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关系亟待定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01:20:42 121 人看过

一起代理人状告保险公司案件的背后,隐藏着一个中国保险业至今未能理顺的问题

nbsp12月4日上午9点,原保险代理人刘慧玲、杨宝珍向南昌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状告平安保险南昌分公司一案在南昌市劳动局开庭。记者12月4日电话采访申诉方代理人时了解到,保险公司与代理人关系问题成了此次庭审的焦点。

平安保险公司南昌分公司曾在今年7月28日作出了《关于对刘慧玲、杨宝珍误导客户行为的处理决定》,以在销售投连险过程中误导客户的名义,对刘、杨作出了解除保险代理合同并除名的处理。但刘、杨认为,误导行为是公司行为而非个人,且处理决定是在两人离开公司之后作出,因此请求撤销该处理决定,并赔偿曾经拖欠的工资。

一起看似简单的案件的背后隐藏着一个中国保险业至今未能明确理顺的问题,即保险公司与代理人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保险代理人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个人代理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资深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能理顺这层关系的最终后果是整个保险业的形象将受到影响,而被保险人的利益将得不到有效保障。

劳动关系?代理关系?

这并不是一个很难选择的问题。中国《保险法》在修改之前,即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与保险代理人的关系是代理关系。但是据记者了解,即便在原《保险法》1996年颁布之后,仍有很多类似案件申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解决劳动关系纠纷的部门。

刘、杨就是很典型的案例。两位的代理人在劳动仲裁代理意见书上陈述理由时表示,不可置疑,(当事)双方在具体的劳动过程中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是一种参加用人单位具体劳动过程而实现的既成事实的、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刘慧玲、杨宝珍在该公司从事个人寿险的推销、服务、增员、辅导和管理工作,她们的任免、考核、待遇、福利、工作规范及奖惩均由公司按有关规定执行,而且必须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接受公司的协调、监督和管理。

恶性循环

据了解,为了解决保险公司和代理人之间的关系问题,中国劳动部曾多次和中国保监会沟通,但至今未能有一个明确的结论。

几个问题由此产生———双方如果仅仅是代理关系,保险公司能否以类似约束员工的规定约束代理人?如果是真正意义上的代理人,税务部门应依法向代理人收取营业税,但目前很多代理人对此项税收存有异议,认为自己属于保险公司,不应交营业税。那么保险公司的代理人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代理人?

一位保险公司的副总经理一语道破目前保险公司和代理人关系的模糊现状,事实上,在保险公司内部,这种界定都不清楚。保险公司有时候将代理人认为是代理人,有时候又把他们当作员工看。保险公司在为了方便管理时,将代理人视作员工,在发生纠纷时,将其视为代理人。

而代理人也随之出现两种心态,一种是渴求成为保险公司的员工,得到稳定的有保障的工作,一种是利用代理人相对自由的身份,频繁地在各保险公司之间跳槽,或者改行。一个地方保监办曾对当地的代理人市场进行调查,以3年为期限,发现绝大部分代理人都曾在3年之间变动工作。

一位业内人士认为,这种模糊的局面造成了一个恶性循环,代理人频繁跳槽,保险公司的保单流失,被保险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整个保险行业的信誉受到破坏。而代理人有可能因不得不承担误导等责任而对保险公司不满,一些社会问题还可能由此产生。

保险代理体制变革

记者12月4日从保监会了解到,保监会将对保险市场进行全面调研,内容之一就是保险业的代理人体制。今年年底到明年年初一些措施将可能出台。

此前,本报曾报道了保监会的一项分流方案:即一部分代理人成为正式员工,一部分进入代理公司,一部分依法注册为个人代理人,一部分淘汰。据了解,此项方案的实施前景有赖于对保监会近期的调研结果。

