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复发的范围认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0:36:17 380 人看过

疾患与原工伤位置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相一致性方可确认是工伤复发的范围。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通过一般的医疗诊断,能够明确认定系工伤复发的,不再需要进行工伤的工伤复发确认。

为尽量简化程序,方便工伤职工医疗救治,对于通过一般的医疗诊断,能够明确认定系工伤复发或能够明确排除工伤复发情形的,不再需要进行工伤的工伤复发确认。只有在争议较大时,可提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予以确认。在具体问题处理上,可通过向有关医疗机构的医疗专家进行咨询方式解决这一问题。另外,通常所称的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是指鉴定,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挂钩,与工伤医疗费并不挂钩,伤残等级鉴定和工伤复发确认两者是不同的鉴定项目。

一、如何申请工伤复发确认

工伤人员经鉴定机构鉴定后,原伤残部位伤情复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审核支付。伤情复杂无法核定的,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交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确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

2、《工伤认定书》;

3、《鉴定结论书》;

4、《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

5、诊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8日 21: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复发相关文章
  • 重庆市工伤认定管辖范围是什么?
    一、工伤认定管辖管辖地:根据重庆市的规定,一般由事故发生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也就是到重庆市江北区人社局去申请认定。受理管辖:(一)已参加工伤保险:到参保地工伤认定机构提交申请;(二)未参加工伤保险:到生产经营地工伤认定机构提交申请。其中,生产经营地在国外且受伤害职工未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到企业工商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工伤认定机构提交申请。二、工伤认定情形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
    2023-05-22
    471人看过
  • 工作间隙休息发生的工伤是否属于认定范围?
    现年58岁的田某是荥阳市高村乡人,他在荥阳市同兴碳素有限公司(简称同兴公司)已经工作了好一段时间。2008年5月31日零时30分左右,田某上夜班,推完一车料后,在工作间外40米处的水沟边休息,不料被公司路过的铲车从双腿上轧过,造成双股骨骨折。后经医院全力抢救,但最终还是造成了八级伤残。田某出院后,向荥阳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劳动局)申请工伤,同兴公司当时也同意申请工伤。2008年12月26日,劳动局认定田某为工伤。工伤结论出来后,企业一看要掏一大笔钱,拒绝工伤认定。在提请行政复议过后,把劳动局告到法院,要求撤销劳动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并要求劳动局作出田某不构成工伤的认定。在法庭上,田某让法官看了自己的伤腿,长长的伤口已经愈合,但接下来他还需二次手术取出钢板。老田已是58岁的人了,每天遭受伤痛的折磨,连法官都感到一阵阵揪心。同兴公司的律师说,田某在班中因怠工行为被工作中的装载机倒车时轧伤
    2023-06-10
    253人看过
  • 工伤认定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是什么
    工伤认定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是:适用于由用人单位申请、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已参加工伤保险、且没有争议的工伤认定申请。一、一般工伤认定要几天员工发生工伤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二、工伤认定书多久之后可以出具呢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时因工作原因受的伤,用人单位应该负赔偿责任。为确定工伤的程度,首先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需要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请,《工伤保险条例》不仅对申请工伤认定有时间上的限制性规定,而且对行政部门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也有时间限制,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
    2023-06-20
    438人看过
  •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范围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对于工伤赔偿的具体标准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特别是对于不同工伤等级情况所需要支付的赔偿标准也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
    2023-03-20
    494人看过
  • 应当认定为工伤和视为工伤的突发疾病的范围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及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应当认定为工伤1.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三、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
    2023-06-10
    429人看过
  • 工伤认定年龄范围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1、工伤认定只是针对劳动关系来认定的,而劳动关系年满16周岁时开始,到退休年纪时结束。工伤赔偿没有年龄限制的,主要是要评定伤残等级。2、《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3.至于年龄,关于离退休人员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的劳动者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各地实施细则的规定各异。如北京,厦门,太原,重庆,天津等地区明确规定不得认定为工伤。而上海等地区则规定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待遇有聘用单位承担!达法定退休年龄下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
    2023-02-21
    212人看过
  • 法律规定工伤认定范围
    工伤认定范围
    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亦称职业伤害(occpationalinjries),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关于“工伤”的概念,1921年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公约中对“工伤”的定义是:“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为工伤。”1964年第48届国际劳工大会也规定了工伤补偿应将职业病和上下班交通事故包括在内。因此,当前国际上比较规范的“工伤”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法律规定的工伤范围: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
    2023-05-01
    122人看过
