土建工程监理和安装工程监理。土建工程监理是建筑结构、装饰施工过程监理;安装工程监理是建筑设备设施安装过程的监理,包括建筑给排水、电气线路、弱电及电梯等建筑内部的设备设施。监理目的,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工程监理单位是建筑市场的主体之一,建设工程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有偿技术服务。在国际上把这类服务归为工程咨询(工程
    2023-06-07
    299人看过
  • 印花税的性质特点
    一、印花税的性质特点印花税的性质特点:1.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性质印花税是单位和个人书立、领受的应税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具有凭证税性质。另一方面,任何一种应税经济凭证反映的都是某种特定的经济行为,因此,对凭证征税,实质上是对经济行为的课税。2.征税范围广泛印花税的征税对象包括了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的各种应税凭证,凡书立和领受这些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印花税,其征税范围是极其广泛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法制的逐步健全,依法书立经济凭证的现象将会愈来愈普通。因此,印花税的征收面将更加广阔。3.税率低、负税轻印花税与其他税种相比较,税率要低得多,其税负较轻,具有广集资金、积少成多的财政效应。4.由纳税人自行完成纳税义务纳税人通过自行计算、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的方法完成纳税义务,并在印花税票和凭证的骑缝处自行盖戳注销或画销。这也与其他税种的缴纳方法存在较大区别。二、印花税的税目有哪些印花税共有13
    2023-06-15
    404人看过
  • 解析外包工作的性质和特点
    一、解析外包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外包工作的性质是指发包人将其特定的工程或生产经营项目发包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招用劳动者来完成所承包的项目。承包人从发包人处获得项目及承包费用,赚取利润并为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外包工作的特点如下:1.劳务外包的标的应为具体的服务内容,而非某个岗位的服务人员,即对“事”不对“人”。2.发包方不参与劳务外包人员的用工管理。3.劳务外包人员的用工成本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发包方不负责薪酬的支付、社保的缴纳。4.外包服务费结算的依据是“工作成果”而非“用工人数”。二、企业外包中的各项法律风险1.数据泄露风险。企业将数据交由外包公司进行处理,可能因为人为或技术原因导致数据泄露,造成企业信息安全风险。2.服务质量风险。外包公司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可能无法满足企业要求,导致业务受到影响。3.合作方破产风险。外包公司可能因破产等原因无法继续提供服务,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4.地域风险。在外包
    2023-10-06
    411人看过
  • 工伤保险具有强制性保障性最强的特点是什么
    在社会保险体系中,工伤保险比之其他社会保险有许多特点,表现在:1、工伤保险强制性最强,实施的范围最为广泛。工伤保险从其前身雇主责任制起,国家就以立法形式强制雇主必须对雇员的工伤负责。百多年来,雇主负责工伤赔偿,并从法律强制变成了一种习惯。许多国家有专项立法,工伤保险在19世纪80年代首次立法的占10%,20世纪20年代立法的占43%,20世纪30至40年代立法的占43%,20世纪50年代以来,首次立法的占4%。如前面已说到,工伤保险实施的范围最广泛,凡是实行社会保险的国家,95%的国家有工伤保险。2、工伤保险保障性最强,工伤保险的项目最多,最全面。它不仅仅是一次性的经济补偿,更重要是对伤残、死亡者全过程的保障。工伤保险项目众多,它要解决医疗期的工资、工伤医疗费、伤残待遇、死亡职工的丧葬、抚恤及供养直系亲属的生活待遇。在医疗期,除免费医疗外,还有护理津贴、职业康复、伤残重建、生活辅助器具、伤
    2023-05-09
    171人看过
  • 建筑保险的性质和特点是什么
    建设工程保险属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范畴。以工程的合同价款或概算价款为保险金额,以补偿重置为依据,以建筑物主体、工程材料、临时建筑等为保险标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危险所造成的物质损失和列明的费用,在整个施工期内进行保险赔偿。工程保险是业主和承包商转移风险的重要手段。当发生保险范围内的风险,造成经济损失时,业主和承包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获得相应的赔偿。一般包括以下几类保险:一是以工程本身为保险标的的建设工程一切险;二是以安装工程为保险主体的安装工程一切险;三是意外伤害险以从事危险作业的劳动者的生命健康为保险标的;四是以第三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为保险标的的第三人责任保险;第五种是以设计人、咨询人(监理人)的设计、监理错误或雇员的疏忽给业主或承包商造成的损失为保险标的的职业责任保险。建设工程保险的主要特点是:(1)覆盖面广。传统财产保险只承保物质标的,建筑工程保险不仅承保物质标的,而且承保责任标的
    2023-05-31
    468人看过
  • 行政起诉状的性质、特点是什么
    (一)行政起诉状的合义、功能l.行政起诉状的含义。行政起诉状是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所涉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请求人民法院对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予以裁决,用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政诉讼文书。2.行政起诉状的功能。撰写行政起诉状,是《行政诉讼法》赋予公民的一种权力。原告被国家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之后,为了维护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受理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来说,起诉状是引起行政诉讼程序的根据,并成为审判结论的重要依据。(二)行政起诉状的特点1.起因的单一性。行政起诉引起争议的对象是专指国家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其他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2.起诉权的专属性。起诉人,即原告是专指受国家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的国家行政机关不能提出起诉。3.起诉程序的规范性。行政诉讼的起诉有两种程序
    2023-06-13
    304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特点和性质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性质劳动合同的法律性质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它是实现劳动权利和招聘人员的法律形式劳动合同的社会性质劳动合同也是用人单位招聘和组织使用劳动力的一种手段。不同国家的社会经济地位不同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为资本家私有,工人与资本家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劳动买卖合同,反映了剥削与被剥削之间的劳动关系。但是,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消除了剥削的经济基础劳动合同的特征1)劳动合同双方必须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2)劳动合同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但是,从组织和管理的角度来看,它也有记录关系3)劳动合同有约定的适用期限。在某些情况下,一般为3到6个月,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方的利益5)劳动合同必须按照既定程序订立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主要是签订劳动合同和认证劳动合同。所谓签署,就是缔结条约或合同并签字,表明对条约或合同的责任。认证
    2023-05-07
    210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工伤认定的性质特点如果地点不同有什么区别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2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 企业子公司的工作性质有什么特点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2-21
      子公司具有以下特点: 1、财产独立。即子公司拥有独立于总部的财产; 人格独立。即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子公司的其他特点。
    • 代位权的性质是什么有什么特点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03
      代位权主要有如下特点: 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 2、债权人代位行使的范围应以保全债权的必要为标准,且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债权人通过行使代位权所获得的利益,只有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才能满足其债权。 3、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的过程中应以自己的名义而不能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代位权,并且不能随意处分债务人的权利,否则应对由此给债务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代位权的性质:
    • 工伤认定的性质是什么,应如何认定工伤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7-10
      一、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于属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认定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性质特点: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 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 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二、工伤认定的流程: (一)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
    • 工程项目保险的性质是什么,有哪些特点?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2
      建设工程保险,是属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范畴,它是以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价格或者概算价格作为保险金额,以重置基础进行赔偿; 以建筑的主体、工程用料、临时建筑等作为保险标的,对整个工程建设期间的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危险造成的物质损失及列明的费用予以赔偿的保险。工程保险是业主和承包商转移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 当出现保险范围内的风险,造成经济损失时,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以获取相应的赔偿。 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