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和撤销的区别及其实际应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5:25:34 229 人看过

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的区别分别有:合同的解除是针对有效合同,合同的撤销是针对可撤销合同;合同解除后法律关系归于消灭,而解除前已履行的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撤销后即自始无效;合同的解除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自行解决,也可以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解除,合同的撤销必须由当事人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处理;法律其他规定。

赠与合同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有如下三项: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其要点,一是受赠人实施的是严重侵害行为,而不是轻微的、一般的侵害行为;

二是受赠人侵害的是赠与人本人或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兄弟姐妹。

如果侵害的是其他亲友则不在此列。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其要点在于:

一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

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能力,而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

如果受赠人没有扶养能力或者丧失了扶养能力的,不产生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其要点在于:

一是赠与合同约定了受赠人负有一定的义务。

二是赠与人已将赠与的财产交付于受赠人。

三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依约定履行其所负义务。

在赠与人向受赠人交付了赠与的财产后,受赠人如不依约履行其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赠与房屋过户首先要签订赠与合同,然后到税务部门缴纳房屋契税,再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登记。

申请时提交的材料包括完税凭证、产权证明、赠与合同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08: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直系亲属相关文章
  • 借用合同可任意撤销吗,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的区别
    一、借用合同可任意撤销吗借用合同不能任意撤销,借用合同出现可撤销的情形时,如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当事人才能申请撤销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的区别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虽然都是合同消灭的制度,但两者并不相同:(1)从发生原因来看,合同撤销权的发生一般是基于法律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引起合同撤销的原因是
    2024-04-10
    124人看过
  • 受益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定义及其区别
    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上两个的区别实际控制人可以和被控制企业没有直接的资本纽带关系,即可以不是被控企业的股东;而控股股东一定是股东。最终受益人从普遍意义上来说,公司最终受益人一般应该指的是股东,而且大部分公司会认为依据控股股东追溯到的实际控制人为最终受益人,当然,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管关联、代持还是隐形股东,最重要的就是要找到谁是最终受益人,最终受益人就要承担股东的责任。股东不是最终受益人是什么原因因为有些股东只是代持股份,实际的投资者并不是该股东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
    2023-07-07
    358人看过
  • 正式合同和人力资源合同的区别及其应用
    (1)两者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记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属于劳动法调整范畴;而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2)合同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必然是用人单位;而劳务合同既可以发生在公民和法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公民之间或法人之间。(3)合同履行阶段,主体双方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就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应当服从用人单位对劳动过程的指挥管理,他的劳动被看做是用人单位全部劳动的一部分,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而劳务合同中,当事人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互相独立的平等主体,同时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义务。(4)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内容约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职工完成的工作是整个劳动过程中的一部分,而劳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并不一定为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劳动条件。(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
    2023-07-03
    498人看过
  • 区别追缴和责令退赔的含义及实际应用
    第一、追缴与责令退赔性质不同。追缴是一种程序性的措施,根据法律所体现的法理和表述方式来看,追缴只是对违法所得的暂时性处理措施,至于违法所得的最终处理结果如何,还要根据违法所得的性质来决定,如果是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返还和没收才是违法所得的最终处理措施。而责令退赔是实体性措施,与追缴不同的是,责令退赔是对违法所得的最终处理措施。第二、追缴与责令退赔适用顺序不同。违法所得存在的情况,可以适用追缴,如果违法所得被用掉、毁坏或挥霍的,那么只能适用退赔,但是责令退赔的适用情况不仅仅限于此,还包括违法所得的原物被转让或因案外人的侵权或损坏等情况。第三、追缴和退赔适用的对象不同。根据百度百科解释,追缴的意思是追查缴获,强令上交,退赔的意思是向原主退还或赔偿非法取得的财物等。由此可以看出,追缴适用于无明确的被害人的情形,一般是上交国库;退赔适用于有明
    2023-07-02
    82人看过
  • 要约的定义及其实际应用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特点:(1)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2)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3)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发出。(4)内容必须具体确定。(5)要约必须送达到受要约人。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的区别1、从表现形式上看,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或刚刚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两者的实质,区别在于:前者是在要约尚未生效(或刚刚生效)时发生的,而后者则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2、对于要约不得撤销的两类情形,应当准确记忆。特别是要求受要约人不仅得“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而且要求“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两个并列条件缺一不可。总之,应对要约撤回与要约撤销的区别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
