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告知承诺制是采用还是不采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7 16:42:04 213 人看过

告知承诺制指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资格考试报名时,考试组织机构将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已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承诺办理相关事项的工作机制。

(一)未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内或报名未有虚假承诺记录。

(二)申请人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已修复的;

(三)符合以上条件并在报名时自愿签订诚信承诺书的。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应当提交行政法规或暂行规定等要求的证明材料。

一、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2018年4月28日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济南居住证有什么用途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登记;

4、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5、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6、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7、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入学

8、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1日 03: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告知承诺制的介绍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一项制度,指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许可登记等事项时,以书面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证明的义务或者证明条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由申请人书面进行承诺,已经符合这些条件、标准和要求,同时也愿意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就不再索要证明,直接予以办理。什么是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报考人员报名参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
    2023-07-05
    68人看过
  •  合伙企业采用认缴制还是实缴制?
    该段内容主要介绍了认缴出资和实缴出资的概念区别以及承担责任的不同。认缴出资为企业法定注册时所需缴纳的资本,即注册资本;而实缴出资为公司成立时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总额。在企业合伙制度中,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而实缴出资时,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1.概念区别,认缴出资为企业法定注册时所需缴纳的资本,即注册资本;而实缴出资为公司成立时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总额。2、承担责任不同,企业合伙制度中的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当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而实缴出资时,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区别:认缴出资与实缴出资根
    2023-08-27
    424人看过
  • 别人不守承诺采取强制措施可以吗
    别人不守承诺的,就会构成违约,但不能私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当事人可以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如果对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一、合同没约定违约情形有无违约只要双方订立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就受法律保护,如果没有约定违约条款,一样有违约责任。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
    2023-03-07
    218人看过
  • 采用代位继承有哪些限制?
    (一)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二)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四)代位继承人的代位权基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成立,如果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代位继承权就不能成立。啥不适用代位继承?不适用代位继承的情况具体如下:涉及旁系亲属和姻亲的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因谋害被继承人或者其他原因被剥夺继承权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等。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023-07-06
    117人看过
  • 中国的铁路系统是采用分支制还是单轨制?
    我国现行学制是从单轨学制发展而来的分支型学制,学校教育制度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分支型学制是前苏联创造的一种学制形式。在十月革命前帝俄时代实施的是传统的欧洲双轨学制。十月革命后,建立了单轨的社会主义统一学校系统,在其后的发展过程中,又部分恢复了帝俄时代文科中学的某些传统和职业学校单设的做法,由此形成了动工有单轨学制特点,又有双轨学制的某些因素的分支型学制。分支机构设立流程-外国公司在中国申办分支机构有何要求1、名称。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2、住所。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我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须选择适当的营业场所。3、章程。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本机构中置备该外国公司章程。4、资金。外国公司应向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资金需要规定最低限额的,
    2023-07-03
    134人看过
  • 采矿用地建设用地手续
    一、采矿用地建设用地手续采矿用地属于建设用地范畴,按建设用地进行审查报批。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采矿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因此,矿山企业在申请取得采矿用地时,必须按照取得建设用地的程序进行审查报批,必须履行相应的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涉及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还须由国家进行征收,履行法律规定的土地征收相关程序。二、采矿建设用地怎么取得采矿建设用地可以通过明确建设用地有偿取得,可以划拨方式取得。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可以划拨方式取得。根据《划拨用地目录》的规定,对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允许以划拨方式取得,并明确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石油天然气设施用地、煤炭设施用地、电力设施用地等。三、采矿建设用地有设立条件吗采矿用
    2023-06-15
    89人看过
  • 采购人采购货物是否可以采用询价方式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询价是政府采购的方式之一,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可以采用询价的采购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二条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第四十条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二)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三)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四)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
    2023-04-17
    155人看过
  • 采用强制措施是犯罪很重吗
    一、采用强制措施是犯罪很重吗并不能说明犯罪很严重,强制措施只是相关部门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的手段,有的轻微的可以拘传,严重的可以逮捕,所有不能一概说明犯罪很重。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这五种措施是依照强制力度由轻到重的顺序依次排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
    2023-04-14
    405人看过
  • 采用强制措施的期限是多久
    一、行政强制措施期限的规定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行政机关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非法财物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应当解除查封、扣押的,作出解除查封、扣押的决定。二、对不同性质财物采取强制措施的分析查封、扣押措施是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的暂时性控制。对于仅仅为防止证据损毁而采取的查封、扣押强制措施,因财物本身没有危害和危险,工商机关在固定证据完毕后,即可解除查封、扣押,而不需等待对整个案件的处理决定。对于为制止违法行为、
