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A因乘坐地铁摔倒致受伤骨折,将B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分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6万余元。此案近日在C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地铁公司承担10%的补充责任,赔偿A女士5100余元。
乘客:上车拥挤导致受伤
庭上,39岁的A女士描述起自己早高峰乘坐地铁的遭遇。去年10月31日早晨,她与同事一起在果园乘一号线地铁上班。当时正值地铁高峰,地铁驶入站台后,A女士被后方人群簇拥着进入车厢,摔倒在地。她说当时感觉右腿刺骨的疼痛,并且右脚扭向右边变形。在下一站城站停站时,A女士被车上乘客抬到了站台,地铁工作人员拨打120将A女士送到医院。
经诊断,A女士右腿小腿骨折,右脚韧带断裂。
A女士称自己的脚仍旧肿胀麻木不能走远路,也不能下楼梯。我是做导购的,一天要站上七八个小时。A女士说,因为受伤不能久站,她丢掉了工作。
A女士认为,自己正常购票并且排队上车,与地铁公司已经形成合同关系,但地铁公司却没有保障自己的安全。为此,她起诉地铁公司赔偿6万余元,并要求地铁公司给自己找一份工作。
法院:地铁公司担责一成
庭审中,B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二分公司答辩称,不同意A女士的起诉。首先从调取的相关录像中可以看出,A女士的受伤是由站在A女士后方进行推挤的乘客导致。A女士当时是与其他乘客争抢座位而被后方乘客挤倒在地的,她本人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事发后地铁公司已经拨打120,尽到了应尽的规范义务,地铁公司无法避免地铁站内拥挤的现状。
法院一审认为,早高峰时更容易发生安全问题,地铁公司应该尽到比平时更多的保障义务,不仅包括乘客受伤后的救助,也包括提前对安全问题的预防。根据相关证据,被告未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录像显示安全引导员并未完全履职,导致A女士被第三人推倒。法院认为地铁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酌定为10%的相关责任。法院判决地铁公司赔偿邵女士各项损失5136元。
宣判后,邵女士表示上诉,地铁公司则表示不上诉。
地铁:拥挤受伤屡见不鲜
庭审结束后,地铁公司的代理人表示,由于挤地铁受伤而找到地铁公司承担责任的案件并不时常发生,但每年都会发生一些,双方对簿公堂后,法院判决地铁公司承担责任的情况很少。
法官表示,公共交通发生人身损害的差不多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自身疾病造成的;二是因承运人的原因导致损害的发生;三是因第三人原因导致乘客人身损害。在后两种情况下,地铁公司要依据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据悉,此类案件事故发生时间集中在早晚高峰,地点往往在人流最为集中的站台区域或者换乘区的交通枢纽地铁站、公交站。
注意:早高峰时更容易发生安全问题,地铁公司应该尽到比平时更多的保障义务,不仅包括乘客受伤后的救助,也包括提前对安全问题的预防。这样在遇到地铁乘客摔伤问题时,地铁公司才会更有底气。公共交通发生人身损害的差不多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自身疾病造成的;二是因承运人的原因导致损害的发生;三是因第三人原因导致乘客人身损害。在后两种情况下,地铁公司要依据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
地铁乘客推搡摔伤
489人看过
-
乘客打司机造成的事故由谁承担刑事责任
500人看过
-
管道漏水事件:究竟由谁来承担责任?
497人看过
-
乘客开车门致人受伤,责任该由谁承担
347人看过
-
顾客在店里摔伤咋办,顾客在店里摔伤责任由谁承担
98人看过
-
乘客在公共车辆中受伤由谁承担责任?
188人看过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务、资产、人事、业务等方面受总公司全面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均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也由总公司财务同意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大... 更多>
-
地铁电梯出错导致乘客身亡由谁承担责任?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06地铁电梯事故致人死伤,应由地铁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因为乘客乘坐地铁便于地铁公司形成了运输合同,进站出站等地铁设施安全,以及场所安全等应该是属于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义务的一部分,所以,当乘客在乘坐地铁的电动扶梯死亡或受伤的时候,地铁公司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因为电动扶梯属于地铁公司的设备,因为其设备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导致的乘客受伤或死亡的,属于违约行为。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
-
公交车上摔倒谁来承担乘客摔伤的责任?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4为了快捷出行,而选择搭乘公交车。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行人违章横穿马路,行驶在前方的车辆突然紧急刹车、变道等情况,不少公交司机采取紧急刹车,避免交通事故发生。那么公交车上摔倒谁的责任,谁来承担乘客摔伤的责任?
-
乘客在公共车辆中受伤由谁承担责任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26坐公交车发生事故由事故的责任人承担责任,一般是由保险公司赔偿,超出限额的,由责任人赔偿。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
乘客乘车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1首先,乘客有权请求负有事故责任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按照事故责任份额依法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1)乘客可以要求交通事故对方当事人按照事故责任份额承担交通损害赔偿责任;(2)乘客也可以要求交通事故本车当事人按照交通事故责任份额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3)乘客还可以要求交通事故对方当事人和本车当事人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乘客选择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受交通事故责任份额限制。其次,乘客有权按照《
-
2022年乘客自己跳车由谁承担责任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3乘客跳车的责任承担由谁来进行承担此责任就要看实际情况;正常情况下,责任由跳车自己承担,但如果机动车属于不准载人的,或者乘车人要求下车而不停车,则机动车主应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