    2023-08-06
    313人看过
  • 合同终止与解除的法律规定和实际应用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如下:一、适用情况不同。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合同,合同终止适用于非继续合同;二、法律效力不同。合同终止只使合同关系具有未来消除效力,不具有追溯效力,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合同终止使合同关系具有追溯效力,因此履行的合同将恢复原状;三、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转让给第三人;解除权为专属债权人的权利,不得因简单的债权转让或债务承担而转让给第三人;四、发生条件不同。法定终止权因合同类型不同而有所不同,法定终止权的原因一般是不可抗力和债务不履行。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的的概念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
    2023-07-12
    67人看过
  • 要约变动及其撤销的区别
    要约的撤回,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要约的撤销,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的区别在于:1.从表现形式上看,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或刚刚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两者的实质,区别在于:前者是在要约尚未生效(或刚刚生效)时发生的,而后者则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2.对于要约不得撤销的两类情形,应当准确记忆。特别是要求受要约人不仅得“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而且要求“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两个并列条件缺一不可。要约撤销和撤回的法律后果是要约失效。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可以撤销要约,以下两种情况是不可以撤销的:(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
    2023-07-17
    257人看过
  • 要约和邀请的区别及其应用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1、要约是当事人一方自愿主动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一方希望对方向自己提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仅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属于事实行为;3、要约多数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所以要约通常采用的方式有:对话形式和信函;而要约邀请是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所以主要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手段;4、要约需包含将来可能签订的合同的主要内容,要约中含有当事人一方表示自己愿意接受要约约束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不包含当事人接受约束的意思。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性质问题从法律性质上看,要约是当事人旨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是一经承诺就产生合同的可能性,所以,要约在发生以后,对要约人和受约人都应生一定的拘束力。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的要约,应承担法律责任。但要约邀请不是一种意思表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也就是说,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的有利于避免和减少因要约内容
    2023-07-04
    496人看过
  • 拘留和逮捕的区别及其应用
    1、决定机关不同,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是公交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而逮捕的决定机关是检察院和法院。2、条件不同。刑事拘留的条件有正在实施犯罪的人,被犯罪人侵害的人或者在场看见的人指认的犯罪嫌疑人,3次以上作案的犯罪嫌疑人等。而逮捕的条件有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会被判决有期徒刑以上,有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决10年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等。《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刑事拘留与坐牢的区别坐牢即是被判有罪,刑事拘留:刑事拘留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属于处罚。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
    2023-06-30
    491人看过
  • 借条和借据的区别及其应用
    借条和借据没有什么区别,如果没有还款日期,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该从你知道对方不还款之日开始计算,但最长保护期间是20年。借据和借条,均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并交债权人,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债务人偿清借款后,债权人一般应将借条交还债务人或当面撕毁,以此消灭借条中的债权债务关系。借据是个人或单位借用个人或公家的现金、财物时所写的凭证性的一种应用文。借据从发文的角度看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个人在借他人或单位的钱物时向对方所写的借据或借条;另一类是单位向个人或其它单位借钱物时所写的一种凭证性借据。“借条”是指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借条”,又称为“借据”,“借据”是比较正式的叫法。“借条”使用最多的是在借贷现金时,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时往往会要求借款人开具“借条”,交由出借人收执,以证实借款的事实;在借用物品时,
    2023-07-02
    234人看过
  • 违约方享有合同解除权吗,解除权和撤销权的区别
    一、违约方享有合同解除权吗违约方不享有合同解除权。但是在有些情况下,如果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将面临更大的损失,而守约方拒不行使解除权。那么法院应当根据违约方的请求判决解除合同。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关于违约方不得解除合同的明确规定。在一方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时,虽然有强制履行的制度设定,但强制履行显然不可能适用于所有不自愿履行的情形。二、解除权和撤销权的区别解除权和撤销权的区别在于:1.二者是两种不同的制度,分别属于合同效力制度与合同保全制度。可撤销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贯彻意思自治原则,使撤销权针对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请求撤销,从而实现撤销权人的意志和利益。2.从主体上看,可撤销合同制度赋予撤销权人以撤销权,撤销权人一般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人或受害人。3.从二者撤销的对象来看,可撤销合同中一方当事人所享有的撤销权是针对一方当事人与另一方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