  • 工伤认定的范围应如何确定
    工伤认定的范围应按照法定的情形来确定,即员工具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等情形的,能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的范围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
    2023-07-30
    493人看过
  • 确认工伤后旧伤复发的条件是什么
    评估工伤后不幸复发的条件是什么?《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束一年后,认为残疾情况发生变化的,对复检鉴定结论不满意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检鉴定,受伤职工因身体原因不能申请初次鉴定、重新鉴定或者劳动能力重新鉴定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申请重新鉴定,其近亲属可以代表其申请第十九条重新鉴定的程序和期限,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五条的规定执行鉴定条件:1.因工伤需要继续接受工伤治疗的受伤情况的变化在评估残疾等级后,他可以在工伤保险计划实施前申请旧伤复发评估2,因职业伤害或首次诊断出职业病的职工或退休人员为本市职业单位、户籍单位,或经劳动保障行政确认,并出具变更老职工缴费方式的通知,原伤害或职业病情况发生变化。如果需要继续工伤治疗,可在实施工伤保险协调后,提交确认旧伤复发的申请,用人单位参加工
    2023-05-07
    80人看过
  • 工伤复发认定的关键点
    所谓工伤复发,是指治疗后原工伤现场(伤)原工伤的发病因素相关的活动性病变和明显体征,损伤状况一段时间内稳定或相对稳定。应注意的是,疾病复发和原损伤部位必须有医疗联系或一致性,才能确认。如因工作损伤引起的股骨头颈部骨折经治疗后愈合,但几个月后原伤部位出现缺血坏死。旧伤复发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在工伤复发期能否申请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时间限制。工伤复发职工协商以下工伤保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七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四条规定,工伤职
    2023-07-01
    83人看过
  • 工伤认定范围之外的状况
    鉴于认定工伤的原则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根据该原则以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不是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但从事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的;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在48小时后死亡的。另外,法律还明确规定了即使符合三工条件,也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伤亡的;3、劳动者自残或自杀的。被视同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被视同为工伤的情形有: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
    2023-07-19
    398人看过
  • 没申请工伤认定会怎么样,工伤认定范围
    一、没申请工伤认定会怎么样职工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工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有为工伤职工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工伤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否则工伤职工将不能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提出申请的,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
    2023-04-18
    346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的认定范围是什么?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的认定范围是什么?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
    2023-04-13
    331人看过
  • 工作中突发脑溢血属于工伤的认定范围吗
    脑溢血属于疾病,不能认定工伤。突发疾病认定工伤的情形只有一种,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一、在上班时得了脑梗塞算工伤吗工作时突发脑梗塞算不算工伤不能一概而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如果由于工作紧张造成的,可以算工伤,公司有责任救治;但是若是自身原因导致的,只是正常的突发疾病,不能被认定为工伤。除非是患职业病,以及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二、我在工作中突发脑梗塞,是否属于工伤工作时突发脑梗塞算不算工伤不能一概而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如果由于工作紧张造成的,可以算工伤,公司有责任救治;但是若是自身原因导致的,只是正常的突发疾病,不能被认定为工伤。除非是患职业病,以及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可以被认定为
    2023-03-27
    434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待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复发是指在工作期间出的工伤事故留下的后遗症再次复发。 具体规定: 1、工伤复发前鉴定为1-4级的不得终止合同,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2、工伤复发前鉴定为5-6级的保留用工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每月发放伤... 更多>

    #工伤复发
    相关咨询
    • 复转军人工伤范围及认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15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复转军人在用人单位旧伤复发,不属于在工作中发生的工伤,但考虑到军人在服役期间是为了公共利益而受伤,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特作
    • 工伤认定范围是什么意思工伤认定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应当认定为工伤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05
      工伤范围,指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即工伤认定的范围。 《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怎么判断工伤工伤认定的范围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3-10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
    • 什么是工伤的认定范围和界限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2-03
      工伤亦称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其认定界限: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
    • 工伤认定申请时限, 工伤认定范围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8
      申请时限: 1、用人单位应当自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范围: 1、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