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可以以土地属性出资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10:34:53 249 人看过

不能,需要评估作价出资。根据法律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出资需要验资吗

提问:股东出资需要验资吗

罗德江律师回答:

验资是注册会计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实缴资本所进行的验证工作。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并出具证明。验证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项:

(1)投资总额及缴纳期限。即根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投入资本的原始凭证和签收日期,审核其出资额、出资比例,判明有无违反合同逾期未缴或未足额缴纳的情况。

(2)投入资本的作价。即审核实物和有形资产投资的价额是否合理,必要时可请技术部门鉴定其质量。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投入的实物、工业产权必须对企业有实用价值。

(4)有限责任公司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其作价出资的金额是超过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

验资过程具体分为准备、验证和报告三个阶段。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出资时,必须由注册会计师对现金以外的出资,按上述验资的四个方面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证明,并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如有估价不当的,政府授权部门可以责令验资机构重新验证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涉及国产资产的,须按国务院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资产评估、确认和验证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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