    2023-06-19
    350人看过
  • 本诉和反诉的区别及其应用
    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里面,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即反诉。反诉要在本诉正在进行当中,法庭辩论前提出;反诉能够与本诉适用同一程序的;反诉需要由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另外起诉需要满足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反诉与反驳的详细区别:反诉不同于反驳。反驳,是被告对原告起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证据的辩驳。包括提供相反的证据;部分或全部推翻原告提出的事实和证据;提出新的法律根据,反驳原告起诉援引法律的错误,以此论证原告的诉讼请求部分或全部不能成立。反驳是被告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也是被告在诉讼中经常采用的防御手段。反驳的目的虽然也在于使原告的诉讼目的无法实现,但它并非向原告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反驳是被告的单纯防御行为,而反诉则是被告通过发动进攻来进行防御。区分反诉还是反驳,关键在于被告是否向原告提出了独立的诉讼请求。一是性质不同反诉是被告针对原
    2023-07-01
    398人看过
  • 合同的解除和撤销的区别有3种,一起来看!
    合同的解除和撤销主要区别在于:其一,从适用范围来看,撤销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不仅适用于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领域,而且适用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及民事行为场合;而解除仅仅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提前消灭的情况。其二,从发生原因来看,撤销的原因由法律直接规定;而解除的原因既有法律规定的,也有当事人约定的。其三,从发生的效力看,撤销都有溯及力,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开始起无效;而解除则往往无溯及力,只有在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者法律有特别规定及违约解除非继续合同时,才有溯及力。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当解除合同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
    2023-12-18
    100人看过
  • 行政许可撤销和撤回的区别及解析
    一、行政许可撤销和撤回的区别及解析1.适用的情形不同。行政许可的撤销适用于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被许可人单方或双方有过错的情形。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有过错的可以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以贿赂、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行政许可应当撤销。2.溯及力不同。撤回的行政许可本身是合法的,行政许可自撤回时起失效,不具有溯及力。撤销的行政许可本身是不合法的,所以被撤销的行政许可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具有溯及力。3.产生的后果不同。无论是撤销还是撤回行政许可,都有可能对被许可人的既得利益造成影响。被许可人以贿赂、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行政许可因其本身有过错而不受保护。行政许可的性质其实是比较特殊的,就类似于安家如果是销售易燃易爆气体的话,肯定就得经过行政许可,那么行政单位颁发行政许可证以后,如果没有确切的法律依据,对于已经发生效率的行政许可行为是无权擅自更改或撤回的。二、行政许可设定的主体有哪些行政许可设定
    2023-08-13
    263人看过
换一批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直系亲属
    相关咨询
    • 合同撤销和合同解除的区别,解除和注销的具体区别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3
      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的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2、两者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违约的情形,
    • 实际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在哪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08
      简单讲,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却不再履行下去了,是解除;到期了自然结束双方权利义务了,是终止。你的公司月中通知你不用上班,是指立即要你走人还是月底合同到期了就拜拜?前一种情况是解除,后一种是终止。 在绝大部分情况下,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最重要的区别是: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劳动合同没有到期,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是终止劳动合同。
    • 如何认识合同的解除和撤销有何区别?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6
      如何认识合同解除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当解除合同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双方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除合同或者一方行使约定解除权而解除合同称为合意解除。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的称为法定解除。在法定解除中,有的以适用于所有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有的则仅以适用于特定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前者为一般法定解除,后者为特别法定解除。《中华人民共
    • 合同书的撤销和解除两者的区别在哪里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3
      1、支配权的履行限期不一样:具备撤销权的被告方应当在了解撤消理由起一年内向型人民法院申请办理撤销合同;而合同解除权的履行限期由合同书被告方开展承诺; 2、合同效力不一样:假如合同书被撤消,自始失效;假如合同书被消除,消除前所做的个人行为依然合理,消除后无需再次合同履行。
    • 怎么区别合同撤销与合同解除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5
      从适用范围上看,合同的解除主要适用于合同关系;而合同的撤销不仅可以适用合同,对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不管其是否已成立为合同,均可以予以撤销。从发生效力来看,合同的撤销要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若有合同解除虽原则上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但对于某些特殊合同,当事人若有特别约定,则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