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优先效力有哪些例外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3 08:30:26 294 人看过

第一、基于公益或社会政策的理由,法律规定某些物权不得有优先秩序,或者发生在后的某些物权有优先于发生在前的某些物权的效力。

前者如土地增值税之征收,就土地之自然涨价部分,优先于一切债权及抵押权。

第二、买卖不破租赁之情形。即承租人的租赁权先于后设定的物权,换言之,承租人的租赁权优先于受让人的租赁物所有权。

破产程序对担保物权优先性限制

各国破产法律对担保物权优先性的限制各不相同,有紧有松。一般地说,在破产清算、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三个不同的破产程序中,都有对担保物权优先性的限制规定,其中破产重整程序的限制最为严格。为此,笔者将破产清算程序和破产和解程序对担保物权优先性的限制称为一般限制,将破产重整程序对担保物权优先性的限制称为特别限制。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5日 13: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破产和解相关文章
  • 担保物权优先受偿权的限制情形有哪些
    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的限制情形如下:1、在担保物权设定人欠税的情况下,国家的税收权优于担保物权。2、在特定情形下未清偿职工债权将优于担保物权。3、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优于担保物权。4、建筑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一、法律规定的执行分配顺序是什么样的?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首先,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其次是,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第三,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二、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的主要区别是什么破产清算与重组的主
    2023-06-27
    319人看过
  • 试述物权优先效力
    物权的优先效力分为两种:一是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二是物权和债权的优先效力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判断以成立在先,权利在先为原则,以定限物权优于所有权,法定物权优于约定物权为例外.如:买卖土地,B和A9.1登记成立地上权,B和C在10.1抵押登记成立抵押权,处理方法是地上权优先,地上权期满后再实现抵押权.物权和债权的优先效力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上,并存债权和物权时,无论物权在债权止前或之后成立,都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物权对债权的优先效力包括所有权的优先性,用益物权的优先性,担保物权的优先性.但是物权优先于债权有个例外,那就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相当于把租赁权物权化.EG:A和B之间有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A把房子卖给了C,虽然物权转移了,但是B和C之间租赁合同仍成立.第一个:比如一辆车在被抵押之后,又送进修理部修理,结果车主没钱还抵押的债务、又没钱付修理费,那么债主和修理店老板都要求车主还钱,你说就一辆
    2023-06-08
    241人看过
  • 债权优先于物权的情形
    债权优先于物权表现为税收收优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一、税收优先权是什么破产清算中的税收优先权是指在债务人破产还债的情况下,国家作为税收债权的债权人享有就债务人的财产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的权利。结合中国法律中存在的问题,具体分析税收优先权与担保物权的关系问题。税收优先权是指当税款与其他债权并存时,税款有优先受偿权。税收优先是国家征税的权利与其他债权同时存在时,税款的征收原则上应优先于其他债权,也称为税收的一般优先权,这是保障国家税收的一项重要原则。当纳税人财产不足以同时缴纳税款和偿付其他债权,应依据法律的规定优先缴纳税款。破产清算是指在债务人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或无力清偿其到期债
    2023-03-28
    100人看过
  • 物权、债权哪个法律效力优先
    物权债权的效力优先是,一般情况下物权效力优先于债权,物权的优先效力是同一标的物上由数个利益互相矛盾、冲突的权利并存时,具有较强效力的权利排斥具有较弱效力的权利的实现。一、债权是什么呢债权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债权特征有:(1)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2)债权为相对权,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个人主张权利。(3)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债权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同一标的物上可以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权,并且其相互间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优先性。(4)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不得设定无期限债权。二、债权转让的外部效力是什么?债权转让的外部效力如下:1、取代法律地位。债权转让生效后,债权全部转让时,债权由原债权人转让给受让人,使受让人与原合同关系分离,受让人取代转让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但在部分债
    2023-03-31
    405人看过
  • 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的限制情形有哪些?
    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的限制情形为权利的设定人欠税的时候,国家的税收优先于担保物权,存在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也优先于担保物权,还有未清偿的职工债权等。一、债权人代位权可不可以优先受偿债权人代位权不可以优先受偿,它不具有优先受偿权,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是设立了担保的债权。如果代位权具有优先性,必然将损害到其他债权人的权益,所以债权人的代位权不享有优先受偿权。所谓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二、建设工程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债权转让后,受让人也应享有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承包人转让其在施工中形成的债权,受让人基于债权的转让而取得工程款债权,因而其应当享有该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法定优先权属于担保物权,具有一定的追及效力,其功能是担保工程款优先支付,该权利依附于所担保的工程而存在,即使被担保的工程发生转让,也不影响承包人优先受
    2023-06-23
    234人看过
  • 债权优先于物权的情形有什么
    税收收优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九条【因债权人原因致债务履行困难时的处理】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第五百三十条【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五百三十一条【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023-06-15
    78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和解是指债务人在出现破产原因时,与债权人会议就债务清偿达成协议,经法院审査认可后中止破产程序,避免破产清算的法律制度。 和解制度的目的主要在于避免破产发生,给债务人以重整事业的机会。破产和解是强制性的和解,只要债权人会议以法定多数通过和... 更多>

    #破产和解
    相关咨询
    • 物权优先效力有哪些例外情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4
      物权优先效力的例外情况第一、基于公益或社会政策的理由,法律规定某些物权不得有优先秩序,或者发生在后的某些物权有优先于发生在前的某些物权的效力。前者如土地增值税之征收,就土地之自然涨价部分,优先于一切债权及抵押权,因此,之征收,即优先于设定在先之抵押权。后者如海商法上的优先权有先于船舶抵押权的效力。我国海商法第25条第1款规定: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还规定了因海难救
    • 物权优先效力有哪些例外情形?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05
      第一、基于公益或社会政策的理由,法律规定某些物权不得有优先秩序,或者发生在后的某些物权有优先于发生在前的某些物权的效力。 前者如土地增值税之征收,就土地之自然涨价部分,优先于一切债权及抵押权。 第二、买卖不破租赁之情形。即承租人的租赁权先于后设定的物权,换言之,承租人的租赁权优先于受让人的租赁物所有权。
    • -物权优先效力有哪些例外情形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16
      第一、基于公益或社会政策的理由,法律规定某些物权不得有优先秩序,或者发生在后的某些物权有优先于发生在前的某些物权的效力。 前者如土地增值税之征收,就土地之自然涨价部分,优先于一切债权及抵押权。 第二、买卖不破租赁之情形。即承租人的租赁权先于后设定的物权,换言之,承租人的租赁权优先于受让人的租赁物所有权。
    • 物权优先效力包括哪些例外情形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30
      物权优先效力的例外情况第一、基于公益或社会政策的理由,法律规定某些物权不得有优先秩序,或者发生在后的某些物权有优先于发生在前的某些物权的效力。前者如土地增值税之征收,就土地之自然涨价部分,优先于一切债权及抵押权,因此,之征收,即优先于设定在先之抵押权。后者如海商法上的优先权有先于船舶抵押权的效力。我国海商法第25条第1款规定: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还规定了因海难救
    • 物权优先效力有什么例外情形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4
      物权优先效力的例外情况第一、基于公益或社会政策的理由,法律规定某些物权不得有优先秩序,或者发生在后的某些物权有优先于发生在前的某些物权的效力。前者如土地增值税之征收,就土地之自然涨价部分,优先于一切债权及抵押权,因此,之征收,即优先于设定在先之抵押权。后者如海商法上的优先权有先于船舶抵押权的效力。我国海商法第25条第1款规定: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还规定了因海难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