业内人士认为,不论采取什么措施,代理人和保险公司的关系问题将理顺,代理关系将在实践中具有可操作性,中国保险业发展将从中获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5: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公司关系
    1、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是委托代理关系。2、保险代理人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代理保险业务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3、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向保险公司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4、保险代理人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以保险人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包括招揽业务的宣传推销活动,接受投保,出立暂保单或保险单,代收保险费,代理查勘理赔等。5、代理费用通常根据业务量比例支付。一、保险代理行为保险代理是代理行为的一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保险代理行为的主体是保险代理人。通常保险代理人分为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和个人代理人三种。1、专业代理人专业保险代理人是指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公司;2、兼业代理人兼业保险代理人是指受保险人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指定专用设备专人为保险人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主要有行业兼业代理、企业兼业代理和金融机构
    2023-02-12
    279人看过
  •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公司关系
    一、保险代理人和保险公司关系1、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是委托代理关系。2、保险代理人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代理保险业务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3、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向保险公司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4、保险代理人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以保险人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包括招揽业务的宣传推销活动,接受投保,出立暂保单或保险单,代收保险费,代理查勘理赔等。5、代理费用通常根据业务量比例支付。二、保险代理行为保险代理是代理行为的一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保险代理行为的主体是保险代理人。通常保险代理人分为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和个人代理人三种。1、专业代理人专业保险代理人是指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公司;2、兼业代理人兼业保险代理人是指受保险人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指定专用设备专人为保险人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主要有行业兼业
    2023-04-23
    392人看过
  • 劳动关系和保险代理关系的区别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事实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虽然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实现劳动过程中依据劳动法律规范而形成的事实上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保险代理制度是民事代理制度的一种,是指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委托合同或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以保险人的名义,代理保险义务,并向保险人收取报酬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代理合同是保险代理人和保险人之间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合同。劳动关系与保险代理关系在法律特征上存在以下区别:一、从主体上看,劳动法律关系中的劳动者主要是以职工身份从事劳动,除特殊部门和特殊岗位外,一般不作资质限制,劳动者属于单位编制内职工。保险代理人是以代理人的身份从事业务活动,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经过考核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方能取得代理资格,不属于保险公司职工编
    2023-06-05
    192人看过
  • 保险代理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对于保险代理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保险代理合同是否属于劳动合同,学界仍存在不同的认知。在此,有必要对委托合同加以分析。委托合同也是一种协议,是指需要委托办理相关合法事务的委托人为给指定的受托人分配相关事务而签订的协议。委托合同属于劳务合同: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时,产生的费用是委托人支付的,委托合同以当事人的互信为前提。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委托合同的双方不存在法律上的从属关系,劳动力作为一种产品而非生产要素而存在。而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过程的实现必须同时具备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且二者在实现过程中必须进行合法结合。这是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特征。劳动关系的另外一个重要特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既平等又不平等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结合。二者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但是劳动者又在人身上从属于用人单位,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甚至制裁。另外,劳动关系属于《劳动
    2023-06-04
    298人看过
  • 商业医疗保险亟待立法
    随着我国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推进和人们对自身健康的日益关注,医疗保险正成为百姓和政府共同关心的热点问题。日前,由中国保监会主办、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承办的首届中国商业医疗保险论坛,吸引了众多的政府官员、国内外专家和业内人士。与会者一致呼吁,要解决全国人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商业医疗保险肩负着历史的重任和艰巨的社会责任。当务之急是加快立法立规步伐,为商业医疗保险铺平道路。我国目前实行的社会医疗保险,主要是面向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在覆盖人群、保障水平和内容等方面都非常有限。据介绍,在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率目前还不到10%,而且保障水平非常低。要为全国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保障,必须尽快确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战略。目前,商业医疗保险面临一系列问题———政府相关政策多变各地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不稳定,各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障范围、程度、主管部门把握政策的尺度等都有很大差
    2023-06-07
    428人看过
  • 贸易品位亟待转型
    今年1-3月我国对外贸易数据显示,一季度我国累计出现10.2亿美元的贸易逆差,而去年一季度为顺差139.1亿美元。这是我国6年来首次出现季度贸易逆差,其中2月份73亿美元逆差创出7年来单月最大逆差值。长期以来,作为拉动经济增长三驾马车之一的出口,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功不可没,其强劲增长不仅形成巨大的贸易顺差,也带来外汇储备的大幅增加。据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贸易顺差为1831亿美元,外汇储备达2.85万亿美元,一跃位居全球外汇储备第一大国。记者采访到的数据表明,一季度我国出口3996.4亿美元,增长26.5%;进口4006.6亿美元,增长32.6%。进口值创历史新高,首次超过4000亿美元,比去年四季度增长5.1%。这表明,进口的强劲增长,是导致贸易逆差的主要原因。进口强劲增长的原因,经有关专业人士分析,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国内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国内市场对进口商品需求十分旺盛,尤其
    2023-04-25
    443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商标代理市场亟待规范的相关内容是怎样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14
      市场全面放开,相关法律法规却未及时跟上,如何整治商标代理一时成了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头痛的问题。据了解,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曾数次稽查到黑代理自造假公章、假公文进行诈骗的事。但由于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参照,整治黑代理以及其他不规范行为只好都走民事纠纷路线,出一起解决一起,无法从根源上遏制这种事情的发生。 如何规范商标代理行业的行为?商标业资深专家、红徽商标连锁机构总经理廖俊铭认为,放弃了对商标代理人员
    • 保险代理关系属于劳动关系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8
      保险代理关系有别于劳动关系。我国《》规定,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保险代理合同是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明确双方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协议。保险代理合同是合同的一种。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代理合同以保险人的名义为保险人开展业务,并据此接受代理手续费。因此,保险代理合同签约实质上规定了保险代理的性质是明示代理,而非默示代理。保险
    • 保险代理关系是否算劳动关系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22
      保险代理关系有别于劳动关系。我国《》规定,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保险代理合同是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明确双方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协议。保险代理合同是合同的一种。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代理合同以保险人的名义为保险人开展业务,并据此接受代理手续费。因此,保险代理合同签约实质上规定了保险代理的性质是明示代理,而非默示代理。保险
    • 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代理关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3
      1、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 2、虽然现实生活中,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经常含有必须遵守保险公司规章制度的内容,如不得无故缺勤,每天应参加公司的晨会等具有劳动关系属性,保险公司也通常采用“除名”的方式来处理保险代理人的“旷工”行为。但保险代理人是依据保险公司的委托,在保险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并
    • 保险代理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23
      保险代理关系有别于劳动关系。我国《》规定,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保险代理合同是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明确双方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协议。保险代理合同是合同的一种。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代理合同以保险人的名义为保险人开展业务,并据此接受代理手续费。因此,保险代理合同签约实质上规定了保险代理的性质是明示代理,而非默示代理。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