    2023-06-13
    86人看过
  • 涉嫌卖淫是否采用强制措施
    对卖淫行为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构成卖淫的,处5日到15日不等治安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二、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哪些?1、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2、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3、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
    2023-06-23
    185人看过
  • 告知承诺制度:行政许可的例外是什么?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许可登记等事项时,以书面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证明的义务或者证明条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由申请人书面进行承诺,已经符合这些条件、标准和要求,同时也愿意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就不再索要证明,直接予以办理。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告知承诺制是当事人收到要约后的承诺的一种方式。告知承诺制包括认证义务,认证内容,注册条件,承诺方式,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申请人应注意的其他事项。承诺人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的真实意图。在国家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申请服务平台上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系统会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书,告知承诺录取一份《考试誓言》的电子文本,一份为考试人员签收的身份(已提交),签字完成意味着告知承诺书正式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
    2023-07-10
    128人看过
  • 现代企业制度一般采用哪种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一般采用公司制。现代企业产权关系明了,企业自身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所投资金而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现代企业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企业以其全部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现代企业按市场要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政府不直接干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采优胜劣汰原则。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改制能够有力地促进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而其根本目标之一也正是在国有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经济细胞的企业必须成为具有市场意识、竞争意识以及充分的创新能力,否则就会因无法满足和实现市场的需求而被市场机制淘汰出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正是为了使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回应市场的需求和条件的能力,能够积极投身于市场竞争的洪流之中,不断保持企业的活力和生命力。现代企业制度包括的内容,国内外还没有统一的见解。但是一般认为,现代企业制度应当包括:(一)科学合理的企业组织机构企业
    2023-07-07
    117人看过
  • 两报告一承诺是什么
    两报告指的是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工作报告,领导干部个人的述责述廉报告;一承诺指的是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一、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哪些情形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以下几种情况:1、党的领导弱化,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在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或者在处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2、党的建设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健全,党组织软弱涣散,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薄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问题突出,党内和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3、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不
    2023-06-22
    90人看过
  • 建设用地树木用采伐证吗
    一、建设用地树木用采伐证吗申请林木采伐证应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林林所有者或经营管理者2、申请采伐的林木必须符合森林法第三十一条、湖南省林业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3、没有出现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中的任何一情况二、征地树木补偿标准是什么由于各地的政策有所不一样,所以林地征用补偿标准不同地方有不同的标准!以下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标准请咨询当地林业部门或国土资源部门。1、防护林地补偿费标准:造林当年为1000元/亩,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2、用材林:同防护林。3、经济林(果园、桑园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暂定投产前每亩按1500~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4、特殊用途林(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林、纪念林、自然保护区林和珍贵树种林,下同):以防护林的
    2023-05-06
    40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采编人员与用人单位采用的差异是什么意思,采用的是采用采用意见?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5
      考虑到新闻单位事业身份用人方式和其他用人方式“双轨制”并行问题比较复杂,各地各新闻单位情况差别很大,《意见》适用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包括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新闻社。《意见》所指采编播管人员,主要是在新闻单位从事采访、编辑、播音主持、技术管控等工作的人员,以及在人事、财务、综合行政部门重要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各省、自治区、
    • 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2-27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许可登记等事项时,以书面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证明的义务或者证明条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由申请人书面进行承诺,已经符合这些条件、标准和要求,同时也愿意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就不再索要证明,直接予以办理。
    • 卖淫是否采用强制措施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2-21
      卖淫一般不会被采用刑事强制措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卖淫不属于犯罪行为,而是违法行为,因此不会被采用刑事强制措施,但可以给予卖淫人员行政拘留等处罚。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卖淫的,应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5千元以下罚款;属于较轻情节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 用采集器采集小说是否?责任谁来承担?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3
      这个一般不算。但情节和内容上有大量重合的,则侵权。
    • 采购合同变更承诺书是否有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7
      首先看采购合同当中怎么约定的,是否允许变更。如果允许或者对此没有约定,则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办理完相关手续,变更才发生效力)。 二者发生冲突首先也是看双方之间对此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但是如果你们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