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管辖中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09:54:37 129 人看过

1、一般的刑事案件的侦查都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包括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一、可以免于刑事处罚情况有什么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刑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2、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3、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4、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8、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9、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10、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1、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12、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13、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14、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5、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6、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7、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18、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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